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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34期/工作研究/正文

发布时间

20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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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 次

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
  
  村民委员会直选后,有的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不协调,出现了“四权归属”的争执:一是选人权。村委会的直选,虽然选举的主持者为村党支部书记,但由于候选人直接由选民选举,不少村支书产生了失落感,对直选有抵触情绪。二是核心权。支部认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农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既是领导核心,当然什么都得管。而村委会则认为自己是大多数群众选出来的,是群众的自治组织,村里的一切事情应该是自己说了算,出现了以中心代替核心的现象。三是财产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依法管理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等财务,而过去大部分村支书是第一当家人,由此,两委一把手产生争执。四是监督权。过去,农村党支部过多采取行政工作方法,而今,村民自治有了法律规范,支部再像过去那样实行单一的行政监督,则难以适应新的形势,极易导致隔膜和失控。
  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两委”关系不协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偏差导致行为极端化。有的党支部沿用传统模式,工作上大包大揽,不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伤害了村委会干部的积极性;有的党支部认为,实行村民自治就是一切由村民说了算,支部不必干预,主动或被动放弃了领导权;有的村委会也片面强调自治而排斥党支部的领导。二是素质偏低造成矛盾对立。从党支部方面看,有的年龄老化,文化偏低,班子战斗力不强,特别是一些党员偏少的村子,支部书记轮流坐庄,综合素质明显低于村主任,影响了领导作用的发挥;从村委会方面看,有的政策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新当选的干部非党比重大,经验不足,职责不明,不尊重党支部的领导地位,单纯从个人家庭或宗族利益出发,人为造成“两委”关系紧张。三是机制不健全影响规范运作。村委会直选后,由于种种原因,对规范两委关系的一些操作性制度没能及时建立和落实,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条款又比较原则,遇到一些难题就各说各的理,各唱各的调,意见难统一。四是政策不配套致使难执行。比如,罢免村委会干部必须有五分之一以上的选民联名才能启动罢免程序,客观上造成对村委会干部的罢免难和管理难。
  正确处理农村“两委”关系,关系到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关系到村民自治的落实和完善,关系到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和依法治村的辨证统一,是正确处理"两委"关系,形成工作合力的有效途径。
  一、理清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一方面,村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及全面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还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但履行领导职能和行使领导权力要严格以民主和科学决策程序为基础,保障和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村委会在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的同时,务必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把党的政策、党支部的部署贯彻落实到村民自治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二、明确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为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关系的协调处理上。首先,支部书记作为全村事业发展的带头人,应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全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积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放手让村委会主任开展工作,并给予支持和帮助。其次,村委会主任在组织开展村务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全村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强化整体观念和大局观念,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开创全村工作的新局面。第三,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应不断沟通思想,交流意见,融通感情。有些村班子及其成员之间发生矛盾,都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只有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党支部与村委会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
  三、提高“两委”班子的综合素质。党支部应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大包大揽向指导各类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转变,从单纯依靠基层组织领导和党员个人素质向建立健全制度、靠制度保证转变,从强制命令向教育、引导、示范转变。同时,村委会干部特别是村主任也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二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多为全体村民谋福利。三是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与群众利益的一致性。
  四、健全机制,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理顺农村“两委”关系,乡镇党委负有直接责任。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乡镇党委在处理“两委”关系问题上,必须克服三种思想,强化三种意识:克服无为任取思想,强化领导核心意识;克服敷衍应付思想,强化真抓实干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寸土有责思想。组建班子,可引进“两推一选”、“公推直选”、“双票制”等竞争机制,从组织上确保班子的战斗力。建立健全民主决策运行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两委”工作制度,确保“两委”班子协调一致,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文/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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