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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重庆与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策略
第572期 作者:□文/李政刚1 刘 兰2 黄兰婷2 时间:2017/11/8 12:58:43 浏览:866次

[提要] 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探索构建重庆与新加坡的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对重庆建设西部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制度保障、人才保障和合作模式等方面总结双方科技协同创新的基础条件和可行性,分析双方推进协同创新存在的难点问题,从构建协同创新体系、编制专项规划、组建管理机构、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重庆;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策略研究

基金项目:重庆市决策咨询与管理创新计划项目:“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协同创新研究”(项目编号:cstc2016jccxBX0084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831

“科技协同创新”是指创新主体突破彼此间的体制壁垒、结构差异和利益诉求等,实现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充分释放创新体系内“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要素活力的行为。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以下简称“中新示范项目”)是中新间第三个政府合作项目,以重庆作为项目运营中心,确定“现代互联互通和现代服务经济”的发展主题,在金融服务、航空、交通物流和信息通信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合作。重庆与新加坡开展科技协同创新已有中新示范项目作为合作基础,若能创造双方合作的条件,协同创新推进科技事业发展,对重庆建设西部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重庆和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的战略意义

基于中新示范项目间的已有合作基础,重庆与新加坡开展科技协同创新有助于破除两地科技发展壁垒,推动创新要素和结构“新组合”,形成跨区域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一)实现科技资源共享,支撑重大项目研发。2016年,重庆GDP总量达到1.57万亿元,全社会R&D经费支出为247.2亿元,占GDP比重为1.57%;高等学校72所、市属以上独立科研院所58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类研发基地超过1200个,R&D活动人员9.8万人。新加坡近年来实施科技创新型经济的发展战略,经济总量保持稳定增长。2016年,GDP达到2927.39亿美元,人均GDP达到5.29万美元、世界排名第7位,R&D研究人员达到37354人。重庆与新加坡在人才、技术等方面各有所长,通过实现科技创新资源的共享,促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间的互动交流和合作,可为今后联合开展重大科技项目合作提供支撑。

(二)实现关键产业联动,突破核心技术瓶颈。新加坡是重庆第一大投资来源国,重庆是新加坡在华各省市投资前五强地区。目前,重庆汽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和优势突出,但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聚集力缺乏,产业链缺失,产业配套能力弱,对外承接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能力低,高新技术产业引进嫁接发展难以实现,竞争力难以跨越提升。新加坡方面,国土面积小、资源匮乏、工业基础弱、国内市场狭小、地理可依赖性弱,但其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较强。重庆和新加坡基于信息通信、金融、物流等中新示范项目优势领域进行科技协同创新,可推动重庆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完善产业链条,也有利于新加坡扩大海外市场,推动产业升级发展。

(三)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拓宽双方产业国际市场。重庆是中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处在“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发展战略的节点上,承东启西、连接南北,在中国新的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新加坡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亚洲最大的商品和石油贸易枢纽,中国、亚洲乃至亚太市场的重要连接点,在“一带一路”战略辐射的64个国家中排行第一位,是最具投资价值的国家,目前已成为人民币贸易的第二大离岸中心。目前,重庆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GDP增速以10.5%连续三年位列中国城市首位,尤其是物流、金融、现代服务业等中新示范项目,发展基础和前景广阔。新加坡和重庆都处于国家“一带一路”的关键节点,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商贸、人员往来会日趋密切,借助于两地充分发挥中新示范项目平台优势,推动科技协同创新,有助于重庆企业吸收新加坡先进技术,提升竞争力,新加坡也可以以重庆为中心进一步拓宽中国市场。

