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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36期/财会审计/正文

发布时间

2003/11/1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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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 次

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与思考
  
  会计委派制在我国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实践证明,它对加强企业财务监管,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和服务监督,加强了会计服务功能和目标责任制管理。但是各地会计委派制的做法还不尽一致,还不够完善,有的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就此做一些探讨。
  一、会计委派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委派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尚未理顺。委派会计人员是投资者或资金提供者向会计核算单位派驻会计人员,委派对象大多是单位的主管会计,其目的是提高会计人员地位,加强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但目前很多被委派企业单位领导对此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配合不力,甚至产生抵触情绪。不少单位把委派会计视为“外来人员”、“异己力量”,产生戒备、防范心理,有意摆脱委派会计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制约和约束,使委派会计不能掌握实际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变成“孤家寡人”、一种“摆设”,从而丧失了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监督的职能。
  (二)委派会计人员的利益关系不够明确,存在后顾之忧,影响工作积极性。
  1、委派的会计人员主要来源于在岗的本单位会计、主管部门调用、向社会公开招聘三种渠道。在工作中对委派会计实行聘用制。虽然许多派出单位在派出会计人员时,明确委派会计人员代表本单位,负责被委派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该单位的经营活动,但受委派会计仅是派出单位聘用人员,而不是派出单位的正式职工,致使受派会计在工作中“腰不直,气不壮”。
  2、实行委派后,影响了委派会计人员的正常晋升。委派会计人员对被委派单位来说只能算是个“编外人员”。虽然有的在被委派单位中担任财务机构负责人,但往往在派出机构和被委派单位难以得到提升。长此以往,势必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对委派会计的考评缺乏明确的标准。目前,对委派会计的考评、奖惩标准没有相应的办法和措施,没有将委派会计在被委派单位经营和任职期间的实际业绩纳入考评范围的奖惩制度,这会滋生委派会计"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无法调动其以监督者与管理者双重身份全身心投入到受派单位经济管理活动中的积极性。
  (三)会计委派制度建设不尽完善,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办法尚需加强。会计委派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决不能一派了之,尤其是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办法的滞后,使一些委派工作无据可依,给工作带来了随意性,制约了委派工作的深入和发展。
  二、完善的对策
  (一)严格选拔会计委派人员,提高综合素质。根据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化管理要求,被选拔的会计委派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深厚扎实的基本功和高度的政策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服务观念,快速的应变能力和适应能力,广博的知识面和较高的人格修养。企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这些要求,严格把关,选好人才。
  (二)理顺委派会计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在处理委派会计和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时,要充分考虑委派会计的双重身份、双重职能,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委派会计应积极与被委派单位进行沟通,形成在委派会计与单位主要领导之间,既职责明确,又相互协调、配合,既相互约束、制约,又同心协力,既有一定的独立性,又有共同的目标。委派会计不仅仅是对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控制,还应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想单位所想,急单位所急,帮助单位管好钱,理好财;二是在坚持财务制度的同时,又能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灵活进行理财,并从财务角度提出合理建议;三是遇到问题和矛盾主动与单位领导协商,力争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有了上述协调配合,才能寓监督于服务之中,达到改善和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的目的。
  (三)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强化会计管理。为保证会计委派制取得实效,委派部门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权限及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自主管理,依法理财的前提下,发挥委派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正确履行职责。
  (四)建立委派会计考核奖励机制,不断完善配套措施
  1、实行量化考核制,严格业绩考评。会计委派人员上岗后,由委派单位和受派单位共同进行考核,以委派机构为主。在考核的过程中,要注意听取会计委派人员所在单位的意见。考核的内容包括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考核优秀的给予业绩肯定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做出重大贡献的委派会计人员,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晋升、晋职等建议。
  2、工作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⑴建立健全委派会计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包括受派机构大额资金收支、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合同等。被委派人员对所在单位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书面报告派出单位,并执行派出单位批复意见或者备案处理。⑵定期轮换制度和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⑶建立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制度。为彻底割断委派会计与受派单位在经济利益上的联系,确保其独立性,防止形成小集团利益,会计管理机构应将委派会计的工资福利纳入统一管理、统一发放的机制。(文/李 敏 刘晓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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