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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审计
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第640期 作者:□文/谢利娜 时间:2020/9/1 13:55:33 浏览:248次
[提要] 近年来,碳会计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我国对碳会计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相关的披露制度还不成熟,在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质和量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因此研究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碳会计;信息披露;低碳减排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5月28日
一、引言
自工业革命以来,西方国家经济获得发展的同时,对气候的变化也产生了难以估计的影响,极端天气的出现越来越频繁。在美国《外交事务》杂志于2020年5/6月刊推出的关于全球气候问题的专题中,智库“力量改变非洲”的创始人Mohamed Adow发表的文章《The Climate Debt:What the West Owes the Rest》从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分析了气候问题产生的源头和历史,呼吁西方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的财政和技术支持,以打破气候变化的恶性循环。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付诸实践。
二、碳会计国内外研究现状
碳会计起源于应对全球的气候变暖所采取的市场举措,最早由美国的学者提出,近年来出现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Riccardo M.P(2018)在其研究中指出碳会计应涵盖以碳汇为代表的碳资产和以碳源为代表的碳负债,要参照当前的会计准则单独设置一个碳账户进行核算。G.Cornelis van Kooten(2019)等学者认为碳会计不能仅考虑能够用货币计量的项目,还应包括一些非货币性项目。国内,郭红、胡蝶(2018)对比了碳会计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经过分析发现我国碳会计发展尚存在理论基础薄弱、法律法规欠缺等问题,并提出建立体论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等改善措施。姚文韵、叶子瑜、陆瑶(2019)在研究中指出,碳排放权作为碳资产的一部分,还应当包括与节能减排相关的有形或无形资源。在碳会计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应当设置“碳排放权”这一总账科目,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比发现,国外对碳会计的界定较为广泛,不仅局限于碳会计的量化研究,还涵盖低碳战略、低碳减排技术等与环境变化相关的信息,且已经拓展到政治、经济活动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披露体系。我国对碳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还未形成成熟的碳会计理论,也未制定相关的披露框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质和量还比较低,分析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并挖掘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碳会计相关理论
(一)碳会计相关概念。碳会计是环境会计的一个分支,是环境会计在低碳经济时代的新发展。它以节能减排为出发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反映企业碳资产、碳负债、碳排放权交易、碳损益等情况,披露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自然资本效率和社会效益的新兴会计分支。碳会计的产生有利于我们更科学、更合理的评价经济发展的效率和效益。碳会计信息是指反映企业碳排放权、碳减排项目及活动的相关信息。企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形式将自身的碳会计信息对外公开,即为碳会计信息披露。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根据披露信息的计量方式,碳会计信息可分为货币计量的碳会计信息和非货币计量的碳会计信息。其中,货币计量的碳会计信息又可细分为碳资产、碳负债、碳所有者权益、碳收入、碳费用、碳利润等六大类。非货币计量的碳会计信息多为文字描述,主要披露企业的低碳治理情况、企业的低碳法律法规执行状况等。
根据披露信息的时间范围,碳会计信息可分为反映过去经济活动的历史信息和反映企业未来活动的预测信息。
根据披露信息的空间范围,碳会计信息可分为内部碳会计信息和外部碳会计信息。
四、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碳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低且行业差距大。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健全信息的强制性披露机制,积极地参与环境治理,落实好减排承诺。在党中央的号召下,我国企业也逐步加强对环保的重视,上市公司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虽有所改善,但整体情况不容乐观。就以CDP年度报告为例,2018年我国共有29家企业参与碳披露项目的调查,该数据与2012年回复问卷的数量相比虽然有所上升,但与同期全球问卷总量6,937家相比,差距明显,可见我国企业对碳信息铺路的比重整体偏低。从行业类型来看,重污染行业对碳会计信息披露明显好于非重污染行业,这与我国目前对碳排放企业强制性披露碳信息的政策有关。
(二)碳会计信息披露的质和量有待提升。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进行研究发现,企业披露的货币性碳会计信息主要集中在低碳减排的收支、获得政府的专项基金或奖励、低碳技术研发及应用、日常低碳维护支出、碳排放违规受到处罚、低碳经济获得的税收优惠及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几个方面。其中,企业对低碳减排的投资及收益的披露最多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对参与碳排放交易项目披露的数量最少。
对于非货币性碳会计信息,企业主要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设置环保部门、低碳发展是否纳入绩效考核、是否开展低碳减排宣传培训、生产经营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发展低碳减排的战略规划、低碳项目建设情况、碳排放风险预测以及减少碳排放的目标和举措等方面进行披露,其中,对遵守法律法规内容披露的企业数量最多,对环保部门设置、低碳发展纳入绩效考核披露的企业数量较少。在披露的非货币性碳会计信息中,企业多为描述性披露较多,大都侧重于宣传,对负面信息披露较少或者不披露。总而言之,企业披露的碳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较低。
