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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第555期 作者:□文/牛 浩 刘 畅 刘 可 时间:2017/2/16 17:05:39 浏览:1152次

[提要] 现行的生态补偿实施情况与大规模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作为能源矿产转移输出基地的形势不相适应,存在很大差距。本文以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作为研究对象,对于确立区域关系可持续发展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16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西方国家对于矿山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较早,自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鉴于矿区资源开发中存在的大量生态环境问题,许多国家都对此进行了广泛研究与探讨,制定了覆盖内容广泛、形式多样、实施方式完善的各类生态补偿政策,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和体系。

1、生态补偿理论研究。生态补偿理论研究起源于经济学领域关于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理论的探讨。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性理论为生态补偿理论提供了经济学理论基础。经济学家庇古提出了“庇古税”理论,他提出需要通过政府税收政策手段,解决生态补偿的外部性问题。科斯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律”,指出市场也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重要途径,并给出了基于明确产权,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外部性问题的途径。经济学家塞尼卡和陶希格提出了环境与发展的补偿发展论,并认为当生态环境成为“稀缺物品”时,应该采用立法手段来解决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问题。

2、生态补偿政策研究。生态补偿政策方面,美国是最早在矿产资源开发方面进行生态补偿探索的国家,早在20世纪初,美国就开始关注露天采矿的土地和生态环境问题,并出台了《矿山租赁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要求恢复破坏了的土地和生态环境。1977年,美国颁布《露天矿矿区土地管理及复垦条例》,将煤矿开采造成土地破坏的修复工作纳入煤炭开采作业中的一部分。1971年,英国出台的《城乡规划条例》对矿产资源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限制开采活动的补偿、矿产开发的一般程序、允许开采的条件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1975年,法国对在地面或沙岸采砂采石的公司进行征税,规范企业的开采行为,最大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恢复受到采矿影响地区地表的生态环境。1976年,为了减少污染、循环利用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德国联邦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对自然保护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做出了规定。

西方发达国家生态问题凸显时间较早,它们是生态补偿制度的探索者,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研究理论较为成熟,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从理论政策和补偿实践相结合出发,以明确责任主体,制定科学的生态恢复标准,严格管理制度等为落脚点,建立了以矿产资源恢复补偿金、生态税(费)、市场交易、财政转移支付等多种手段相支撑,较为完整的生态补偿框架体系,为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提供了思路和借鉴。尤其是资源丰富的美国,早在20世纪初,就注意到在政策的制定时,需要采用多样化的补偿方式。比如,对露天煤矿造成的土地、植被破坏和河流淤堵等问题,不仅对开采企业征收开采税费,还征收消费税,并将其划入黑肺疾病信用基金中,资助受害煤炭工人。美国针对煤炭资源开发采用的生态补偿手段为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提供了借鉴。

(二)国内研究现状。我国于1992年开始生态补偿领域的研究,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些与生态补偿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地方在生态补偿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目前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体系构建、补偿标准、评价模型等方面。

1、生态补偿理论研究。毛显强、钟瑜从产权经济学角度提出生态补偿的三大理论基础,即生态补偿的内涵、外部性补偿与庇古手段、产权明晰与科斯手段。孔凡斌认为生态补偿的生态学基础是资源环境利用的不可逆性。公平、公正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探索代际补偿、区域补偿提供了理论依据。总之,研究者们运用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环境学、生态学等学科理论对生态补偿进行了阐释,佐证了生态补偿内涵及其基本要素界定的科学性。这些理论为生态补偿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并为今后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提供方向性指导。

综上所述,国内学者的研究可以归纳为:(1)生态补偿的自然特性是自然环境资源利用的不可逆性;(2)生态补偿的法理基础是环境资源产权的界定;(3)生态补偿价值的基础理论依据是自然资源环境资本论;(4)生态补偿政策途径选择的基础是公共物品属性;(5)生态补偿的核心问题和环境经济学基础是外部性的内部化。这些理论研究为我国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提供了理论渊源和指导。

2、生态补偿政策研究。程琳琳、胡振琪等从改革矿山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实施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治理部门等方面设计,提出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黎元生、王文灿等指出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需要首先明确矿山环境恢复补偿主体。

肖荣阁、王生卫对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补偿定价机制进行分析,并指出定价的三大因素:生态损害程度、改善程度以及生态价值增加程度。连璞从宏观经济市场化角度出发,提出了煤炭企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市场化机制。崔艳、白中科等指出我国煤炭开发生态补偿中存在征收标准不统一、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农民利益被忽视等问题,建议落实煤炭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实现自然和社会系统的协调发展。李丽英、刘勇等指出,我国煤矿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需要进行煤炭消费地对产煤地进行补偿;煤炭生产企业对开发企业的生态恢复补偿。

