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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研究 |
| 第776期 作者:□文/邓艳蓉1 杨 柳1 龙江溪1 陈伍香1,2 时间:2026/5/1 14:33:50 浏览:26次 |
[提要] 非遗数字化保护既是激活非遗活态生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文化传承的关键举措。本文以龙胜各族自治县为研究对象,从TOE理论视角出发,梳理其非遗数字化保护现状,并从技术、组织、环境三个维度提出对策建议,旨在为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优化提供决策参考,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基层落地提供案例借鉴。
关键词: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TOE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
基金项目: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数字化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困境与对策研究”(编号:XYCS2025015);2020年广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广西科技重大专项):“5G场景‘旅游+’智慧化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编号:桂科AA20302011);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行动学习项目:“知识晶体共创——行动学习驱动的研究生跨学科学术对话能力提升项目”(编号:XDXX202512)。通讯作者:陈伍香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6年1月7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全球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许多非遗项目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此,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有效保护和传承一直是研究热点。桂林龙胜各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龙胜”)作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拥有丰富的非遗旅游资源,但当地非遗开发面临传承人老龄化、传播渠道单一等问题,亟须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创新性发展。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一)非遗数字化。在探讨非遗数字化时,首先需明确非遗的基本定义。非遗是指各社区、群体、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达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事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虽然非遗的定义已基本明确,但目前非遗数字化的定义尚未统一。早期研究强调通过数字采集与存储技术将非遗资源转化为可复现的数字形态。近年来,研究提出非遗数字化需借助扫描仪、摄像机等设备,将非遗转化为易于保存与传播的数字载体,并通过数字再现与复原实现资源的共享与再生。
近二十年,学者们在非遗数字化研究中呈现从“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实践探索”到“非遗与数字化传播的深度融合”的演变趋势。法国、日本等国在遗产数字化立法与数据库建设方面的经验,对我国相关标准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技术层面,LoRA模型在生成剪纸图案与文化元素再现中表现出较高精度,知识图谱技术则被用于构建民族器乐文化智能系统。尽管非遗数字化保护已取得一定成果,但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局限。知识产权领域存在权利主体模糊、数字版权滥用等问题;资源传播中存在保存与获取失衡、社会参与不足等困境。整体而言,我国非遗数字化仍处于探索阶段,技术方法、标准规范与资源整合均有待加强。
(二)TOE理论下非遗数字化理论框架。TOE意译为“技术、组织、环境”理论框架,是1990年托纳茨基和弗莱舍提出的一种描述新兴技术被采纳和应用的综合性分析框架。
技术维度上,数字影像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和数据库技术等构成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核心技术支撑。从技术流程角度可分为采集、组织与存储、开发与利用、传播与服务四个关键环节。组织维度上,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包括政府、传承人、企业等行动主体,其中传承人作为主要的传承主体与文化主体,其他力量作为保护主体,共同推进非遗数字化发展。环境维度上,基于Teece等(1997)提出的动态能力理论,可将环境维度解构为感知环节、利用环节、重构环节。感知环节是指企业在面临该现象中实施的认知行动;利用环节聚焦于企业整合外部数字化资源并与内部能力耦合的水平;重构环节则在数字化语境下,从企业内部的自我调整升级为对外部环境的主动塑造与规则定义。
目前TOE理论框架被应用于公共管理等众多领域,但在文旅领域,尤其是非遗数字化领域该框架应用鲜少。
二、研究设计