(三)碳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一、缺乏独立性。目前,我国在碳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企业遵循自愿原则进行披露,因此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不一,主要分为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及可持续发展报告四种。一些企业会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披露碳会计信息,有的企业则会选择多种方式进行披露。选择年报披露的企业通常会在报表的重要事项、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其中,选择在社会责任报告以及年报中披露的企业较多,选择在环境报告书中披露的企业较少。环境报告书作为专门披露环境信息的报告,独立性较强,能够更为清晰地反映企业的碳会计信息,也便于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可见,我国企业独立披露碳会计信息的意愿较弱。
五、我国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原因分析
(一)缺少严格的碳信息披露监督机制。我国政府部门对不同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不同,造成不同行业承受的压力不同,进而导致不同行业对碳信息披露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由于重污染行业面对的外在压力比较大,因此重污染行业企业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较好。由于我国还没有形成严格的监督机制,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水平不高。
(二)企业对碳会计信息认识不全面。随着低碳经济的全球化,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越来越重视低碳经营。但我国企业对碳会计的认识还不全面,披露的内容不够完整,多数企业仅披露对企业有利的方面,隐瞒对自己不利的方面。对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披露的较多,而对节能减排相关的收支披露较少,很少有企业将碳排放核算的方法、各种节能减排项目的具体投入等信息对外披露,造成我国企业披露的碳会计信息存在内容零散且质量低下。
(三)碳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不健全。碳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碳会计的核算方面还存在诸多的争议,关于碳会计核算的对象及方法、碳资产、碳负债、碳收入等确认和计量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因此在碳会计方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但会计信息的披露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反观美国,其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在美国境内的上市公司每年必须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碳会计相关的成本和负债,便于企业意识自己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此外,一些上市公司为提高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专业的环境服务公司来辅助记录、整理碳数据,建立专门的碳数据信息库。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碳会计信息时缺乏统一的引导,披露的形式混乱缺乏可比性,多数公司选择在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中进行隐含的介绍,专门披露环境报告书的企业较少,碳信息披露缺乏独立性。
六、改善建议
(一)完善碳会计信息披露监督机制。压力即是动力,企业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机制亦是如此。外界压力的增加会促使企业积极披露碳会计信息。政府要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发挥好事前引导、事中监督、事后核查的功效,加强对非重污染行业、小规模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披露情况较差以及避重就轻的企业,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惩罚,并做好后续跟踪调查;对于披露情况较好的企业,政府可给予适当的奖励或表扬,奖惩结合,提高企业披露碳会计信息的积极性。社会公众作为信息的使用者,也是节能减排的直接受益者,亦要发挥自己的外部监督作用,加强对碳会计信息的关注和使用,形成外部监督机制,督促企业更积极、更完善的披露碳会计信息。
(二)提升企业会计人员专业素质。碳会计发展的同时,对企业会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的同时,要提供给员工更多的学习机会,使员工紧跟时代发展,了解前沿信息。不断提供给员工外出培训的机会,加强他们对碳会计领域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丰富员工对碳会计信息的认识。员工对碳会计的认识全面了,企业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也就上升了,披露的碳会计信息的质和量也就有保障了。
(三)建立健全碳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规范企业行为的有效途径。当前,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已出台了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碳的排放。但目前为止,我国在碳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未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对碳会计信息的披露以自愿为主,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等没有明确的规定,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及内容缺少法律的约束。相关部门要加速开展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碳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对碳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等形成准则性的规范,改善当下披露方式不一、可比性差以及缺乏独立性等问题,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碳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作者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Riccardo M.P,Michela M,Elena N,Nadia M,Simone B.Carbon accounting framework  for decarbonisation of European city neighbourhoods[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8.
[2]G.Cornelis van Kooten,Maria N,Kimpton B.Can carbon accounting promot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forest-dependent,indigenous communities[J].Forest Policy and Economics,2019.100.
[3]郭宏,胡蝶.碳会计国内外研究综述[J].商业会计,2018(20).
[4]姚文韵,叶子瑜,陆瑶.企业碳资产识别、确认与计量研究[J].会计之友,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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