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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化研究
第573期 作者:□文/范雨婷 李梦绮 杨苏涛 时间:2017/11/16 13:50:12 浏览:1199次

[提要] 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是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通过对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的农产品市场环境和销售方式方面的调研,我们发现该地区农产品市场化进程相对落后。为了加快渤海粮仓的市场化发展进程,本文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产业化发展的新途径。

关键词:农产品产业化;农产品市场化;农民合作社

本文为河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河北农业大学团委创新创业实践”(编号:2017083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918

一、引言

农业市场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客观要求。市场是商品农业发展的必备条件,发达的现代农业必须有发达的市场体系支撑。然而,面临着生产与市场脱节的问题,为了深化农业的市场化改革,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着重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取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突出抓好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去库存、补短板六项重点任务”。

近年来,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截至2015年,该项目建设千亩示范方94个,万亩示范方50个,项目示范面积72.8万亩,辐射推广面积771万亩,粮食总增产6.76亿公斤。然而,随着产量的增长,农产品去库存便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因此,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应结合调研中该地农产品市场化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发挥的作用。

二、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化发展现状

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把一家一户的农民和土地组织起来,统一种植,信息共享,利益共担。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整合散户土地和劳动力,提供优良籽种、农业科技、产品推销等一系列服务,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而形成了规模效应,增强了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合作社种植的农作物种类与农产品市场需求不完全匹配,提供给市场的产品大多是农业初级产品,大部分合作社仍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为主要销售渠道,有一半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

三、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化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深加工农产品。渤海粮仓区域主要以粮食种植为主,以农产品为核心的农业产业链不够完善。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到销售等环节中,物流链不够高效且信息链易出现断层,上游生产加工产业与下游销售产业的对接不畅通。对于相对偏远的示范区,种植多样化的农作物十分受限。由于产业链不完善,区域合作社主要以粮食生产为主,涉及的粮食深加工环节较少,农产品深加工所带来的高附加值效益无法真正能够实现,最终无法获得农产品产业化和商品化所带来的收益。

(二)产业结构不完整,缺乏销售环节。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具有现代农业专业知识的新农民。农业科技水平不高且缺乏专业的农产品销售团队和网络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仍然以农户和种粮大户为主,现代农业的组织形式不完善。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组织和销售队伍的缺乏,使合作社的现代组织形式仍然存在短板。

(三)信息渠道不通畅。信息渠道不通畅,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较弱,大多是凭借收购商或下游企业或农产品经纪人获取农产品信息。如果中间收购商缺位,农产品可能面临断销或滞销。这就使农产品生产方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方的供应渠道容易出现脱节,产品需求信息和供给信息不完全匹配,导致农产品价格不协调。农产品无法真正满足市场需求,最终农产品市场化程度降低。

(四)产销不对接。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点,而农产品市场又具有相对滞后的特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信息化程度低,当生产与市场需求不对称时合作社无法及时改变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个别农产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偏高而生产,由于市场具有相对滞后性,最终导致市场上同类农产品出现供过于求现象,生产出的农产品与市场真正的需求难以完全对接。同类农产品价格下降,无法满足信息对称,公平的农产品市场无法得到保证,合作社农产品预期效益难以实现。

(五)销售平台单一。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大多采用传统销售模式,大多以经纪人或批发商、采购商为主,经过多个批发环节进入市场,一级批发商和二级批发商在合作社和消费者之间实现多级批发,农产品经过多级批发进入消费者手中,流通链条过长在无法真正保证农产品新鲜质量的同时,由于中间流通渠道繁琐,多环节获取利润而使得农产品成本较高,为了获得更高效益,压低初始收购价格,价格链反向反映到农产品生产环节,合作社出售农产品价格经过讨价还价后再次降低,合作社最终获益有限。

互联网平台服务不够系统化,大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网站建设和线上服务体系方面还不完善,无法做到快速精准销售,互联网平台的帮助减少中间环节,提升利润空间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从而也降低了农产品进入市场的效率。

四、相关对策

(一)推进合作社农产品产业化发展

1、扩展产业链,完善从生产到粮食储存、加工、运输等产业链各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合作社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在为农产品企业提供相对稳定的初级产品供应的同时,合作社生产的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解决了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瓶颈。提高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程度,合作社也必须保证作物生产的安全性,合作社与加工企业相互监督,保证农产品质量。对于一些农业衍生品和农业副产品,如生产过程中如秸秆、有机肥等可以充分利用增加额外收益。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提高了初级农产品力利用效率,有利于解决农业初级产品的销售问题,增加合作社和农户的收益,最终提高农产品市场化水平。

