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校园网贷以高校在校生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的小额贷款服务,但是接受贷款的少数同学由于自身和网贷平台的运营监管漏洞的原因,做出超过自身需要的贷款选择并用于非法用途,造成非常大的社会影响。对在校大学生应就网贷这一事件进行必要的知识、风险防范教育,对于网贷平台应从长远发展角度加强监管,以促进校园网贷健康发展。
关键词:校园网贷;风险防范;运营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10月19日
据报道,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二年级学生郑德幸在青岛的一家宾馆跳楼自尽,结束了21岁的生命,留下的是家人无尽的悲痛和近60万元的债务。老师和同学为之惋惜,社会各界人士给予了极大的关注,部分有识之士对操作不规范的网贷机构进行了笔伐,更有“校园网贷应该暂停”的提议。这种因噎废食的建议可能会抹杀在校大学生们正常的、临时性的融资需求,不一定可取。校园网贷的发展,对网贷机构来说开拓了一个充满前景预期的市场,同时也为有临时性的小额、短期资金需要的同学快速获得融资创造了条件。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网贷的优点,对于社会各方来说都是很有好处的。
一、校园网贷
2005年全球首家P2P网贷平台于英国诞生,为小额贷款融资提供了一条快速、高效、便捷的新型渠道,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成立,随后大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创立。据中商情报网统计,截至2015年底国内注册在案的P2P网贷平台达到2,595家,交易额接近1万亿元。
2014年下半年京东金融率先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推出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校园白条”,信用额度最高可达8,000元,拥有30天免息期并可选择最高24期的分期还款。2015年4月阿里旗下的蚂蚁金服推出“花呗”业务,主要用于在天猫、淘宝上购物,受到广大消费者喜爱。各网贷平台竞相涌入高校跑马圈地,据《每日经济新闻》统计数据显示,在不到两年时间里,专门针对大学生市场的校园网贷已发展到100余家。
我国校园网贷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专门用于大学生消费的分期付款,如趣分期、任分期、分期乐等;二是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的单纯P2P贷款平台,如投投贷、名校贷等;三是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业务,如京东、淘宝等。
当前出问题最多的校园网贷是P2P网贷模式,P2P网贷是“个人对个人”,亦即“点对点”地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具体而言,就是投资人和贷款人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这个信息中介机构,在网络上达成包括借款金额、利息、期限等条款的借贷合约,并通过网络完成认证、交割和清算等流程实现的信用借贷,是一种新的金融服务模式。P2P网贷的最大特点就是无需抵押和担保,仅凭信用在互不相识的人之间建立借贷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可以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方式。P2P平台是借贷双方的中间方,还通过审核借款人的信用、催收来降低投资人的风险。P2P网贷一般金额小、期限短,借贷额一般在1万元以下、期限一般短于6个月。
二、校园网贷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新生事物的网贷,竞争非常激烈,为争夺高校地盘抢占当前还是在校大学生未来将成为消费主力军的客户,在进校地推宣传时,存在违规操作的现象,比如采取降低贷款门槛、简化审核手续、放宽信贷额度、隐瞒资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诱使部分社会经验缺乏、风险意识淡薄的大学生超前消费。当前校园网贷基本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存在着风险扩散的趋势。
(一)在校大学生方面的问题
1、在校大学生信用知识匮乏、信用意识淡薄。根据人大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与北京宜信至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查报告》,在被调查的252所高校近5万名大学生中,近六成缺乏信用知识、逾八成没听说过或不了解个人信用报告,知道信用报告中逾期记录保存几年的大学生只有12%,超过三成大学生不知道逾期记录会影响未来的金融生活、逾四成有过逾期、还有一成依靠借新债来还旧债。
2、在校大学生生活开销没有规划、消费易冲动。在校大学生对生活预算没有明确的规划,不能合理地设置每月支出限额、合理利用每月的盈余,也没有记录资金去向的习惯,50.84%的大学生每月资金完全没有积余,23%的大学生经常感到缺钱花,只有15%的大学生认为自己没有资金短缺的情况。
3、在校大学生自控能力弱、攀比心强。现在的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大多从小娇生惯养,贪图享受、寻求刺激、跟风攀比的心理普遍存在,面对网络借贷平台伸出的“橄榄枝”,就经不起诱惑。为了“体验新型消费模式的超越感”,他们盲目向网络借贷平台贷款,进行过度消费,以致落入“高利贷”的圈套。
