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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思考 |
| 第777期 作者:□文/高 虹 时间:2026/5/16 14:47:58 浏览:32次 |
[提要] 当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存在制度未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本文从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构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等方面,提出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路径。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财政预算;绩效评价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6年1月7日
随着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公众对公共服务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逐渐成为财政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也是确保政策目标精准落地,让财政支出更贴合地方发展和民生痛点,进一步筑牢政府与群众信任基础的关键。因此,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未建立。未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制约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别在基层旗县,未依据上级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或配套制度。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缺乏明确的目标设定标准和流程规范,导致各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时,存在目标模糊、表述不清、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如,在乡村振兴产业项目中,预算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简单地表述为“促进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目标实现”,对于如何促进产业发展、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年度或短期目标等关键内容未作明确阐述,绩效目标缺乏可衡量性和可操作性。
缺乏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和规范的评价流程,评价工作主观性和随意性大。绩效评价主体单一,主要依靠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缺少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公众参与,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绩效评价方法单一,多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缺乏以定量评价,不能准确衡量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未制定密切配合与协同推进制度。财政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等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部门职责分工和有效的协调推动制度,导致财政部门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面临诸多困难。如,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沟通不畅、协调不足等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没有制度的约束,其他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重视,认为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部门的工作,本部门只是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管理没有关系,缺乏主动性,配合意愿较低。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环节,由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利益,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为各地开展绩效评价提供了指导框架和基本遵循,但体系缺乏对基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的针对性。基层财政预算支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涵盖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不同领域的项目有不同的特点和目标,需要有针对性强的评价指标来衡量其绩效。然而,共性指标体系难以全面反映各个领域项目的特殊性,导致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只能根据通用指标进行评价,对于一些关键的个性化指标则无法有效衡量。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导致绩效评价难量化。定性指标往往依赖于主观判断和绩效评价人员的经验,缺乏客观的数据支撑,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低。如在社会保障项目绩效评价中,对于保障对象的满意度评价,仅仅通过简单的问卷调查、谈话等方式获取定性信息,没有将满意度分阶段进行具体量化,评价结果缺乏客观性和说服力。而定量指标能够通过具体的数据分析衡量项目的绩效,具有客观性和可比性。但在实际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定量指标的占比较低,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绩效情况。这不仅增加了绩效评价工作的难度,也使评价结果不利于决策参考和绩效改进,无法有效发挥绩效评价的预期作用。
(三)整改落实不到位。部分部门对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成效,削弱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些部门对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敷衍了事,如在民生保障项目绩效评价中,发现部门在发放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过程中存在把关、审核不严的问题,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农牧民领取了保障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提出了这一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然而,相关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只是对负责保障资金发放审核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简单批评教育,并未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也没有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审核和监督机制,以致在后来的保障资金发放工作中,依然存在审核不严等问题,导致违规领取保障资金的现象再次发生。
部分部门整改措施不力,缺乏针对性,导致问题长期存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绩效评价发现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进度缓慢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在整改过程中,只是督促施工方增加施工人员和设备,试图加快施工进度,但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的问题,并未采取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没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严格质量检测,也未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结果在后来的建设项目验收中,工程质量依然未能达到标准要求,不仅影响了项目的正常使用,也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追责问效机制缺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中,缺乏明确的追责问效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难以进行问责,使得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打了折扣。追责问效机制缺失,使得预算绩效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如,预算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在工作中缺乏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等现象,未能受到严厉的处理处罚,不利于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质量。同时,追责问效机制缺失也使得公众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监督渠道,无法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无法通过问责倒逼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资金闲置浪费、绩效目标未达成等低效行为,缺乏相应的问责机制。在农业产业扶持项目中,项目实施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闲置,无法按时完成预期绩效目标。按照正常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应该对项目实施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问责,以促使其改进工作。但由于无明确的追责问效机制,相关部门只是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口头督促,未采取实质性的问责措施,这使得项目实施单位对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问题不够重视,未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的实施效果。
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路径
(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是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的关键。基层财政部门在研究财政部等上级政府预算绩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情,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如,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明确规定绩效目标的设定原则、方法、流程以及审核标准,确保绩效目标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可实现性、相关性和时限性。
预算绩效评价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明确绩效评价的主体、对象、方法、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流程,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个性指标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在具体的绩效评价中,根据不同的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按照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实施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反馈评价结果等环节有序进行,从而以制度规范绩效评价工作。
明确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财政部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监督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的设定、执行、监控和自评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各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合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提高基层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基础。在参考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基层应紧密结合本地区实情,深入调研各领域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个性化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如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结合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和重点任务,设置个性化的评价指标,在目标导向明确的基础上实现绩效评价的准确性。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可设置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增长率、医疗卫生人员业务培训合格率等指标,反映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人员素质提升情况。针对群众看病就医时的实际感受,可设置患者满意度、医疗费用自付比例等指标,衡量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就医负担情况。对于地区重点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可设置预防接种覆盖率、传染病发病率等指标,以达到科学评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实际效果。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动态调整机制。为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政策调整、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确保评价指标体系始终能够适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新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进行评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确保绩效评价始终能精准衡量预算资金发挥的实际效益,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三)建立健全整改跟踪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机制是确保绩效评价指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保障。财政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跟踪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效果、整改期限等要求。在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向预算部门下达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通知,要求预算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财政部门及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预算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核实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敷衍了事或措施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指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减少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暂停项目实施等,并限期重新整改,切实把评价结果转化为实际改进,使预算绩效管理形成“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提升绩效”的闭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
建立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预算部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财政部门可以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绩效管理业务骨干等对预算部门的整改方案进行论证、指导,辅助预算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同时,鼓励预算部门建立健全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本部门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产生。通过建立部门内部的整改跟踪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纠正偏差,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成效。
(四)建立健全追责问效机制。明确违规和低效行为的责任主体和问责方式是建立健全追责问效机制的核心。财政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追责问效制度,明确规定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和低效行为的责任主体,如预算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在预算编制环节,若预算部门故意虚报预算、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预算编制不实,应追究预算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责任;在预算执行环节,若项目管理人员违规挪用资金、擅自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影响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应追究项目管理人员责任。
建立健全追责问效机制,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预算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促使工作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职,提高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以维护预算绩效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确保追责问效机制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追责问效工作监督检查,确保问责过程公正、透明,问责结果得到有效执行,促进提升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效。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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