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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33期/经济视线/正文

发布时间

200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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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7 次

强化政府调控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而不是农业强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无论是农业规模、结构、效率还是农民收入水平及其生活质量都有很大差距。在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下,“三农”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紧迫。“三农” 问题的内在关系、“三农”的主要症结,都表明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调控职能。
  一、“三农”问题的内在关系
  所谓“三农”问题,就是我们必须要勇敢面对、积极解决的三个问题: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民主化和现代化建设、农民收入及生活质量稳定提高。这三个问题看似各自独立,实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农业如果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农民的收入就会保持一个平稳水平,农村的民主化、现代化建设也会步入正轨。“三农”问题的内在逻辑关系是十分清晰的,这一逻辑线索就是“农业=农民——市场——利益——发展”,即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农民收入提高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农民只有走进市场并从中获取稳定的利益,农业才具有基本发展动力,农村才会出现繁荣。如果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那么稳定农民收入、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就水到渠成。实际上,任何产业的发展过程都呈现出这样的循环链条形式,问题在于,多年来我们人为截断了农业社会再生产的循环链条,使“三农”呈现出农民的小规模农户生产模式、农民创收渠道狭窄、农业与市场相对隔绝的状态,这些弱质特征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若想克服这些弱点,最终解决“三农”问题,就要按经济规律办事,重新建构、理顺农业社会再生产的循环链条。
  二、“三农”问题的主要症结
  要建构“三农”间的循环链条,首先要摸清其主要症结,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表现在:
  其一,农业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竞争潜力不足。对于农业、农民、农村而言,土地和水利是其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资源。土地规模大,水利资源足,农业发展才有后劲,农民收益才会稳步提高,农业发展、农民安居乐业才能使农村现代化建设顺利开展。而恰在土地和水利这两个基本资源方面,我们与发达国家相比却存在巨大差距。美国家庭农场规模一般在5000亩左右,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有不少家庭拥有10万亩的农场规模。这些国家的农田灌溉体系凸显规模化、系统化、现代化的特点,对水资源的利用率非常高。如以色列著名的“滴灌”系统,对灌溉水的利用率达80%以上。我国普遍实行分散的小农户经营模式,许多地方的农户人均只有几分耕地。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用于农作物生产的水资源利用率又很低下,只是以色列的40%左右。更为严重的是我国耕地面积与人口增长速度相比递减过快,并且沙化、撂荒情况令人担忧。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隐患很多,并且不成体系,现代化水平低。这一切都表明农业竞争潜力不足,难以融入市场经济,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我国农业难以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其二,科技落后,生产效率低下,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农业已实现了高度机械化生产,依靠高科技管理农作物,劳动效率极高。他们注重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追求产品的更新换代,注重“绿色”质量,其农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强大、深厚的竞争力。而我国大多数农业还是靠农民使用传统的生产工具劳作手段,每个劳动力的生产供养能力仅是美国的1/30。由于农产品的“绿色”质量不达标,品种单一落后并且质低价高,在国际市场屡遭禁令。我国农民以农业现有水平参与国际市场的残酷竞争,无疑不容乐观。
  其三,农产品流通、营销体制亟待改革。高效、合理的营销流通体系,可以缩短农产品的流通过程,减少不必要的流通环节,降低中间费用,树立产品形象,强化国际促销活动,最终增大农产品的竞争能力,使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而解决农民收入及农村发展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是政府垄断农产品贸易。从表面上看,由于政府的保驾护航,一方面政府可以稳定控制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另一方面可以使农民维持稳定的收入。但是,在我国已加入WTO的大背景下,农民、农业已不可能独成一体、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政府也不能再利用传统的关税、进口许可等手段保护农民了。实际上,这种政府垄断式的贸易体制已对“三农”造成非常不利的后果:一是容易扭曲农产品价格。价值规律表明商品的市场价格由其成本及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保护产品价格极易弱化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使农业生产游离于市场体系之外,并使农民严重依赖政府,不利于“三农”的市场化。二是农民应对市场的兴趣及能力低下。开放性是市场的基本特征,政府垄断农产品贸易,无形中阻隔了农民与市场的信息交流能力及兴趣,造成农产品产、供、销运行渠道不畅,农业不能与市场同步发展,农民缺乏调整产品应对市场的兴趣及能力,其收入起伏不定亦在情理之中。