4、在校大学生风险意识薄弱,防范能力低。碍于情面,在校大学生对于同学借用个人私有信息不敏感,亦缺乏防范意识。社会经验缺乏,防范能力低易上当受骗。即使是存在这方面的事实,也不愿意相信被骗。
5、在校大学生责任心不强,缺乏担当。责任心要求行为人有预见性,能清楚自己的行为后果,并承担全部责任。在校大学生在不能按期清偿债务时往往抱有侥幸心理,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风险,甚至干脆放弃生命,把责任留给他人。
(二)网贷平台运营监管的问题。校园网贷平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为了谋取最大化利益,制作和发布诱惑力和煽动性极强的广告,过分宣扬和强调物质消费和享受,极大地影响着自制力本来就不强的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
校园网贷行业既没有自律公约,也没有统一的行业规则,各平台为争夺客户,或降低贷款条件、或简化审核程序、或放宽信贷额度,甚至唆使学生同时在多个平台借贷或诱骗女学生通过“裸持”提高贷款额度。对客户的资质审核有漏洞,操作流程审查往往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或者平台故意留有漏洞等着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上套。
部分网贷平台偏离信息中介定位,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自保、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违规行为。利率并不像宣传时的那么低,“砍头息”、名目繁多的服务费、代办费、车马费、资料费等费用,使网贷实际上成了高利贷。
部分校园网贷平台提供贷款时只要求学生提供担保人相应联系方式并不需要担保人的书面许可。对于贷款的用途,贷款平台并不加以跟踪,借款人获得借款贷款后的真实用途网贷平台根本不过问,即使是用于网络赌博也不过问,网贷平台只是一味地放款。网贷平台甚至为贷款的非法用途进行遮掩,大大增加了在校大学生获得网络贷款的机会。
校园网贷平台对于逾期贷款采用上门、电话、短信和联系家长等追债方式进行催收,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校园网贷平台采用各种方式进行逾期催收,给所有贷款学生群发QQ通知逾期,单独发短信、单独打电话、联系贷款学生室友、联系学生父母、再联系警告学生本人、发送律师函、去学校找学生、在学校公共场合贴学生欠款大字报,最后一步是群发短信给学生所有亲朋好友。学生父母和亲朋好友的电话号码则成为网贷公司最为重要的抵押物,一旦逾期,就进行声誉绑架。更有一些平台采取骚扰、胁迫、跟踪、盯梢、非法拘禁的催款方式,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极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举新债还旧债步入平台运营者设计好的圈套,极大地威胁着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
三、校园网贷风险防范措施
校园网贷是P2P网贷在高校校园内所开发的一种网贷,针对在校大学生群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市场机制失效,网贷双方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断地发生风险事件,需要由政府进行干预、整顿。2016年4月13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信办等十五部委联合发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于2017年1月底完成,经过专项整治清除校园网贷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对于校园网贷行业未来的良性发展来说带来契机,从供需双方共同着手防范风险,促进校园网贷持续发展。
(一)需求方的风险防范措施。普及信用知识,增强在校大学生信用意识。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与人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和商品交易相关方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言不信者,行不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市场经济需要诚信,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必定会出现信用失范,但是诚信能大大节约社会经济管理成本,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信用失范需要的是信用体系与时俱进地改进。高校应该将信用知识教育纳入在校生培养方案体系,最起码要让在校大学生了解信用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失信会对个人的生活、家庭及至社会带来什么影响。建议高校将信用知识纳入思政课程的知识体系,充实思政课程的内容,让思政教育能接地气,强化思政教育的社会价值。
普及必要的经济、财务知识,用实际案例来教育在校大学生财富增长的过程其实是很缓慢、非直线式的,正常情况下财富增长的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相当,不脚踏实地勤劳致富,追求一夜暴富的机会很渺茫,持续的时间也不会长。股神巴菲特的财富神话般的增长其增长速度也不过年复利20%左右,其成功在于能持续保持这样一种增长达53年。财富增长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爱因斯坦曾说过:“世界上最可怕的力量,不是原子弹,而是复利”,只要给予足够长的时间,复利可以将少量的资本变成天文数字的货币财富。
