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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研究 |
第617期 作者:□文/徐守江 罗竹青 时间:2019/9/16 17:10:53 浏览:377次 |
[提要] 本文针对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现状提出一种新的社区居家服务模式,厘清六大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并对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功能和实现途径进行探索,最终提出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模式。
关键词: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淮安市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现状及对策研究”(编号:2016SJB840024)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5月28日
一、引言
经过数年的发展,我国逐渐形成社区居家养老为核心、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虚拟养老模式,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中,江苏省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走在全国的前列,大力发展虚拟养老院,基本实现各市均采用虚拟养老为核心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虚拟养老院将社区居家养老和互联网有机结合在一起,克服了传统居家养老模式存在的供需不平衡、资源利用低等问题。也就是说,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是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医疗、大数据等技术将政府、服务提供者、老年人等不同主体有效的融合在一起,满足居家养老的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目前,虚拟养老院在江苏的总体情况是苏南城市优于苏北城市,主要体现在社区居家养老覆盖人数、经济产值、产业从业人数和服务提供者数量等。目前来说,探索一种适合地区差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势在必行。
诸多学者对从不同角度对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进行了研究。如,从功能方面,王海漪等人提出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发挥市场主动性,助推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高。另外,部分学者从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的实施途径方面进行了研究,一个共同的认识是建立养老数据库,包括老人的信息和服务资源,除了提供服务外,还应包括反馈评价机制,建立一种动态机制。信息化虚拟养老院系统的构建主要包括物理层、网络层、数据处理层和应用层等。关于具体的虚拟养老服务模式方面,曾新勇提出了包括政府、服务提供者和老人为一体的信息化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对于服务模式进行了初探。唐美玲等人从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出发提出了智慧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但随着智能信息化的发展,除了需要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之外,还应能对老人的健康、安全等问题给予一定的技术支持。对于前期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功能方面看虽然以需求为导向,但缺乏系统性;从实施途径和服务模式上来看以前的研究并没有完全厘清各主体之间的关系,研究角度定位于技术层次,缺乏将养老服务实际体系与信息系统有机结合。本文从虚拟养老实际出发,从功能目标、实施途径和服务模式三个方面进一步阐述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明确各主体责任,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构建新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
二、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内容分析
本文围绕居家老人的日常生活和安全健康两个方面的需求,阐述政府、服务提供者等不同主体的责任,明确虚拟居家养老系统的功能目标、实施途径和具体措施,最终提出新型虚拟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具体的设计情况如表1所示。表中涉及的六大主体,分别为政府、服务方评估培训组织、第三方运营机构、老年人评估组织或个人经理、科研服务机构和老人。下面从三个功能目标阐述各自的实施途径、具体措施以及各主体的责任。(表1)
(一)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求。社区居家养老首先应该基于信息化技术能满足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真正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的实施途径是通过建立数字化的健康数据库和系统平台开发满足社区居家养老需求。目前,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不能满足老人需求以及资源利用率低等问题。遵循软件平台设计与开发流程,首先应能确定老人的需求和知晓服务方提供的资源信息,由老年人评估组织委托个人经理通过反复调研确定老人需求,并且能够基于老人信息、服务资源信息和服务记录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库,为信息平台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信息平台建成后,由第三方运营机构来承担具体服务,基于软件网络平台要能及时响应老人的需求且服务到位。在网络平台构建和服务社会居家养老过程中要解决资源配置的合理性,避免资源浪费,同时要求解决服务与需求之间的匹配问题,提高信息化社区养老的资源利用率。
(二)智能健康安全辅助决策。随着信息化和人工智能AI的不断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不能仅仅局限于老人的日常生活需求,而应能充分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带来的信息化冲击更好地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计算机的智能辅助诊断在多种疾病中有所突破,如乳腺癌、帕金森病等信息化的辅助诊断,如何能将智能化诊断技术集成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是更好的服务老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智能辅助诊断的技术需要与科研型机构合作,由科研型机构提供辅助诊断技术,并激励科研型单位创新疾病辅助诊断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尤其是老人在家或在社区即可完成筛查或诊断项目。除了疾病智能筛查或诊断技术外,还可利用人工智能算法基于采集的健康数据库信息和个人的健康信息建立健康预警模型,并可自动生成健康干预方案。目前,自动生成健康干预方案的方法已由诸多学者开始研究,并有一定的应用。如,通过采集眼睛的信息,通过中医目诊技术和计算机人机交互技术实现人体体质的识别、预测疾病的发生和生活干预方式的指导。在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内容中健康的自动监测和干预方案的自动生成具有深远的意义,能更好地提高服务层次,而不仅仅是满足于日常的生活需求。
(三)服务质量保障。基于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关键是要有政策保障、经费支持、高水平的技术人员以及建立动态互动的反馈机制,提高社区居家养老的满意度和信度。实现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质量保障功能目标关键是建立服务质量保障机制,政府和服务方评估培训组织两个主体责任重大,政府主要是政策的制定者,起到主导作用,同时可提供财政补贴吸引投资机构投身养老服务产业。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政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化平台应能提供对以往养老服务信息进行分析与统计,为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更好的支撑作用。服务方评估培训组织其在服务质量保障中主要关注服务标准的制定、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以及服务提供方资质认定等,同时对于信息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能及时监管和反馈,形成动态平衡,有效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的满意度。
三、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模式构建
本文在文献提出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模式基础上,创新基于三大平台和六个主体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模式,如图1所示。(图1)
三大平台分别为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社区养老基本信息平台和健康安全信息决策平台。社区养老基本信息平台直接服务于社区,为老人提供信息服务,当老人在社区养老信息平台上提出日常生活需求时,服务组织根据平台的信息向老年人提供服务。老年人也可以通过健康安全信息平台辅助检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可以查阅自动化生成的干预方案建议。在社区养老基本信息平台和健康安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可以与之共享老人的基本信息、服务记录信息、资源信息和服务反馈信息,可以有效监管信息化服务质量,并为决策做出重要支持作用。
构建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模式中涉及的六大主体分别为:政府、服务方评估培训组织、老年人评估组织或个人经理、科研机构、服务组织和老年人。政府主要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资金的资助者,其可委托相关组织或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老年人评估组织或个人经理主要对服务主体老年人进行信息调研、回访或信息反馈等。服务方评估培训组织可评估或培训相关第三方服务组织或科研机构开展特色的服务项目,通过平台直接为老人服务。
四、总结
本文基于目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的不足,从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求、智能健康安全辅助决策和服务质量保障三个功能目标出发,重点在实施途径、具体措施和涉及主体等方面分析和设计信息化服务模式。最终围绕社区养老基本信息平台、健康安全信息平台和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三大平台构建了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模式,明确了政府、服务方评估培训组织、老年人评估组织或个人经理、科研机构、服务组织和老年人等六大主体的关系。
(作者单位: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王海漪,王志中.基于“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与启示——以太原市“智慧我家”社区服务中心项目为例[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6(9).
[2]席恒,任行,翟绍果.智慧养老:以信息化技术创新养老服务[J].老龄科学研究,2014(7).
[3]曾新勇.基于智慧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13(6).
[4]唐美玲,张建坤,雒香云,邵秋虎.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构建研究[J].西北人口,201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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