(四)建设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共同推动建设亚欧跨国产业。20155月亚欧互联互通产业对话会议通过了《重庆倡议》,在“构建开放的亚欧体系,打造统一市场,提升亚欧的产业链、价值链的合作,建设跨国的产业”等方面达成共识。同年6月,《重庆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提出“推进建设国际国内创新合作平台”,建设西部创新中心。新加坡作为印度洋和太平洋两大洋、亚洲和美洲及大洋洲三大洲、世界主要经济体之间的重要连接点,目前新加坡约有2.6万家国际公司,三分之一的“财富500强”公司亚洲总部。重庆作为中国和欧洲各国陆上贸易主通道的重要节点,对亚欧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和耦合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此形式下,双方进行科技协同创新,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的有效流动,将能够更好地提升东南亚区域及亚欧体系国家的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合作水平,为重庆和新加坡科技竞争力提升带来动力和发展空间。

二、重庆和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基础条件分析

中新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在中新两国政府间主导下,已取得较好成效,为重庆和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奠定了基础。

(一)制度保障上,双方协同创新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中国和新加坡双方政府间成立了“联合协调理事会、联合工作委员会和联合实施委员会”的三级合作机制;重庆成立了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统一管理中新示范项目,并承担中新示范项目日常工作,新加坡方面也分别从贸工部和国际企业发展局抽调专人,成立了专职负责重庆互联互通项目的办公室;重庆和新加坡间的日常运行机制已经建立,双方已建立起专责工作部门和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对接沟通制度。这些协同创新的机制为双方科技领域协同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人才保障上,双方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关系已经建立。重庆政府已经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签署了《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金融服务等四个领域培训工作,合作筹建“中新国际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中心”。同时,推动重庆市卓越校长培养计划、重邮-NTU联合ICT工程研究院、中新(重庆)教师职业发展培训学院、中新合作的独立大学等四个重点项目,并建设若干友好合作学校。其中,中新合作的独立大学主要通过合作办学形式,在渝建立中新合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际化大学,着力培养金融、物流、航空以及信息通讯技术等学科领域高端人才,这为双方科技协同创新提供了人才保障。

(三)合作模式上,双方在“4+N”的合作领域达成共识。重庆两江新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重庆大学三方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建设中新重庆国际联合研究院,将围绕“4+N”的方向开展多领域合作。“4”是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的金融、航空、交通物流、信息通信四个方向;“N”是结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重庆大学的优势学科和重庆及西部良好产业基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双方将采取“政产学研用资”的闭环式、开放型、可持续的合作模式,实现“平台+应用+人才+技术+市场+资本”有机整合,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信息互换、人才互动,在学术交流、科研项目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交流。

三、重庆和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的难点分析

重庆与新加坡在科技人才资源、科技创新平台、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面具备科技创新的条件,但两地协同创新在体制机制和科技资源共享领域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跨区域协调组织机构未建立。为推进中新示范项目实施,中国与新加坡虽成立了三级合作机制,但重庆与新加坡尚未成立专门针对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机构,虽然重庆与新加坡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了诸如共建中新重庆国际联合研究院等合作,但双方科技协同创新仍停留在点上,还未开展企业、政府、中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间的广泛合作。因此,亟须成立双方的跨区域协调组织机构,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角度、多主体、多领域的科技协同创新合作。

(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不健全。重庆和新加坡要进行科技协同创新,必须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效共享,建立双方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实时互通。重庆现有大型科学仪器资源、科技文献资源等共享平台,但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尚未建立,且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间尚未打破科技资源共享的壁垒,特别是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间的科技资源共享较少。新加坡科技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新加坡科技研究局通过下属研究所与企业、高校等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并为合作伙伴提供科研支持。由于双方共享平台完善度不同,亟待建立服务于双方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三)协同创新的中介服务体系未形成。现阶段,重庆和新加坡间的互联互通主要通过政府主导,但科技协同创新需要依托发达的中介服务体系,包括技术转移、评估、信息咨询、科技企业孵化、投融资等。新加坡针对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的企业及国内中小企业有完备的中介服务体系,提供金融、咨询、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而重庆此类中介机构较少,这导致双方在科技协同创新中,技术交易信息渠道不畅通,有意合作企业对科技成果的价值风险很难做出判断,加之能为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和重庆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欠缺,新加坡企业担心协同创新过程中,技术创新成果被竞争对手模仿甚至窃取,给企业造成损失。

