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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受托经济责任潜在风险防范策略
第556期 作者:□文/周 山 时间:2017/3/2 11:20:06 浏览:1003次

[提要] 本文通过分析高校履行受托经济责任过程中开展各项经济业务活动面临的潜在风险,结合经济责任风险产生的因素,提出防范高校经济责任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受托经济责任;内部控制;潜在风险

本项目为滨州学院青年人才创新工程项目:“高等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程构建研究”(项目编号:BZXYQNRW201509)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111

近年来,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也越来越大,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受托管理责任,当前高校普遍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授权管理的过程中一旦授权不当履行,就可能发生潜在的经济责任风险。本文结合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实务工作,通过对高校经济责任履行中潜在风险和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对应的防范措施。

一、高校受托经济责任履行中的潜在风险

(一)经济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本文所指的经济决策风险是指高校大额资金使用和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决策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规范的决策程序而导致经受托济责任履行不当而产生的经济责任风险。在学校层面主要表现为经济决策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个人决策代替集体决策;做出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不够充分,造成了学校的重大利益损失;学校领导主持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在学校领导多数人统一的情况下决定某项重大经济决策,但是由于决策失误而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浪费的情况;为了应对上级或相关部门的临时性检查,而由校领导单独拍板决定,事后再通过高校决策层的补充确认,由于现场拍板往往存在着决策可行性的论证不够充分,往往隐藏着经济责任风险。

(二)学费等收入无法做到应收尽收与未严格贯彻学生的资助政策并存。一方面学费作为高校收入的重要来源为高校开展各项教学、科研等活动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但是当前高校中学生欠缴学费、教材费用的现象仍然较为普遍,高校在组织学费收入时未能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国家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校要承担因学生学费收入工作不到位,未能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而造成收入流失的经济责任;另一方面部分高校未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和勤工俭学政策,例如未按规定提取学生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和相关的补助金等,或者虽然按比例提取但是没有及时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导致学校账面沉淀大量的基金结余,部分高校未及时将教材折扣款差价返还学生,等等。

(三)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经济责任风险。部分高校未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和配套的法律规定对应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进行统一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未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形式进行规避;资产出租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存在着合同签订的责权利不相统一的现象,合同的细节约定不明确,例如货物的质保期未严格约定或约定时间较短、对违反合同约定事项的惩罚措施未详细说明等等,造成了合同履行过程中潜在的经济责任风险。

(四)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由于管理不到位容易引发经济责任风险。国家为了鼓励高校在某一学科领域的重点建设,往往会采用大量的专项资金的方式予以支持,一方面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从受理专项资金的论证材料、组织专家论证、然后审批到最后下达资金往往时间比较长,许多专项资金实际下拨到学校时往往已经到了预算执行的下半年,导致专项资金的执行周期变短,这是导致专项资金进程较慢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由于部分高校未对专项资金如何使用进行充分的规划,资金到账后才考虑如何执行,致使专项资金的使用进度缓慢和缺乏效率,造成了大量的专项资金的沉淀,若专项资金两个财政年度未执行完则会被财政收回,必将影响高校重点领域建设和学校的长远发展;除此之外,专项资金进入高校的财务账后往往存在着被挤占、挪用甚至是不合规的支出现象,例如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横向课题经费很多往往转化成个人的福利性支出、甚至是虚报冒领等现象,纵向科研课题通过大量的劳务费支出套取资金用于与课题不相关的支出等。

(五)联合办学中存在的风险。高校的校企联合办学、中外联合办学等办学的形式越来越多,对促进应用型和外向型人才的培养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部分联合办学单位存在着基本教学条件欠缺,师资配置、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等不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定的现象,部分高校的联合办学盈利性的发展倾向比较明显;联合办学双方的投资分享机制并不是按照学费收入能够匹配学生培养成本并预留相关的发展基金为基础,而是简单的直接按照学费比例分成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收益,合作办学的分配依据不合理,成本核算不明晰,隐藏着学校经济利益流失的潜在风险。

二、高校受托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潜在风险成因分析

(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2012年财政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中指出单位应当根据《规范》的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内部控制体系。高校在日常的经济运行中虽然存在一些内部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规范》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内部控制规范不健全、不规范和执行不严格的现象比较突出,部分高校的内部控制观念意识比较淡薄导致内部控制执行中出现重大偏差甚至无效的情形大量存在,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经济活动运行合规性、有效性的闸门如果在运行中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会影响到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容易引发重大经济责任风险。

(二)高校经济责任履行中业务复杂,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下,高校在经济责任履行中的风险不但包括二级的教学单位,还包括党务管理部门、职能处室、教辅单位以及后勤集团和校办产业等,还可能涉及到联合办学单位和学校外部的企业实体等等,不同的岗位履行经济责任千差万别,评价尺度和标准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受托经济责任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另外,高校的经济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在经济责任履行中面临的税务风险、财经法规风险、廉政责任风险深度和广度都日益增加。

(三)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作为规避高校经济责任风险“免疫系统”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当前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很多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查错纠弊层面,对于潜在的经济风险关注不够,对内部控制层面的缺陷缺乏识别能力。现实中许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更多的是采取事后审计的方式,即使在审计中发现重大财政性资金的浪费现象或违规违纪现象也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很难形成有效的事前监督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震慑作用;除此之外,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有限,知识结构不合理,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而且承担的审计任务繁重,对审计结果的跟踪落实往往显得力不从心,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高校受托经济责任潜在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梳理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流程,系统分析经济业务风险点,采取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执行;在高校内部要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意识,营造学习内部控制的良好氛围,组织学校职工对校内的内部控制规范进行学习,做到人人理解并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合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地防范腐败行为;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投资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作为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方面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的规定,从高校的角度来讲,为了保证民主决策的有效实施,必须建立包含决策执行的回避、公开、监督、报告、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在内的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治校,强化受托管理责任意识,做到支出必须问效,无效要追责,以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经济行为,将受托经济责任风险降到最低。

(二)针对识别出经济责任的风险点,制定对应的防范策略

1、针对高校在学费收取上的风险点,应该加强高校财务、学工和教务部门的密切协作,结合学生注册和缴费环节制定有效的应对学生有意或者恶意拖欠学费的情况规章制度,确保收入的及时、完整,保障学校的正常经费运转;与此同时,高校应该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的资助学生的政策,足额提取各种奖助学金,对于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要通过学费减免和助学贷款的方式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

2、针对在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领域出现的不规范现象,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追责问责机制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经济业务活动;高校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应加强协作和监督;细化校内自行采购的管理办法,规范自行采购的程序;除此之外,要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的签订、执行、考评、问责的完整体系以及相关的授权管理规定,注重借鉴合同管理方面专家的作用,规避合同中隐藏的经济风险。

3、针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较慢、效率不高的情况,高校要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具体承接单位要提前做好经费使用规划和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开支专项经费;财务部门要建立预算执行的动态跟踪和分析机制,及时提醒专项资金承载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对预算执行的效益进行评估,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于科研经费的使用要建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三级管理责任制,完善学校的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

4、针对联合办学中潜在的风险点,高校应当加强合作办学监管制度建设,合理测算联合办学的成本,促进联合办学的规范发展,防止在联合办学中损害学生和学校经济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建立风险导向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高校内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中,要积极探索建立风险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被审计对象的内外部环境、主要业务范围和决策程序进行分析,在整体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经济业务的重要潜在风险点,进而实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为被审计单位提供加强风险管理的意见,保证经济业务运行的合规性、效率性;高校应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建设,结合岗位职责的不同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对象;除此之外,要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对审计结果通报、整改、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审计结果的公开、共享,提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作者单位:滨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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