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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研究
第777期 作者:□文/张宇辰 时间:2026/5/16 14:48:58 浏览:32次
  [提要]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关系我国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和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探讨如何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议题。智慧城市建设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于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运用现代技术颠覆城市治理模式。因此,研究智慧城市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智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F293;F81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6年1月4日
一、智慧城市与基本公共服务现状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与公共交通越来越便捷,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这对城市的基础设施供给造成压力,也提出更高要求,先前传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和供给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与日俱增的人口发展需要,进而制约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和人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议题。
智慧城市受到国际上的广泛关注。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发展迅猛,并取得显著效果。2016年,我国提出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是根据我国实际国情进行本土化改良的中国化概念,即新型智慧城市是结合我国实际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利用互联网、AI、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核心,为使城市智慧化而进行的一次大的创新性改革。新型智慧城市是富有中国特色,体现创新模式,落实国家战略规划的新发展模式。中国化的智慧城市核心是以人为本,利用大数据、云计算、AI、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分割,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塑造合理、高效、透明的政府治理模式。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持续优化深化,城市治理智能化经成为当今时代我国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
智慧城市建设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深化数字化公共服务发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内涵。对比传统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智慧城市通过在技术和制度层面的创新设计,赋能政府构建新型智慧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促使供给更加高效的同时,更加平等地发展,进一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二、智慧城市与基本公共服务关系
(一)智慧城市概念。“智慧城市”的概念始于“智慧地球”,21世纪初,IBM公司提出一项社会发展理念,提出城市技术化、智能化的要求,智慧城市的概念初次被提及。IBM在智慧城市的建设方面有深厚研究,认为智慧城市不是仅涉及单一的信息项目,更在于在发展中与城市深度融合,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城市各个要素之间互通互联、整体性规划与设计城市发展,推动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的核心要素在于技术因素和社会因素两方面的融合,使城市在发展中变得更具有创造性,进而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中国顺应全球浪潮建设智慧城市,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信息技术,以“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为特征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在“数字城市”的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新科学技术和城市治理深度融合,引导政府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型,实现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最终使参与的各个主体实现共赢。智慧城市建设将升级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链升级,衍生出的相关产业,直接拉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是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的升级,目标是实现城市智慧化发展。唐斯斯等认为新型智慧城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本质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城市进行重塑和再造,畅通流动数字资源,建立合理、高效、透明的政府协同治理模式。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概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主要来自西方公平正义论、公共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后来经过中国化实施应运而生出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并在后来的政府文件和相关研究中被多次提及和应用。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十二五” “十三五”时期国家明确界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和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助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姜晓萍等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呈现出由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再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助力共同富裕的梯度发展规律。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刘磊提出均等化是一种数量概念,均等化可以从财政能力均等、结果均等、机会均等、最低标准均等方面进行辨析。现代政府服务于人民,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随着我国经济高速稳定增长,我国已有实力建设高效完善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过去的几十年中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建设完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了更加注重公平的思想理念发展,均等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三)智慧城市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随着经济与人民需求的不断增长,智慧城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逐步由只追求效率转变为更加注重公平。学者开始探讨智慧城市建怎样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同时也重点关注智慧城市建设缩小全国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差距的路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关注智慧城市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用机制,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动力。这不仅促进智慧城市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两者共同发展,也为未来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和城市智慧化发展提供思路。
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改变传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供给逐步走向智慧高效。不同的受众群体有着不同的服务需求,为适应各个地区、人群的不同特色,政府应该提供多样化、定制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吴克昌提出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使公共服务供给智慧化,从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夏杰长认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提高政府服务能力、弥补公共服务短板,提供更充分和均衡的公共服务设施。范柏乃等认为除了财政分权和转移支付,未来基本公共服务的研究应聚焦于技术创新。王玉龙等提出利用数字技术能够精准识别公众需求,畅通双向表达机制,满足差异化需求。地方政府还能够重新配置资源,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智慧化与信息化建设还将促进民主,扩宽公众表达的渠道,通过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民众可反映自身需求,参与到政策决策中,促进公共服务均衡。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能够赋能基本公共服务的透明化、智能化和精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用区块链技术打破数据壁垒,缩小城乡与地区的公共服务差距;运用数字技术智能化,推出智慧政务,使服务更加精准有效。王成从基层治理角度探究创新对公共服务变革的作用,通过案例发现应从促进公共服务创新、增强公共服务资源整合、提高公共服务响应三个方面增强公共服务可及性。