四、重庆和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发展路径选择

科技协同创新需要创新主体间构成创新系统,才能发挥协同效应。重庆与新加坡可依托中新示范项目平台,加强顶层设计、组建管理机构、搭建服务平台、构建法规体系,有效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开展。

(一)构建科技协同创新互联互通体系。重庆与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系统是建立在创新子系统上,创新子系统主要由创新主体要素、创新资源要素和创新环境要素构成。创新主体要素包括双方的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要素包括双方的信息、知识、技术、资金等;创新环境要素包括双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等,在此基础上构成了知识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中介服务创新系统和制度创新系统四个子系统,见图1。科技协同创新系统由重庆和新加坡双方的创新子系统构成,各系统通过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密切联系,协调发展,实现创新主体要素一体化、创新资源要素一体化、创新环境要素一体化。(图1

(二)编制科技协同创新专项规划。研究制定《重庆与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总体规划》,制定短期、中长期和长期科技协同创新目标。定期发布科技协同创新技术路线图,建立科技协同创新监测评估体系。构建完善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梳理重庆与新加坡双方区域优势,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在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的能动作用。围绕双方产业经济发展情况,梳理可进行合作的产业领域,研究制定《重庆与新加坡跨区域产业科技协同创新战略》,推动两地的产业协同创新合作与互动;共同协商制定跨区域的区域产业科技发展规划与政策,为跨区域合作的市场主体链接全球性的合作企业提供保障;合作建立跨区域的产业科技研发基地,构建跨区域科技信息服务网络和金融支持体系等。

(三)组建科技协同创新管理机构。将重庆与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纳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合作框架,通过两国政府层面建立合作机制,依托目前已建立的中新(重庆)示范项目运行和对接机制,以及现有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由重庆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统筹管理,引导重庆与新加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项目,实现双方在科技协同创新过程中的信息互通。同时,由重庆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牵头,联合双方行业协会、联盟和商会,组建“重庆-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理事会”,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设立由重庆和新加坡法律专家组成的“重庆-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争端调节专委会”,运用斡旋、协商、调节等手段化解纠纷和争议,做好科技协同创新的风险控制。

(四)搭建科技协同创新服务平台。重庆与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主要包括科技平台、信息与中介平台、资源共享平台、人才互动平台。科技创新平台由重庆和新加坡政府、企业、高校等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组建;信息与中介平台由专利咨询与代理中心、律师事务所等提供服务咨询的组织和机构搭建,主要是加速信息和技术的传播,完善包括专利评估中心、技术中介、孵化器等中介服务体系;资源共享平台由大学、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等构建,提高两地研发仪器和设备的利用率,避免创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人才互动平台由双方政府牵头,通过人才培训合作、共享人才信息资源、人才资格互认、人才互派、举办人才高级论坛等方式推动人才互联。同时,双方可针对产业发展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分别到各自地域组织专场招聘会,实现双方人才互通。

(五)构建科技协同创新政策法规体系。一是构建有利于两地科技协同创新系统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协调规范两地科技研发合作行为,使科技协同创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以法规条例形式明确重庆-新加坡科技协同创新发展理事会的行政级别、职责和权力,加强理事会的执行力;三是结合两地科技协同创新总体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和条例,引导企业跨区域合作、跨区域技术引进、人才和资金往创新薄弱地区流动,并规范成员行为,确保两地科技协同创新的有序运行。

(作者单位:1.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重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谢思全,汪明进.基于产业提升的科技协同创新途径及政策探析——以天津市为例[J.信息系统工程,2014.2.

2]重庆市统计局.2016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7.3.

3]新加坡统计局.新加坡统计年鉴2016EB/OL.http//www.singstat.gov.sg/.

4]重庆6家新加坡企业将到九龙坡区投资[EB/OL.http//cq.ifeng.com/a/20160528/4595090_0.shtml.

5]钟飞腾,朴珠华等.对外投资新空间:“一带一路”国别投资价值排行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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