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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99期/公共/财税/正文

发布时间

2010/8/5

作者

□文/赵 琪

浏览次数

4000 次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简化计算方法
  提要 个人所得税是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之一,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现实工作中征税的个人所得有11项,而且各类所得的计算税率以及计算公式也有所不同。在注册税务师税法的考试教材中增加了不含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其计算方法比较麻烦,不便考试时运用。为了方便考生掌握学习,本文提出不含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简化计算方法。
关键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简化计算
中图分类号:F81 文献标识码:A
  一、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自2008年3月1日起,工资薪金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所得按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或4,800元,就其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由于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中的各级距均为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确定适用税率时,不能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所得为依据,而只能是以扣除给定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找出对应级次的税率。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在实际生活中,有的雇主(单位或个人)常常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即支付给纳税人的报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是不含税的净所得或税后所得,纳税人的因纳税额由雇主代为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以纳税人实际所得的收入直接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否则,就会缩小税基,降低适用税率。正确的方法是: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分三种情况处理: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②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1。(表1)
  现举例来解释上述公式具体如何运用:
  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年10月支付给李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李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解:由于李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其应纳税额,根据上述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4000-2000-125)÷(1-15%)=2205.88(元)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205.88×15%-125=205.88(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情况: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情况: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应将第一种情况公式①中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同时,将公式②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乘以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的比例,从而将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现举例说明公式如何运用:
  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某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30%部分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375×30%)÷(1-20%×30%)=7539.89(元)
  应纳税额=7539.89×20%-375=1132.98(元)
  通过上述对例题的解析,我们发现,当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含税时,一般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而且公式的记忆难度也比较大。那么,有没有更简单一些的计算方法呢?回答是肯定的。
  三、不含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简化计算方法
  通过对表1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含税工资薪金还是不含税工资薪金,每一距级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都是一样的,例如,“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的这一距级,对应的税率都是10%,速算扣除数都是25。正是基于这样的发现,因此,我们对以上的公式进行整合和推算,得出以下简单的计算方法来进行这一类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
  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税率)
  仍以例1为例,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4000-2000)×15%-125]÷(1-15%)=205.88(元)
  2、雇主定率为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应纳税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税率×负担比例)
  仍以例2例,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计算过程如下:
  应纳税额=[(12000-4800)×20%-375]÷(1-20%×30%)=1132.98(元)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不含税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的一般计算方法和简化方法的计算结果是一样的。但是,一般的计算方法必须经过两个步骤:首先要把不含税的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才能计算出应纳税额;而简化的计算方法一次就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注册税务师税法的考试题量大、时间紧,有了这些简化的计算方法,更能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工作实践中有许多发现的机会,让我们的工作变得简单而又主动,我们可以在征管实践和稽查工作中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上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的一点发现,不足为谋,仅供探讨。
  (作者单位: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Ⅱ).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1.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组.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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