三、智慧城市作用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径
(一)智慧城市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在数字化转型的宏观背景下,智慧城市的框架搭建需要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作为支持。智慧城市的核心内在驱动力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技术进步为智慧城市的现实运用提供了基础,智慧城市对传统公共服务模式带来变革,更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平公正理念。智慧城市的框架搭建离不开信息技术作为支撑,技术创新是智慧城市发挥作用的内在驱动力,智慧城市的实际应用必须以技术进步为条件和保障。以物联网、大数据、AI等信息技术应用于现实场景,城市正逐步从工业化走向信息化,进一步升级为智慧化,推动改变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和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智慧城市是数字化技术的现实应用。通过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现代政府治理的精准性,促进经济发展。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精准识别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并及时反馈,提高政府治理的质量。通过升级大数据获取、储存的算法方式,催生政策和服务的创新。在信息系统中,公共部门可以及时发现教育、医疗、公共安全、交通、环境与能源方面潜在的问题、不确定因子和供给失效情况,这种实况的智能反馈,大大缩短了政府的决策响应时间,几乎精确到每一个人的大数据提高了制定公共政策的精准性,进而确保公共服务的供给。智慧城市不仅可以使民众普惠便捷地获取公共服务,更升级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均等化水平。通过信息技术打破地理隔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跨地区共享互通。智慧城市下的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图书馆等弥补了传统供给方式的缺陷,使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多样化和便捷化。
(二)智慧城市通过组织支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是影响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关键因素。政府的财政能力越强,越有能力提供更加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的财政分权体系和转移支付体系对完善公共服务提供体系有重要作用。智慧城市下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离不开组织支持的积极作用,政府组织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不能被忽略。
智慧城市是一项国家重点政策,政府在各方面的决策安排都受到智慧城市试点政策的影响。智慧城市试点是一项中央政府安排、主要由地方政府实施的重要顶层设计。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中的城市更容易获得党中央的关注,政府可能运用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智慧城市建设,提高政府财政能力。研究表明,转移支付和提高财政自给能力能够使地方政府提供更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科学的转移支付比例和政府财政支出规模可以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缓解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的现状。部分地区的公共服务存在供给数量不充分、质量差、资源短缺等问题,可以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在组织支持下,智慧城市政府可以主动吸引第三方投资,利用市场资本、吸引民间投资者共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减轻自身财政压力,提高均等化程度。
(三)智慧城市通过资源配置创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资源配置是在资源相对稀缺时,将有限资源合理科学地分配到生产环节中,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就是政府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的重新分配。资源基础理论将企业看作资源的集合,企业对异质性资源的获取和科学配置,可以塑造区别于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从而促进自身稳步成长。从创新的角度看,通过获取原材料或中间投入的新供应商将有利于创新的实现,即资源配置的创新。
智慧城市保障政府对自身管辖内公共服务资源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及时获取,从而实现通过一定手段在不同用途间对有限资源的分配,尤其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一方面,导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财政资源区域间配置不均衡和转化效率低。智慧城市利用数字技术,实现对区域内资源的供需平衡,使公共服务高效地传递到有需要的人手中。虽然资源流动遵循市场机制,但智慧城市中政府还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干预资源分配。另一方面,智慧城市中上下级政府实现信息互通,上级监督下级,防止下级政府一味建造基础设施,造成财政资源的浪费。利用数字技术消除地理局限,将一个地区剩余生产力和生产资源匹配到需要相应资源的地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数字经济与基本公共服务融合发展。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新的治理形态,以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数字经济背景下政府治理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快速发展,进一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的建设,将数字技术深入融合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同时,建设智能化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慧水务、智慧交通等,加速建立城市部件物联网感知体系,提高城市数字化水平。
(二)强化智慧城市顶层设计。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出台新型智慧城市融合公共服务的总体规划,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问题。从实际出发,加强各个城市之间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智慧政府建设是智慧城市的重点。首先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电子政务与地区信息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政府治理从单独治理向互联治理转变。公共服务供给以需求为导向,建设体系中需要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政府、社会公众及第三方利益相关者共同努力,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使智慧城市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使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协同化、智能化发展。
(三)推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资源共享与技术创新。智慧城市建设中技术创新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探索“标准化+大数据+公共服务”模式,加强互联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更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使各个部门相互协同并优化资源配置,减少程序的冗杂,更高效地服务于民众。按需提供公共服务,使公共服务的提供更加精准化,同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均等化。因此,要进一步发展数字技术,推动智慧政务、智慧产业、智慧生活等智慧应用,驱动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对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大城市病进行治理;在新型智慧城市的框架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实现服务创新;还需提高民众的文化水平和数字素养,确保所有公民都能平等地享受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便利;推进不同地区间人才共享,优化资源分布。
(四)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协作。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全局统筹,因地制宜发展,以人们的需求为中心,结合各个城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智慧城市的战略计划,使智慧城市建设的效果落到实处。政府应该由财政资金引导社会第三方力量加入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加强政企合作,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对落后地区出台专项补助项目,充分利用市场补充公共产品的供给。为保证财政资金的高效合理利用,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减少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决策失误。
(作者单位:兰州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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