(一)案例地选择。龙胜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下辖6镇4乡,聚居壮、瑶、苗、侗、汉等多民族,少数民族人数占比超过80%。作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各族自治县之一,其拥有生态敏感区和多民族聚居区的双重身份,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融合的典型活态样本。截至2025年9月,龙胜的非遗数量位居桂林市首位,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与地域性。目前已构建了国家、省、市、县的四级保护体系,涵盖1项国家级、12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自治区级及以上的非遗包含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五个类型。(表1)
(二)研究方法。为了解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现状,研究团队聚焦TOE理论、龙胜非遗、非遗数字化等核心主题,通过中国知网(CNKI)、Web of Science等权威数据库,检索并梳理国内外相关学术文献,同时整理龙胜县志、县政府官网发布的政策文件与官网报道等资料,为研究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与现实依据。同时,研究团队于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间对龙胜开展了5次实地调研,了解名特优产品数字展销中心、中国长发科技馆等非遗数字化场馆的非遗产品销售、游客反馈、数字化设备运用及非遗展示等情况;对龙胜代表性非遗传承人、村民、相关旅游公司等展开访谈,收集其对非遗数字化、新技术赋能等的反馈和建议,为研究提供充分且真实的数据支撑。
(三)龙胜非遗数字化理论框架构建。综合TOE理论下非遗数字化理论框架以及结合龙胜非遗实际情况,构建龙胜非遗数字化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技术维度分为采集技术、组织与存储技术、开发与利用技术、传播与服务技术四方面;组织维度分为政府部门、企业主体、非遗传承人群体、社会基层群体四类;环境维度包括感知环节、利用环节、重构环节三个方面。(图1)
三、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现状分析
(一)技术维度现状分析。通过对龙胜非遗保护实践调研发现,其数字化工作已初步形成体系,在采集、组织与存储、开发与利用、传播与服务四个技术维度上均有具体体现与应用。(表2)
龙胜非遗保护数字技术主要集中在龙脊梯田景区及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中国长发科技馆、名特优产品数字展销中心、红瑶非遗博物馆等非遗展馆中。在采集技术方面,通过部署多模态传感设备与交互终端,如龙脊梯田景区采集全域多源数据纳入一体化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对景区全域数据的系统采集。在组织与存储层面,已对瑶族红衣节、苗族芒蒿舞等项目的核心要素进行了数字化存储。如侗族大歌的声纹图谱、侗锦纹样的三维建模,通过数字孪生技术为文化再生产提供了可溯源的原始素材库。在开发与利用的核心环节,名特优产品数字展销中心在互动项目中实现了对游客姿态的识别,虽已实现基本功能,但系统反应较为缓慢,算法模型有待优化,且尚未实现对县域非遗体系的覆盖。在传播与服务层面,各场馆运用光影叙事空间、VR蛋椅等技术对于非遗内容的展示较为丰富,但人物动作僵硬、AI配音体验仍不佳。
(二)组织维度现状分析。在政府部门方面,由政府牵头,龙胜出台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建立了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陈列馆、广南侗族民俗文化馆等五大特色场馆。在企业方面,文旅企业以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自2003年开始推动居民梯田入股分红,构建了龙脊梯田景区全员参与式的开发模式。科技企业以龙胜各族自治县全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代表,公司经营的名特优产品数字展销中心配备了AR/VR交互屏、3D全息投影等技术设备,桂林长发小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了国内首个聚焦红瑶淘米水技艺的中国长发科技馆。电商服务方面,锦绣非遗App平台是龙胜首个非遗垂直电商平台,龙胜长发小寨官方旗舰店开展了常态化的直播业务,促进了非遗的价值转化。
在非遗传承人群体方面,龙胜非遗传承人群包含1名国家级、8名自治区级及若干市县级传承人。当地以传承人为引领,常态化开展红瑶服饰制作、长发习俗等非遗展演,以及“三月三红瑶长发节” “晒衣节”等大型活动。传承人群体通过师徒结对、工坊传习模式,依托各级非遗基地开展教学。但多数传承人仍依赖传统方式,仅少数参与数字化保护,且传承人老龄化严重,对新技术接受度低,难以自主开展数字化工作。在社会基层群体层面,龙胜已建成80余个民族文化合作社与非遗工坊,马海村组织村民撰写含非遗口述史的4万字《马海村志》,各村寨居民积极参与民俗实践。但非遗数字化保护先进技术未能下沉至村寨、家庭等核心场域,项目运营过度依赖外部团队,社区居民多为事务性参与,缺乏话语权。
(三)环境维度现状分析。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可分为感知、利用、重构三个环节。感知环节呈现上层制度性认知与下层实践性认知的紧密互动特征。上层:《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明确数字化保护要求,龙胜政府聚焦技术赋能管理;下层:非遗传承人、村民等群体则根据数字化带来的游客增长、销售提升等实际效果调整认知。在对社区村民的走访中发现,村民接受度显著提高,部分还主动用短视频推广非遗产品。利用环节以数字化推动业务转换与人员思维升级,业务上通过构建“旅游+”产业融合中台、建设传习基地与展厅、开发数字产品、5G直播节庆活动拓宽发展路径;人员上开展数字技能培训提升素养,但基层员工认知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对数字化概念存在误解。重构环节展现出一定战略主动性,通过整合运营、关联环境及战略层级等多源异构数据,推动从技术应用向数字生态塑造跃迁,但信息整合多停留在统计层面,对非遗与旅游消费市场的内在联系揭示不足,数字生态构建更多处于理念阶段,数据运用深度不足。
