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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
“双高协同”背景下人才发展探析
第779期 作者:□文/樊允花1 王 北2 时间:2026/6/16 9:44:30 浏览:23次
  [提要] 本文基于“双高协同”背景,系统分析高校与高新区及其企业在人才发展中的协同机制与现实困境。针对当前协同机制不健全、交流渠道不畅、人才结构匹配错位等问题,提出建立“三方协同”保障机制、拓展“多元融合”交流体系、构建“三维定位”匹配路径等发展路径,以期推动高校、高新区及其企业协同发展,为区域创新与经济发展提供持续人才支撑和动力源泉。
关键词:“双高协同”;人才发展;路径探析
基金项目:常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新时代职业教育评价改革研究”(CZXHYBC202439)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6年2月3日
引言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江苏省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战略目标,以高新区和高校两大优势主体为发力点,以“优势产业聚集区+优势学科专业群”协同发展为核心路径,探索“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模式,开创性地提出了“双高协同”创新发展的概念,即高新区和高校协同创新发展,并组织了试点申报,全省18家高新区和37所高等院校组成“创新CP”。“双高协同”是江苏首创,旨在到2027年,实现全省高新区与高校协同创新发展模式全覆盖,构建科技型企业和高校创新团队为主体,省市区校联动、“一区多校”深度协同的发展格局。基于此,本文以高校与高新区及其企业为研究主体,探索“双高协同”背景下人才发展路径。
一、“双高协同”背景下人才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人才发展目标一致。高校与高新区及其企业在人才发展目标上高度一致。高校的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等职能,本质上也包含对前沿探索与科技创新的追求,而人才正是实现创新的关键力量。对高新区及其企业而言,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同样离不开持续涌现的创新型人才。因此,双方都有引育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共同目标。通过以创新为引领、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区域发展为落脚点,高校与高新区共同构建“教育-科技-人才-产业”闭环生态。高校侧重人才培养与供给,高新区侧重人才应用与提升,双方协同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最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二)人才发展内容互融。从人才发展内容上来看,高校和高新区及其企业的人才发展具有内在的互融性和渗透力。具体而言,高校人才发展遵循“引、育、用、留、评”体系;企业人才发展主要包括“选、育、用、留”四个方面,相比高校而言,企业把对人才的评价环节融入了“选、育、用、留”四个环节中。高新区作为区域创新组织者,在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稀缺的大环境下,应该在人才生态构建中发挥关键枢纽作用,通过政策引导与平台搭建,帮助高新企业实现“选、育、用、留”。当前高校与高新企业人才流动的常态化也说明,高校与高新区企业在人才发展内容上具有互补性与渗透性。同时,应避免高校与高新企业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方面陷入无序竞争,高新区应在此过程中发挥调节与引导作用。
(三)人才发展路径互补。高校与高新区及其企业在人才发展路径上具有显著的互补特征。高校人才发展的主要路径为理论研究和教学,但在实践与生产应用方面相对薄弱,导致人才培养出现理论与实践脱钩的问题,较多科研成果无法转化为生产力;而高新区及区内企业人才则更多依托真实项目开展实践学习与经验积累,虽具备突出的工程实践与问题解决能力,却往往缺乏系统性理论指导,在技术创新与工艺升级中面临理论支撑不足的瓶颈。高新区作为协同桥梁,可通过搭建“高校-园区-企业”三方联动的产学研平台,引导高校人才深入产业一线开展应用研究,同时推动企业技术骨干进入高校参与教学与理论共建,从而促进理论创新成果与实践能力在区域创新体系内深度融合。这种双向流动与协同机制,不仅有助于解决人才发展路径的结构性失衡问题,更能推动学科建设与产业升级同频共振,逐步构建起知识创造、技术转化与产业赋能良性循环的创新生态系统。而二者协同发展可以形成路径互补。
二、“双高协同”背景下人才发展现状
目前,“双高协同”创新处于试点阶段,人才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而“双高协同”创新是与“产学研融合”一脉相承的,因此通过总结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人才发展的现状,以期为“双高协同”背景下人才发展提供借鉴。
(一)人才协同机制尚未健全。“双高协同”处于试点阶段,《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5〕28号)对高校人才的激励与培育给出了指导意见,但具体机制还有待完善。《“双高协同”政策指南清单》对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提出了培育集聚领军人才的要求。而如何将政策进行集成与场景化落地还在探索过程中。前期在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实践中,虽然大部分院校已将专利转化、企业横向课题以及省级科技副总头衔等纳入考核,但各院校的认定标准不一,激励力度有限,未能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参与协同创新的积极性。除此之外,参与部分企业人才委培、开展企业培训等服务社会的工作并未得到补助,导致校企合作申请专利、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企业横向课题研究等工作成效不佳。
(二)人才双向交流仍显阻滞。高校与高新区及区内企业在人才交流层面存在渠道、方式及深度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交流渠道单一。当前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实践中,人才联系多依赖同门、同学、同事等私人关系拓展为合作关系,或由企业基于既往合作向高校提出用人需求,这两种联系渠道均存在稳定性不足、覆盖范围有限的问题。二是交流方式局限。现有人才互动以高校向企业提供培训、讲座、实践指导及开展横向课题合作为主,反向的企业人才入校交流较少;尽管部分头部企业及国有单位开展委培或联合培养项目,但参与企业与高校比例偏低。三是交流深度欠缺。无论是短期培训、项目合作还是联合培养,互动频次与协同程度均显不足。例如,横向课题多由高校教师独立完成,缺乏与企业人员的持续协作;培训讲座等形式亦多为单向输出,时效性强而频率低。上述因素共同制约了高校与企业间人才交流的有效开展。