生态补偿对象方面,宿洪涛研究认为生态补偿主体应该按照“新账”和“旧账”来区分。因资源的输出,资源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资源输入地也应对资源输出地进行补偿。关于受偿主体,宿洪涛研究认为生态补偿受偿主体应该是恢复和治理矿区生态环境的个体或组织,还包括矿区受到危害的居民。生态补偿标准方面,叶永恒、刘凌岩等提出了生态补偿费征收的原则,并采用恢复工程费用估算法、生态环境破坏价值损失法对抚顺市多种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了估算。刘金平构建的简单数学模型,给出了矿区直接环境成本的评估方法,其中土地成本损失包括农地塌陷损失、土地搬迁安置费用等;水成本包括水资源价值,污、废水处理费等损失。张智玲、王华东等认为补偿费在数值上应等于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边际外部成本。生态补偿途径方面,洪尚群、吴晓青等指出,生态补偿顺利实施的前提是补偿途径和补偿方式多样化。黎元生、胡熠等认为政府可以通过社会招标对矿区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姚洋提出,衰竭型矿区要充分利用劳动力安置、教育和技术补偿形式。此外,宋蕾、胡振琪指出,建立矿山生态恢复基金也是生态补偿重要途径,基金来源可以是企业缴纳的生态补偿费,也可以是社会各界的捐赠。

综上所述,从生态补偿机制来看,主要从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建立、生态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途径等方面进行研究,明确了主要的补偿对象和补偿内容,在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补偿标准的确定还主要是国外评估方法的引进和介绍,还没有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来定量分析确定生态建设补偿标准,补偿途径上也主要是通过行政政策机制的设计来实现的,市场机制参与性较低,补偿途径也有待于多样化,对生态补偿内部机制研究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相关理论评述

(一)相关概念

1、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根据以上生态补偿的概念,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概念同样也可以从狭义和广义方面理解。狭义方面,可以理解为对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污染,环境生态功能下降进行的补偿、恢复治理活动。广义方面,还包括对丧失机会的补偿,即对矿区居民、矿业城市因丧失发展机会,进行资金、技术和实物方面的补偿,税收减免等政策方面优惠。本文所指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是狭义上的生态补偿,具体表述为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损失。

2、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是指通过对生态补偿具体实施安排,使生态补偿制度化、政策化、系统化。生态补偿机制包括生态补偿原则、主体、客体、方式和途径以及补偿标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并涉及到补偿的法律建设、外部环境、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二)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理论基础

1、矿产资源的外部性理论。外部性是一个经济范畴,是指某项经济活动对无关的第三方造成影响。20世纪初,马歇尔和庇古提出外部性基础理论,用于解释经济活动与环境问题成因。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性和外部不经济性,也叫做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指活动行为能使他人收益的经济活动;反之,即负外部性,环境污染和损害就是典型负外部性。

科斯的产权理论和庇古税理论是使外部性内部化的两种有效途径。庇古税理论认为通过对资源环境的损害者征收税收的方式解决外部性,这是一种政府手段;科斯定理关注市场的作用,认为在政府界定和保护产权的前提下,通过市场交易或自愿协商解决外部性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相应有了更高的要求,生态资本的存量也更趋于发挥作用。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也有了提高,更加注重进行保护。生态补偿是使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经济手段,通过建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有效结合环境行为和经济利益,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2、生态资本理论。世界银行1995年将资本划分为四个部分即人力资本、人造资本、生态资本、社会资本,可见生态资本是在传统资本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本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是一种稀缺的生产要素,通过这一概念,可见生态环境也就是一种生态资本。

生态资本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总量、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潜力以及环境自净能力四个方面。一定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对让渡生态成果的群体收取相应费用等途径内部化其收益,激励人们从事生态保护。生态资本理论注重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方面的作用,认为在边际私人成本或者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或者收益相背离的时候,仅是依靠市场作用实现不了社会福利最大化和资源最优配置,作为政府,有必要采取一定的经济政策来消除这种背离。

3、可持续发展理论。自近代西方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以工业增长的指标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唯一尺度,体现为各国对GDP(国民生产总值)和高速增长的强烈追求。片面追求GDP增长的社会发展模式,带给人类社会的是生态环境的破坏和严重恶化。

当排放的废弃物超过了环境自身的净化和容纳能力时,就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反过来必然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可以作为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的原则,指导具体原则解释和运用,进而运用于制定和调整法律与政策,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

(作者单位: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黄富祥等.退耕还林还草过程中的经济补偿问题探讨[J.生态学报,2012.22.4.

2]杨玉文.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增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3]刘卫红.大遗址区域产业集聚机制与模式研究[J.商业研究,2013.6.

4]石桂军等.浅谈石油开采企业如何发展绿色物流[J.石油石化物资采购,2012.6.

5]邓建志等.传统文化产权的法经济学分析:基于文化资源稀缺性的视角[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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