四、研究发现与建议
(一)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阻碍因素
1、传承人老龄化及专业人才短缺。传承人群体作为龙胜非遗数字化的核心,其年龄结构呈现显著老龄化特征,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参与能力不足。传承人缺少数字化技术的系统学习与实践,对AR、VR、数字档案构建等技术的了解与接受程度不高,难以独立参与非遗数字素材采集、数字技艺演示等核心工作。在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技术管理主体中,缺少既熟悉数字技术又了解龙胜非遗文化的跨界人才,难以在传承人与数字化技术之间进行有效衔接,使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缺少了原生文化的支撑,削弱了非遗的文化深度。
2、技术适配性不足。龙胜非遗资源的数字化表现形式逐渐增多,但是数字化展示存在应用浅层化的问题,部分数字化展示停留在形式复刻层面,以笼统介绍和成品展示为主,如对红瑶服饰、侗族草龙等的静态数字化展示,对非遗技艺的过程性和情境性挖掘不足,技术手段更大程度是作为展示工具,未能有效转化为文化解读的载体。此外,龙胜非遗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水平有待提高,且针对年轻群体设计的短视频、互动游戏等传播形式较匮乏,互动性不足,未能构建贴合年轻受众的叙事方式,吸引力较弱。
3、数字化项目碎片化。龙胜数字化保护项目呈现短期突击式推进、碎片化运作的特征。资金来源以阶段性专项投入为主,缺乏覆盖项目全周期的长效资金保障,如名特优产品数字展销中心对短期项目资金的依赖程度较高,建成后日常运营成本、设备运维、内容更新资金难以为继。且外部团队主导项目推进、社区居民被动配合的模式导致项目难以形成贴合社区的持续性参与机制,社区内生动力难以激发,龙胜的原生社区与非遗数字化保护产生割裂,加剧了项目落地后碎片化运营的情况。同时,各项目之间缺乏统筹规划,未能形成县域的整体布局,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持续推进形成了阻碍。
(二)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优化建议
1、技术维度建议
(1)统筹整体技术设计。龙胜规划与管理层面需将零散的技术设备整合成连贯且服务于景区核心文化主题与游览动线的叙事框架,使技术应用成为增强游客情境感知与情感共鸣的组成部分。通过前期深入的受众分析与场景规划,确保每一项数字交互点的设置都具有明确的功能性与主题必要性,实现内容、形式与空间的统一。对于用户体验卡顿等技术问题,应遵循“用户体验五要素”模型进行系统优化。在硬件层面,需建立严格的设备选型与定期更新机制,优先选择性能冗余、适用于高强度公共使用的工业级产品;在软件层面,应采用高效的数据处理算法与轻量级的渲染引擎,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运算负载。
(2)提升数字内容价值。应用浅层化问题的核心在于内容制作缺乏专业标准与足够预算支持。运营方应提升对数字内容价值的认知,将其视为与实体景观建设同等重要的资产进行投入。在制作流程上,建议聘请或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动画工作室合作,严格遵循预生产、生产与后生产的工业化标准。尤其需注重角色动画的运动规律与物理真实性,以及视觉特效的艺术质感,可考虑引入动作捕捉技术与基于物理的渲染(PBR)流程,以显著提升最终输出内容的视觉保真度与艺术感染力,使之与非遗的品牌与文化格调相匹配。
2、组织维度建议
(1)构建系统性治理架构与长效资源保障机制。建议由县级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明确文化、旅游、民族、财政等部门的权责分工与协作流程,从根本上解决多头管理导致的目标分散问题。同时,建议制定非遗数字化中长期专项规划,设立持续性的专项资金池,重点保障数字化项目的后期运营、设备维护与内容迭代,避免因短期化、碎片化的投入模式影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强化传承主体与社区基层数字能力建设。针对传承人群体老龄化与数字素养不足的问题,制定分层、模块化的数字技能培训体系,内容涵盖数字化采集、新媒体传播及线上传习等实用技能,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同时,需重点赋能自治组织与社区居民,通过提供技术工具、运营培训与项目孵化支持,激发其从被动配合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确保数字化实践扎根社区文化土壤,形成内生发展动能。
(3)完善“政企社研”协同创新与利益共享平台。构建由政府统筹、企业支持、传承人主导、社区参与、高校提供技术支撑的开放式协作平台。该平台应具备需求对接、资源整合、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的综合功能,通过建立科学的社区再分配机制,将数字化带来的经济收益切实反馈至传承群体与原住社区,从而增强各方主体的参与积极性,系统性提升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整体合力与创新活力。
3、环境维度建议
(1)推广数字人文理念。推动数字化保护理念的认知重构,从技术工具主义转向人文价值导向。当前数字化实践过于强调技术先进性,忽视了非遗活态传承中蕴含的情感与语境。需引入数字人文理念,通过参与式设计方法吸纳传承人及社区民众深度介入数字化流程,在数据采集、场景重建与交互叙事中嵌入地方性知识与情感表达,从而强化数字化成果的文化温度与认同感。
(2)构建协同治理网络。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牵头设立非遗数字化协同平台,制定差异化展陈标准与数据共享协议,引导各场馆基于非遗项目特质开展主题化、专题化数字资源建设。同时,建立分层培训体系,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数字素养提升计划,实施阶梯式培训方案,针对基础操作人员,侧重数字采集设备的标准化使用与资源上传;针对内容策划人员,强化其数字叙事、知识产权管理与跨场馆合作的能力;针对管理者,则提升其数字化战略规划与项目评估水平,系统性提升整个生态的数字化素养与执行力。