  其四,社会力量整合不够,没有形成对“三农”的支持系统。就目前而言,人们从思想上已经认识到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然而,我们还没有从制度上形成扶持“三农”的有力机制。例如,农业缺乏高效、有力的融资渠道,这恰是农业科技水平低、基础设施建设长期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将城镇与乡村隔绝开来的人口管理制度,既造成农民难以拓展除农业以外的谋生领域,又难以形成城镇文明向乡村辐射的有效体系。总之,“三农”还没有成为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发挥调控职能
  综上所述,所谓“三农”问题是三位一体的关系。上述问题只有依靠政府发挥其调控职能才能解决。因为“三农”存在的问题都是“三农”最基本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仅仅依靠分散经营的农民个体积极性是无法实现的。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全社会在思想意识上的重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社会各种力量的全面支持。站在历史的角度,农业和农民长期处在一种为整体社会作基础贡献的特殊地位,或者说,社会对农业和农民长期表现为透支利益的关系,这才造成了农业基本建设相对缓慢,农民收益与其对社会所做贡献不相匹配的现象。在市场经济中,社会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各种利益主体都在追求各自的利益最大化。在市场化、国际化的条件下,要求社会各利益主体具有同等的竞争地位,而薄弱的基础设施、落后的科技和教育水平都使农业与其他行业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中国有80%的人口是农民,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农业的规模及发展水平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如果农业搞不好,农民生活困苦,中国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小康社会。所以,需要一种超强权力来整合各种社会力量,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建构有利于协调“三农”关系的有效机制,快速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显然,这个超强权力是政府。只有政府才具有整合社会力量、协调利益关系、制定总体规划、强力推行政策的能力。在提升“三农”的生存力、竞争力的特殊活动中,一定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特殊作用,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应对措施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我国已加入WTO的大环境中,农民的收入能否保持稳定增长,取决于农业能否经得起国外农产品的冲击以及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由于我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在国际市场处于劣势,在短期内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会有太大的改观。因此,政府要制定计划,建立市场情报研究系统,掌握国际市场动态,组织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新整合生产资源,分析、比较、挖掘优势农产品,以人之长克已之短,让农民自觉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农业市场化。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土地不成规模、不成系统,甚至出现不应有的浪费,已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要对农业基础设施实行整体规划,制定兴修水利、科学种田、科学养田的长期、中期实现目标。尤其重要的是,调动社会力量,建构针对农业基础建设的金融体系,在资金方面对“三农”形成有力支持。
  3.整合社会力量,建构农业产、供、销一体化机制。以我国当前的分散小规模农户生产模式,必然造成市场信息不灵、产品不对路、供销渠道不通畅,根本不能适应纷繁复杂的社会化、国际化大市场。当务之急,应打造出具有适度规模和优化产品的生产基地,使其成为占领市场和具有市场竞争力产品的来源,并在此基础之上建构高效的营销渠道,建成产、供、销一体化机制,形成规模农业,使农民具有稳定的收入渠道。而形成规模经济的关键还是要由政府充分发挥其协调职能,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建造若干基础雄厚、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度加工、提供服务等综合能力的企业或事业组织,并使这些组织起到带动农民走劳动致富,主导农业科技化、农村现代化实施运用,引导农业融入市场、走向国际的龙头作用。
  4.充分利用WTO的“绿箱”政策,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入WTO后,政府再也不能利用关税、进口许可等壁垒保护农业了。但是,根据WTO“绿箱”政策,农业科研、培训、推广,以及咨询服务、市场推销、基础设施服务等均不受WTO规则约束。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绿箱”政策,为农业及农民提供必要、有效的帮助。可以采取建立发展基金的方式,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尤其是电力、水利、交通等建设投入;充分重视农民的教育问题,特别注意要对农民实行真正的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民进行普遍的科学推广教育;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政府只要充分发挥其调控职能,政策明确,措施得力,就能减缓因加入WTO而对“三农”造成的冲击,把挑战变为机遇。(文/高 翔 李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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