为在校大学生尤其是消费观念超前的在校大学生创造赚钱的体验机会,比如勤工俭学、社会兼职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模拟其父母工作的环境进行体验,让在校大学生亲身体验父母生活的不易,帮助在校大学生树立合理的消费观、提高自控能力。学校有必要在采用成功的案例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尽量不只是用赚钱一个标准来进行衡量,还应该采用能为社会带来正能量的标准来衡量。
高校应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对发生在高校校园内外的典型事例进行全面剖析,分析事例发生的背景、过程、关键人物、结果、影响等,教育在校大学生与校外社会人士接触的警觉性,不轻信陌生人、不熟悉的人,对于利诱应多方论证,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
高校、家庭应对在校大学生进行责任意识教育,任何人在行为之前应先评估行为的可能后果,并勇于承担后果。贷款用途是否恰当、数目和还款周期是否妥当、贷款逾期该怎么办,这些问题在向网贷平台举债之前就应该进行评估。如果确实因为当初评估错误还不上贷款,应与网贷平台积极沟通,争取获得豁免,尊爱生命,逃避永远不是最佳的办法,只能带给家庭、社会永远的伤痛。
(二)供给方的风险防范措施。校园网贷出现恶性事件最直接的原因在于校园网贷从业机构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业务操作。有调查表明,46.9%的受访者认为网贷平台对贷款申请人资质审核不严,没有行业标准;42.1%的受访者指出网贷平台缺乏有效监管;28.0%的受访者认为网贷平台有恶意贷款嫌疑。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网贷平台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网贷机构应在注册登记后进行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由于校园网贷面向的对象为社会经验缺乏的在校大学生,他们一般对风险防范能力低,因此对开展校园网贷的平台更应该加强日常运营监管,依靠到位的监管避免校园网贷恶性事件发生。当前校园网贷市场规模并不大的情况下,严格控制校园网贷市场的准入,应采用特许的管理办法,对合规的平台准许开拓校园网贷市场,对于不合规的平台追究责任并取消市场准入资格。
加强网贷平台业务拓展过程中广告用语管理,对于煽动性、言过其实甚至是虚假性的广告,坚决禁止并追究广告发布者的责任。缺乏社会经验的在校大学生易受广告的影响,冲动性的行为往往给借款者本人及其家庭、网贷平台乃至社会带来损失。
加强网贷平台业务操作流程管理。网贷平台有义务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借款用途,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借款专款专用并用于预设的用途,避免借款被用于其他不适当的用途,尤其是用于非法的用途。贷款是一种风险投资,网贷平台应正确评估贷款的风险。网贷平台应对申请贷款的主体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由于网贷平台审核不严导致在校大学生“被贷款”的现象,应由网贷平台举证并承担全部责任。
规范网贷平台的贷款合约内容,对于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均视为无效合约,法律不予保护。对于网贷平台普遍采用的“砍头息”认定为违法,追究网贷平台运营管理者相关的责任。从当前资金的盈利能力来看,按照当前市场民间借贷利率,不太适用校园网贷,即使校园网贷的利率不用向国家助学借款看齐,也不应该超过当前市场利率的2倍。高昂的息外费用增加了借款者的成本,对借款者来说极不公平,对于以费代息的借款合约,同样视为不合法。
建立校园网贷保险机制,借助于社会的力量降低网贷平台的经营风险。按照校园网贷平台的贷款规模和贷款评估风险进行投保,在申请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双方又不能就相关债务进行协商时,出于保护网贷双方的利益,由保险公司根据投保标的大小进行补偿,减少恶性追债事情的发生。
各校园网贷平台应严格按照监管方的要求对平台受贷对象的信息进行汇报,以便监管机构能从全局的角度掌握受贷对象的总体负债水平及贷款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在校大学生的信用总额度。
四、结语
校园网贷只是一个资金融通的渠道,作为新生事物,需要加强监管,使之造福于在校大学生这个群体。同时,需要加强对在校大学生的基本知识教育,使这个群体提高信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合理使用校园网贷,为自己的生活增彩。
(作者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沈卓逸.校园网贷规范发展策略[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9.
[2]林丽群.网贷视域下当代大学生科学消费观培育探究[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9.
[3]黄志敏,熊纬辉.“校园贷”类P2P平台面临的风险隐患及监管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3.
[4]梁鹏.大学生网贷风险的法律控制[J].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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