(三)人才结构匹配错位。高校学科布局与高新区产业结构之间存在系统性错位。一方面,高校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滞后于产业技术迭代,知识供给与产业需求存在代际差距;另一方面,企业技术需求未能有效转化为高校科研命题,供需对接缺乏有效机制。同时,高校高层次人才未充分融入区域创新体系。以常州市某高校为例,截至2025年12月,该校已集聚高层次人才1,700余人,常态化参与产业协同的比例不足25%,存在“重引进、轻融入”的普遍现象。其根源在于制度性错配:高校评价体系与产业贡献脱钩、高新区缺乏协同承载平台、成果转化激励不足,这些因素共同制约了人才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导致创新潜能难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双高协同”背景下人才发展路径探析
(一)建立“三方协同”式长效保障体系。构建长效的人才保障机制,是推动“双高协同”持续深化的关键支撑。以往由于缺乏系统性的人才支持体系,高校在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中成效有限。为此,构建面向“双高协同”的长效人才保障机制势在必行。该机制需由高新区、企业、高校三方共建,共同保障参与协同的高层次人才待遇。高校层面可采取以下措施: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中,设置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高层次人才带领研究生参与高新区项目;推进课程改革,设立企业教师专项教改课题、教学竞赛及校企师资合作计划,吸引企业人才参与实践教学;在科研与转化方面,支持与高新区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在职称评审中,对协同创新成果予以认定,包括以高新区企业为第一单位、高校为第二单位的成果;在工作量核算上,按人才在企业承担任务适度核减校内教学科研工作量。上述机制能够系统激发高层次人才参与“双高协同”的积极性。
(二)拓展“多元融合”型人才交流体系。高校与高新区应在校企人才交流机制基础上,着力拓展“双高协同”人才交流内容并深化产学研用协同价值。内容拓展方面,需突破传统讲座、培训与课题模式,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深度参与企业实际项目研发、联合技术攻关及行业实践指导。高校可与试点高新区共建“双高协同创新平台”,设立专项交流计划,探索以项目制形式融入产业实践的长效机制。同时,支持共建高端实验平台、协同申报科研基地,鼓励高校高层次人才主导或参与技术转化类课题。协同价值深化方面,重点强化高校人才的科研衔接与能力发展。一方面,支持教师赴高新企业开展研发实践,校企双方联合利用高校科研设备开展攻关,形成高水平成果,并建立健全成果权益共享机制,明确各方在独立、合作及共有成果中的权属关系。另一方面,完善“校企互聘”制度,鼓励企业专家深度参与高校科研团队与技术课程建设,推动高校人才在真实产业场景中提升工程实践与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其专业成长与价值实现。
(三)构建“三维定位”式人才匹配路径。“双高协同”创新中高校人才发展的关键在于厘清人才供需关系。在高校与高新区作为双主体协同的过程中,双方均兼具人才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双重角色。从高校视角看,其既是人才供给方——高校的高层次人才资源尚未充分发挥效用;又是人才需求方——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要求学生接触社会实践,高校急需具备行业经验的专家补充师资短板。从高新技术企业视角看,其核心需求在于创新过程中对高层次人才的依赖,同时企业以项目为周期运行的特点,使人才在非项目阶段存在可流动的潜在供给空间。由此,双方应共同树立“互为供需”的认知基础。基于此共识,“三维定位”法可为人才供需匹配提供系统框架。该方法以“地区-行业-专业”为维度,推动供需精准对接:地区层面,高校应立足属地,辐射周边高新区,遵循就近服务原则;行业层面,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统筹产业布局,研判企业人才需求,形成对接清单;专业层面,高校需梳理专业设置与人才结构,明确自身供给能力与企业需求方向。通过这三个维度综合分析,实现高校与高新区在人才层面的结构化匹配,为协同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综上,高新区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其核心职能之一是通过服务企业、解决企业创新人才短缺问题,推动区域产业升级。高校作为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重要主体,参与支持高新区与企业创新,是其履行社会职能的必然要求。由此,“双高协同”应运而生,但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多重挑战:其一,多方协同机制尚未健全,高校管理体制涉及多级主管部门,与以市属为主的高新区之间协调存在障碍;其二,资金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协同创新所需投入缺乏稳定来源;其三,人才激励与成果分配机制不明确,涉及高校教师、企业人员等多方主体的贡献评价与利益分享缺乏制度依据。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从三个方面构建系统化推进路径:一是建立“省级统筹、地方落实”的跨层级协调机制,促进政策与资源对接;二是形成“财政引导、企业主体、高校配套”的多元资金支持模式;三是通过税收激励、人才政策倾斜等措施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并制定专项考核与成果分配办法,明确各主体权责利关系。只有打破体制壁垒、推动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双高协同”创新的理想图景,从而为区域创新与经济发展提供持续人才支撑和动力源泉。
(作者单位:1.常州大学;2.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杨志敏.以校企合作为中心积极促进高校教育科研成果转化[J].智库时代,2020(10).
[2]张艳,连晓庆.产教融合视阈下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申请专利发展研究[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9.07(03).
[3]曹长芳,高涛.产教融合视角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问题及对策[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21.40(03).
[4]杨宝杰.对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发展存在问题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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