(3)规划县域数字生态。从战略高度进行顶层设计,规划具有专属性、系统性的县域非遗数字化环境。全面评估本地的非遗类型、传承人结构、基础设施条件及受众需求,以此为基础制定县域级别的非遗数字化发展规划。明确技术选型、数据标准、平台架构、人才培养与资金保障的整体路径。设计线上线下联动的体验项目,使数字成果直接服务于本地产业发展。
综上,本研究基于TOE理论框架,系统梳理并分析了龙胜非遗数字化保护现状。研究发现,传承人老龄化及专业人才短缺、技术适配性不足、数字化项目碎片化是主要阻碍因素,为此提出技术层面统筹整体设计、组织层面构建政企社研协同治理架构、环境层面推广数字人文理念等针对性优化对策。虽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仍存在研究对象单一、调研数据缺乏长期追踪等局限。未来研究可扩大研究范围,选取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类型的非遗数字化案例进行比较分析,并开展长期追踪研究,通过持续非遗数字化项目的运营数据,提炼更具普适性的保护与传承策略,为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理论与实践支撑。
(作者单位:1.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广西师范大学旅游研究所)
主要参考文献:
[1]UNESCO.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EB/OL].http://www.unesco.org/new,2018-11-02.
[2]胡惠林,单世联.新型城镇化与文化产业转型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3]褚佳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D].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2019.
[4]翟姗姗,查思羽,郭致怡.面向文旅融合发展的非遗数字化技术体系构建与服务场景创新[J].情报科学,2023.41(07).
[5]刘冰清,钟健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研究的脉络和热点——基于知网Citespace知识图谱的分析[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53(03).
[6]姚国章,刘增燕.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实践借鉴[J].东南文化,2022(06).
[7]Dai M,Feng Y,Wang R,et al.Enhancing the digital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aper-cutting through stable diffusion LoRA models[J].Applied Sciences,2024.14(24).
[8]刘清堂,尹兴翰,吴林静,等.数字化保护与传承视域下民族器乐文化智能应用服务系统构建[J].图书馆杂志,2023.42(06).
[9]易玲,纪孟汝.数字化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困境及应对[J].科技与法律(中英文),2024(02).
[10]Wang Y-C,Chen C-L,Deng Y-Y.Museum-Authorization of Digital Rights:A Sustainable and Traceable Cultural Relics Exhibition Mechanism[J].Sustainability,2021.13(04).
[11]郝丽洁.非遗档案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路径研究[J].山西档案,2024(01).
[12]Hou YM,Kenderdine S,Picca D,et al.Digitiz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mbodied:State of the art[J].Journal of Computing and Cultural Heritage,2022.15(03).
[13]王建梅.数字人文背景下欧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J].山西档案,2024(11).
[14]孙蕊.高职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策略研究——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研究》[J].人民长江,2020.51(09).
[15]Tornatzky LG,Fleischer M.The Processes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M].Lexington,MA:Lexington Books,1990.
[16]曹海军,苏日毕合.基于TOE理论视角的数字技术赋能非遗数字化保护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5.46(07).
[17]翟姗姗,查思羽,郭致怡.面向文旅融合发展的非遗数字化技术体系构建与服务场景创新[J].情报科学,2023.41(07).
[18]李晓磊,秦依琳.基于多中心协同的互联网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模式研究[J].信息安全研究,2025.11(09).
[19]Teece DJ,Pisano G,Shuen A.Dynamic capabilities and strategic management[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97.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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