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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菏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
第565期 作者:□文/商景雪 时间:2017/7/16 15:52:40 浏览:918次

[提要] 本文介绍菏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513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全市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全市168个乡镇(办事处),6005个村民委员会,总面积12238.6平方公里。总人口960余万人,耕地面积1247万亩。菏泽是农业大市,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1500万亩以上,占全省八分之一,居全省第一位,2016年粮食总产153.2亿斤;经济作物发展到600多万亩,形成以东明县为主的85万亩西甜瓜,以成武县为主的90万亩大蒜和12万亩芸豆,以曹县为主的16万亩芦笋和300万平方米食用菌,以定陶区为主的20万亩山药和110万亩设施蔬菜,以鄄城县为主的8万亩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区。

一、菏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几年,菏泽市各级不断深化发展意识,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引导效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一)种粮大户与家庭农场。随着国家对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实施,全市种粮大户规模迅速膨胀。2016年全市种粮大户3228户,比2012年增加3053户,增加17倍;面积43.15万亩,比2012年增加38.57万亩,增加8倍。多以流转林场、农场和农户的土地为主,也有一部分为滩涂地、废弃窑厂复耕地等。种植的粮食品种主要为小麦和玉米。种粮大户产出的粮食主要是直接向市场出售,也有一部分用于养殖业饲料原料;家庭农场4420家,比2015年增加2938家,多数从事种植业。

(二)合作社。据统计,到2016年底,全市工商登记合作社23596个,注册成员21.42万户,带动农户近85万户,其中种植业18538个,养殖业4145个,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信息服务1158个,涉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1088个,农产品加工49个,农产品销售897个,农产品运输、贮藏289个。

1、数量迅速增加。合作社发展数量比2012年底增加19934个,增长5.44倍;成员注册出资比2012年增加950.2亿元,增加15.81倍;成员数量比2012年增加179532个,增加5.1倍。

2、覆盖领域不断拓展。菏泽市农民合作社合作领域由传统的粮食、蔬菜种植向农机、农技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服务拓展。由单纯的生产扩展到加工、销售、储运,从提供一项或几项服务,发展到产、加、销、储、运等一体化综合服务。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拓展。

3、合作机制不断规范。通过宣传引导、典型示范、指导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共有50个合作社被评选为市级明星示范社,有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74个,省级示范社160个,国家级示范社38个。

4、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在成员内部实现统一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基地认证、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形成产加销一体的合作社。曹县恒丰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办社初期的单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发展到粮食代储代售、资金互助等。

5、发挥作用明显。一是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挥了桥梁与纽带作用,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定陶天中陈集山药专业合作社通过5年的发展,发展成员402个,带动农户1000多户,种植山药面积8000余亩,带动周围县乡种植山药10万余亩;促进和带动了山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二是开拓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农民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营销,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销售价格。有的通过贮藏、包装、加工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宽。

(三)龙头企业

1、企业规模效益同步增长。2016年菏泽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企业达到1686家,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2.9%,比2012年底增加413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29亿元,比2012年增长65.7%;实现利税总额280亿元,比2012年增长42.3%

2、提质增效步伐加快。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力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有力地带动了行业转型升级。通过引导企业商标注册、质量管理、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培育了自身品牌。先后培育了巨鑫源食品、神舟食品、曹普工艺等一批名牌企业。菏泽市的尧舜牡丹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产品“国色坊牡丹籽油”荣获中国林产品交易会金奖等奖项;银香伟业、百寿坊羊肉汤等入选全省知名企业,旺天下食品入选品牌产品体验店。全市争创省级以上名优农产品品牌44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9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76个,比2012年增加507个。牡丹区尧舜牡丹、郓城神舟食品、成武天鸿果蔬等一批企业产品档次进一步提升,附加值明显增加。

3、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各类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基地600余万亩,与2012年相比增加100万亩;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4个,标准化基地360个,面积达420多万亩,带动农户100多万户,涌现出一大批农业基础较好、主导产业突出的村镇和农民合作社。截至2016年底,已建成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832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3家,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83个。

4、经济社会效益增强。立足就业门槛低、增收效果好、产业发展稳定、能够就近就业4个条件,优先选择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重点培植,加快推动粮油、畜禽、果蔬、纺织和林木加工等总量膨胀、质量提升,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016年,菏泽市龙头企业共帮扶贫困户1329户,贫困人口2636人,吸纳就业贫困人口1476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粮大户与家庭农场

1、收益较低。相比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增加土地流转费、雇工费和购买农业机械费用等成本,生产成本比较高,同时小麦价格上涨缓慢,玉米价格不断下滑,种粮收益非常低。

2、风险较大。由于农业的特殊性,要承担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相比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受影响更大。由于种粮大户需要雇工管理,田间管理比较粗放,且大多数种粮大户没有晒场和仓储条件,粮食收获后,如果遭遇连阴雨天气,有时容易造成霉变,损失巨大。

3、贷款较难。按目前界定,种粮50亩以上农户即为种粮大户,多数大户经济实力不强,贷款困难。

(二)合作社

1、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菏泽市农民合作社社均注册成员少、合作范围小、层次低、服务功能较弱、辐射带动能力有限。菏泽市23596个合作社的注册成员只有214231个,社均成员9个;即使带动农户也只有40户左右,示范带动不强,辐射范围不广。

2、合作社监管主体缺失。合作社作为特殊的一类市场主体,没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各部门只是根据业务职能提供相关服务,合作社是否存在、发展,部门很难及时掌握了解。

3、合作社融资难。由于多数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不多,而各专业银行由于风险防范制度的约束,合作社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融资较难,影响合作社的长久发展。

(三)龙头企业。菏泽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问题。主要表现为 “五多五少”: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多,但行业龙头少;二是家族式管理的企业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少。全市没有在国内上市的公司,在境外上市的仅2家(曹普工艺、巨鑫源);三是初加工企业多,精深加工企业少。特别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比重偏低;四是企业产品加工量多,自有原料基地少。与龙头企业联系紧密的基地还不多,规模还不大,还不能为龙头企业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原料来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规范监管。建议国家或省层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规范,并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统一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管理数据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状态。

(二)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国家或省制定扶持政策,对基础好、实力强、资信好、有发展前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拿出专门资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以培植壮大其规模,提升发展其档次。

(三)建立担保机制。建议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体系,在农业大市、大县设立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完善提供担保的有效实现形式。根据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担保政策,以适应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需求,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作者单位:菏泽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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