2、创建特色农业产业园。以渤海粮仓地区自然环境和产业布局为依托,采用“旅游+”、“生态+”的发展模式,打造农家乐和生态旅游等特色农业产业园。提高合作社设施和服务条件,同时可吸收社会资本创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生态观光园,采取新型农产品销售方式,以农民合作社延伸带动农村形成新的产业链、价值链。

(二)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在产业链下游环节,利用产地品牌或产地文化优势,以农产品为载体,创建地域性特色农产品品牌。合作社作为生产主体和组织主体,可申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通过地域特色产品和文化元素的渗透,凸显合作社农产品特色。同时,也可以依托合作的龙头企业市场和品牌优势,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主品牌建设,这种品牌建设方式消费者更容易接受,品牌投入成本相对较低。通过特色农产品品牌的搭建,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顾客忠诚度,从而有利于增加产品销量,实现合作社的长远收益。

(三)提高合作社生产经营主体技术和管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方面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承包、适度扩大土地规模、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合作社利润分配;另一方面提高农民素质。合作社为农户提供农业专业人员指导和职业农民培训机会,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素质,提高土地多种经营的利用效率和质量。完善现代化合作社组织形式,实行企业化的管理模式,在与龙头企业合作过程中借鉴其现代市场经营理念,更好地推进农产品市场化,提高合作社收益。

(四)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搭建网络直接销售平台。合作社自主建立和完善网络销售平台,扩展销售渠道,同时完善合作社自己的农产品信息网。通过网络信息交易平台实时公布相关农产品市场需求分析和价格。通过合作社网上交易平台,散户买家可以实时下订单。批量收购商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直接收购,减少中间流通环节,缩短信息传导链,及时有效地反映需求信息,指导农户做出更好的种植选择,减少生产不确定性。合作社针对不同的市场和消费者提供差异化服务,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顺利销售和降低库存。合作社农产品信息网加上与物流企业合作,对客户订单上的农产品及时配送,降低物流成本,信息对称性增强,增强农产品流通效率,使农产品销售更加趋于网络化、市场化。

(五)完善产销对接模式。(1)“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合作社作为生产环节的始端,为龙头企业提供稳定的初级农产品。合作社通过与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降低种植风险,提高收益。龙头企业在该模式中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发挥龙头企业资金、技术和市场的优势,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签订产销合同,龙头企业可以提供技术人员和资金等,帮助合作社生产实现标准化,保证产品质量。合作社避免了产销脱节的问题,合作社的农产品借助龙头企业市场实现销量。(2)“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产品在打造自有品牌的同时,借助龙头企业品牌与大中型商超对接合作,提供稳定的供应市场。依托龙头企业自营物流优势,完善与合作社规模相匹配的物流运输链,提高农产品配送效率,实现产销一体化供应。合作社农产品进行初级加工后直接对接大中型商超,商超同时会采取提前订单的模式向合作社反映农产品需求,需求信息迅速反映给合作社,进行需求对接式生产。实现产销对接,增强农产品市场化程度。

(六)互联网电商合作,完善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建设。线下建立农产品配送服务中心,线上打造宣传和订单接受平台。完善线上产品咨询服务,同时与电商平台合作,发挥电商品牌和运输渠道的优势,降低中间环节成本,节约流通时间。利用电商专业的物流平台减少农产品损耗成本,增强顾客满意度。农产品电商平台提供更多的需求市场信息,减少了中间环节,这种市场信息可以快速地传导到合作社手中,为其农产品种植生产及时提供依据。线上和线下交易的产品销售网,促进合作社实体经营,农产品销售市场和销售加工企业的合作联营模式。电子商务促进农村合作社与城市农产品消费大市场的连接,不仅能够实时接受城市消费习惯信息,准确定位,丰富城市供应,而且还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更大的市场利润。

五、小结

渤海粮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化有利于提高该地农产品的经济效益,推进环渤海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符合“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客观需要。同时,也为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

在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农业市场化发展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合理配置提供了发展方向,同时对于推进农业改革,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庆功,王丙毅,李鹏.新型农业经营主题培育及其组织模式创新研究[J.泰山学院学报,2016.38.2.

2]黄祖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4.

3]王卉.“渤海粮仓”开启现代农业新篇章[N.中国科学报,2016.6.18.

4]高明秀,李冉,巩腾飞等.“渤海粮仓”建设推进策略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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