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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
从P2P风险事件看商业银行的机遇
第550期 作者:□文/邵书怀 时间:2016/12/1 13:17:39 浏览:1057次

[提要] 以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作为起始的互联网金融,近年来发展迅猛,其最具代表性的是P2P网贷业务。然而,在这轮发展大潮中,其主导者却大多是一些非金融企业,传统商业银行只是被动应对。但随着各类P2P风险事件的频繁发生以及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整治,我们看到商业银行重新介入该类业务的历史机遇。本文从P2P发展的问题分析入手,探讨国家整治规范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开展网贷业务的历史机遇。

关键词:P2P;网贷;商业银行;机遇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从P2P风险事件看商业银行介入网贷市场的机遇

收录日期:20161024

P2P网贷,即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

一、我国P2P网贷发展现状

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之一。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是从1990年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化开始的。此时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始出现,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也开始互联互通。这个阶段,引导金融业务互联网化的主导者显然是商业银行。

2005年开始,商业活动的互联网化逐渐兴盛,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迅猛崛起带动了互联网金融的第二波发展浪潮——第三方支付蓬勃发展。而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发展中又衍生出了理财功能,尤其以余额宝最具有代表性,从而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波大发展——以P2P网贷为代表的投融资业务发展。P2P网贷业务的发展,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缩影。2015年全国P2P网贷成交额达到11805.65亿元,同比增长258.62%,截至201512月末,历年全国P2P网贷成交额累计16312.15亿元。

然而,这两轮互联网金融大发展的主导者,却大多是一些非金融企业,传统商业银行受到体制、法规及创新意识的制约,在历史大潮中只是被动应对,错失了发展机遇。

二、P2P网贷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P2P网贷企业的信用问题。伴随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P2P网贷业务也出现了井喷式增长。原有的针对传统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传统监管手段严重落后,甚至监管定位模糊不清,P2P网贷业务有时候处于一种无人监管的局面。这就致使各种类型的P2P平台盲目设立,各种虚假投融资项目盲目上线,其结果是出现了大量P2P平台欺诈违法事件,甚至平台携款跑路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根据希财网统计,2012年之前,P2P运营平台数量50家,问题平台10家;截至20155月,P2P运营平台数量1946家,问题平台661家。P2P网贷业务乱象丛生,严重影响了这一行业的社会声誉,降低了人们对互联网企业的信用评价,随着政府监管的介入,P2P网贷市场开始降温。

(二)P2P网贷企业的技术问题。P2P网贷属于新兴产业,其本身经营技术比较复杂,再加上其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作为本轮互联网发展大潮的主导者——网贷公司,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关于金融业务的经营技术和从业经验严重匮乏,有些甚至于没有相关从业经历。从融资项目审查、资金供需配对、项目运行监管等环节,都不具备管理知识和合格人员。而对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的资质审查、抗风险能力识别等更无从把握,从而导致平台运营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承诺给很多投资人的高收益无法兑现,甚至本金也无法收回,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根据希财网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630日,P2P网贷平台跑路家数达到123家。

(三)P2P网贷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传统金融企业,其注册资本少则十几亿,多则几百亿,而且其注册资本不参与经营,只是对风险事件的一种担保和背书。而P2P网贷企业从创立之初,由于相关法律的滞后和监管的缺失,其设立门槛低,注册资本往往只有几千万,有些甚至只是买一个平台软件就可以上线运营。截至20155月底,P2P网贷企业已有3054家,P2P运营平台数量1946家。在经营过程中,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手段落后,业务开展过于冒进,一旦出现风险事件,企业无力承担,风险全部转嫁给了投资者。这也是很多平台倒闭跑路的最直接原因。据盈灿咨询数据对网贷平台的统计,仅20166月,停业平台45家,转型平台8家,问题平台41家,停业平台占比超过问题平台占比。

三、商业银行介入网贷市场的机遇

虽然传统商业银行在本轮P2P发展大潮中被动跟随,错失了发展机遇,但随着各类P2P企业风险事件层出不穷和国家近期对P2P市场的规范整治,为商业银行重新介入这一市场带来了新的契机。

(一)利用银行信用优势重新赢得客户资源。商业银行长期积累的信用优势,与各类良莠不齐的P2P网贷企业形成强烈反差,经历了大量风险事件后,市场逐渐趋于理性,投资人由开始追逐不切实际的高收益,转而重新在产品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上重新考量,商业银行的信用优势此时得以凸显。

商业银行只要做好P2P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把传统的小贷业务集中在线上运作,引导一些优质项目进入平台运作,打造一些有亮点、有代表性的拳头产品;同时,线下网点专做一些金融批发业务,进一步夯实商业银行的行业优势和信用优势,合理整合线下线上资源,便可轻松占据P2P网贷市场的制高点,重新赢得客户,取得竞争优势。

(二)利用银行业务优势重新占领市场。商业银行长期经营金融业务,积累了大量的专业化金融人才,业务经营规范,风险意识强,风控技术先进,对已有的风控系统加以改进,即可适用于互联网环境下的P2P网贷业务。众多的线下网点和已有的信贷团队足以应对P2P项目前期的审查、项目运行的监控及风险事件发生后的合理处理。商业银行已有的人才资源、经营技术、风控措施等对减少P2P业务的风险、保障投资人利益起到有益的补充。在P2P网贷市场起步及高速发展中,商业银行丧失了机会。在网贷市场面临问题时,商业银行应该重新利用自身业务优势迅速抢占市场,重新发挥其金融业领头羊的作用。

(三)利用银行资金优势重新整合市场。P2P网贷市场的风险事件,导致大量P2P网贷企业倒闭,现存的P2P网贷公司也举步维艰,经营困难。P2P网贷市场急需一些龙头企业的规范运营,引领整个市场重新走向良性发展之路。20161013日,国务院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表明了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今后发展的态度。商业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业的支柱,应该利用自己的资金实力和行业地位,对P2P网贷市场进行资源整合,对P2P网贷业务作出规范指引,在P2P网贷市场形成龙头优势,再次推动P2P网贷市场走向繁荣。根据网贷之家统计,20164P2P网贷行业实现了1430.91亿元的整体成交量,较20163月环比上升了4.90%,截至20164月底,P2P网贷行业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18881.18亿元。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也要紧跟时代步伐,面对P2P网贷业务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只要抓住机遇,我国商业银行也必将大有作为。

(作者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荣花.互联网金融下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模的创新策略[J.时代金融,2016.8.

2]张天凤,金梦迪,于志慧.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2.

3]钱金叶,杨飞.中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及前景[J.金融论坛,2012.1.

4]肖四如,肖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及深层影响[J.银行家,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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