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
|
|
经济/产业 |
提要 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在农村离乡背井外出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异地就医和结算现象不断发生。按我国新医改关于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合人实行的是属地管理,但就目前实施的相关城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难以满足这部分人对医疗保障的需求,因此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迫在眉睫。本文分析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现状,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关键词:新医改;农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异地结算
中图分类号:F840.6 文献标识码:A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这一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因患重大疾病而带来的经济负担,减少了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通过这几年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了较理想的成效。但同时现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亦存在一些不足,农村人口流动的频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由此产生。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现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现状分析。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在七十年代达到了顶峰,覆盖了全国将近90%的农村。该制度自试点以来,到现今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果。截至2009年底,全国有2,716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数达8.33亿人,参合率为94.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主要以县(市)作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区域性极强。而对于像农民工这种农村流动人口而言,很需要跨参合地区就医与结算。由于参合地与就医地医疗制度和管理部门不同,对医疗保险的执行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存在的问题
1、管理权限问题。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国务院领导,卫生部主管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卫生部之外,涉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务的部门还有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等近13个相关部门,且在地方上,省、市、县各级政府又有诸多的部门涉及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如此之多的部门,所以存在的漏洞与缺陷较多,如果部门之间协调不充分,意见不统一就容易造成各部门政策出台相互抵触,带来管理的混乱和低效率。管理权限的混乱,将会导致在异地结报时,由谁审核,出现违规时由谁承担责任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2、报销制度问题。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差异大,地区人均收入差异大,各地区的筹资标准不一,报销制度所确定的报销比例和手续也不同,使得不同地区出现报销比例与标准差异大、报销手续繁琐的问题。
3、信息互通共享问题。新农合制度的核心是制度享受和报销范围。参合人员的健康信息互通和共享则是关系到新农合制度是否能健康运行的关键。由于参合人员的健康信息在不同的统筹地区间无法互通和共享,那么日益增多的异地结报频次无疑会大大增加制度报销费用,大量重复检查和用药会造成很大浪费。
4、个人负担较重。由于各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存在差异,医生和病人无法同时掌握就医地和参合地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内容,同时就医地医疗机构也不能依照病人参合地的医保制度政策提供服务,这就难免会出现部分医疗费用超出参合地的医保规定,结果在参合人回参合地核报时,经办机构在医疗费审核时会依据本地的医保政策剔除项目外的费用,这无形中就加重了参合人员的经济负担。
5、道德行为问题。少数参合人员利用异地就医管理的欠缺,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住院骗取医保基金,或者挂名住院、门诊挤住院、串换病种,借机虚报医疗费用,牟取私利,参合地医保经办机构往往对此难以核查。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问题原因分析
(一)各地政策标准不统一。我国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法律和政策基础都是国务院下发的各个相关文件,但是在各不同统筹地区的探索和改革实践中,具体的医疗保险政策都是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政策差别比较大,直接影响了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所面临的异地就医的科学有效管理。而目前的属地管理政策的直接结果是参合人员的医保关系都捆绑在参合地,导致各地区在异地就医的管理中政策本身很难对接,相互之间很难实现政策的相互联动,造成医保机构协作上的人为障碍,并由此带来参合人员就医上的客观困难和个人负担的加重。
(二)属地管理的局限性。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目前国内普遍实行新农合医疗保险县(市)级统筹,离开自己所在的县(市)范围就医的,便成为异地就医。流动性人员就医管理方面的政策缺失和各统筹地区封闭式管理的现状,不可避免地产生参合地以外就医行为的失控,同时统筹层次偏低,统筹地区偏多。
(三)信息系统技术障碍。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都是根据各统筹地区的具体情况自行开发的,各行其是,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也没有统一的思想和长远规划,形成了异地就医最大的技术壁垒障碍。
(四)不良社会现象。个别参合人出于私利,伪造相关证件骗保,出现“一人参保,全家受保”的现象。而许多医疗机构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对这一现象视而不见,甚至与不法商贩勾结,出售假发票,假病历等文件,以牟取私利。
三、对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及结算的建议
(一)简化管理部门,提升统筹层次,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结算体系。建立一个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政府部门专门负责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管理,其他政府部门协助管理,避免政策多头,从法律和体制上确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统一颁布和顺畅执行。
完善异地就医的政策必须自上而下,减少各地区政策差异,适度提升统筹层次,由国家研究、制定统一的、完备的、各地必须无条件执行的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异地就医问题。
(二)政策要向农村倾斜。在2002年10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就提出了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到2010年,在全国确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政府必须从财政上划拨资金,加强对农村医护人员的培训,重点支持乡镇卫生机构,大力加强农村卫生院建设,使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条件、管理水平和服务功能有所提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有效的载体和平台。
(三)完善信息技术支持。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信息数据交互平台,应以省级医保机构为主导,建立一个省级平台——省医保结算中心,该平台应严格遵从主管部门的医疗保险信息平台标准;统一主持各地区信息系统建设,有必要的应立即着手筹措资金进行二次开发,主管部门逐省验收,逐步实现省级联网运行,而后是省际信息互通及共享,最后实现全国联网运行。
(四)完善报销政策。在审核报销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方面,应在政策范围内尽量简化其报销手续,提供必需的医疗费用记录材料,如门(急)诊病历、处方、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单位出具的出差、学习、探亲等证明即可。报销时可委托单位和他人代办。合理划分报销时间,尽量缩短报销时间,解决参合人员对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综上所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结算体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而且在三个地区内,各省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所以,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及结算体系,必须是一个从小到大,由下而上的过程。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罗倩妮.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现状与完善[J].大众商务,2009.5.
[2]谭湘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参保模式研究[J].改革与战略,2008.1.
[3]姚俊.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困境及其理论阐述[J].天府新论,2010.1.
[4]张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发展滞缓的制度根源[J].农村经济,2009.1.
[5]王健,周绿林.异地就医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1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M].2009.
[7]张晓,仝晶晶.江苏省异地就医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医院管理,2009.4.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