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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46期/企业创新/正文

发布时间

200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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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4 次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析
  
  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迫在眉睫。本文试图从微观、宏观角度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源,并以此为基础结合实际提出相应的对策。
  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性的基础地位,尤其在增加就业机会、技术创新、活跃市场及促进经济增长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社会与政府关注的焦点。为此,极有必要探讨在新形势下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对策,以增强我国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以应对国内国际的竞争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本身、商业银行等微观因素,也有金融发展程度、国家法律政策等宏观因素,下面对于这些因素具体分析。
  (一)微观原因分析
  1、中小企业自身问题。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0年末,在工、农、中、建、交五家银行开户的62656户改制企业,涉及贷款本息5792亿元,其中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金融债务企业达32140户,占改制企业的51.29%。其中逃废金融债务的中小企业不乏其例;中小企业的产品表现出技术含量低、质量差、缺少售后服务等,在竞争方面大都采用竞相压价手段,假冒伪劣产品也多与中小企业有关,许多产品的责任事故也是中小企业所为。因此中小企业本身整体发展水平不高,是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一个重要原因。
  2、银行贷款管理问题。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使得审查监管的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较高,金融机构为了避免不利选择及信息不对称,往往不愿意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近期国家一再把降低银行不良资产视为国有银行改革的重中之重,因而从趋势上来看,商业银行信贷责任约束趋向严格。例如实行贷款管理责任制和主责任人制度、落实经办人员和主责任的个人清收责任;加大对新增贷款不良率的控制力度,这就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审批更加严格。
  3、抵押和担保中介问题。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在中国,银行对抵押品的要求条件较为苛刻。除了土和房地产外,银行很少接受其他形式的抵押品。而且不少中小企业由国有及乡镇企业改制而来,企业资产为租赁或划拨而来,不能作为抵押资产或抵押率极低。抵押贷款涉及的中介收费有评估费、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注销抵押费等多种形式,而且企业贷款金额小,中介费占贷款利息支出的比重很大,让不少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国内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以其自身信用为保证,但是,担保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十分有限。同时担保中介费很高,一些担保公司要求企业将20%的保证金存入该公司账户,手续费按月收取担保金额的0.2%,严重挫伤了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积极性。
  (二)宏观原因分析
  1、国家对企业的政策。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据对辽宁500 户中小企业的调查,能从银行得到贷款的中小企业仅占21.7%,且大都为国有中小企业。结果,中小企业向社会提供了效益, 却难以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融资供方市场不能使他们得到相应的回报。中小企业解决资金供给的办法只能依靠自身内部利润积累,或者将大量资源用于融资市场, 其融资成本相应升高。同时由于今年国家积极鼓励引进外资,因此实际上中国的外资企业享有许多“超国民待遇”,例如外资企业不管规模大小和地位轻重,均具有商品进出口的权利,可以直接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而且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外资企业提供“特事特办”,减、免税,亏损弥补等等优惠待遇。所以国内中小企业既没有国家扶持,又没有优惠待遇,只能“在夹缝中生存”,国家政策决定了中小企业的地位,其融资困难也就不足为奇了。
  2、国内利率未实现市场化。由于中小企业贷款额度相对较小,信息成本和监管成本就自然相对较高,同时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却很高,所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收取较高的利息或收费是很正常合理的。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3、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由于进入资本市场的条件限制,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如我国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4、缺乏为企业资本性融资的“二板市场”和股权交易场所。风险投资对于缓解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资本缺口有重要作用。如果没有“第二板市场”,风险投资将不可能通过新股发行收回投资,显然不利于风险投资的发展。此外,我国目前也缺乏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市场,也就无法缓解中小企业的资本性缺口。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企业自身要按期制定企业的发展计划,规范管理,加大信息披露。严格管理产品质量,依法经营,合法纳税,努力提高信用水平;借款要按期归还本利,不能归还要详细同银行磋商寻求解决方案,从而保持良好的信用纪录。同时国家应会同工商、税务、司法、金融机构等,强化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监管,提高其财务信息透明度和真实可靠性。
  (二)建立比较健全的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担保服务。如美国成立了联邦永久性机构——中小企业管理局(SBA),由中小企业管理局代理联邦政府为中小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且担保所需资金由美国联邦政府投入,担保金额可达融资额的85%~90%;日本则成立了信用保证协会和信用保险公库,信用保证协会下的信用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当中小企业难以偿还贷款时,信用担保公司可以从信用保险公库中获还贷金。
  (三)设立民间专门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资金支持和优质的理财服务。德国设立民间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日本则设立了相互银行、信用金库、信用合作社等民间金融机构,这些民间金融机构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更重要的是与中小企业建立长久的关系,为其提供周到的咨询和理财服务,以保险金替中小企业偿还,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
  (四)增加融资渠道是中小企业增资的必由之路。国家有关部门应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企业改革的同时适时推出新的融资渠道,下大力气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简化程序、便捷服务、提高效率,并尽可能减少筹资成本。尽快建立更广阔、更规范的债券或股票交易市场体系和二板市场,针对业绩良好而尚未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中小企业开辟柜台交易市场体系。对已有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小型金融机构,应保护其自主经营权,不能收权、归大堆(强行合并机构)。此外,在条件成熟时设立民间投资机构或投资基金,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发展所属地区的经济,在建立健全完整的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担保机制的基础上,扩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五)政府发放优惠贷款。一般来说,一些效益较好的中小企业可以较容易的获得短期流动资金。但中小企业的长期贷款风险很大,因此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满足他们的长期资金需求,而政府的优惠贷款主要就是解决中小企业获得长期贷款的问题。它主要是指政府用财政资金通过私人金融中介机构或建立专门的政府金融机构,由他们按一定的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如美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下属“小企业投资公司”;英国的3I公司;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德国的“欧洲复兴计划特殊资产基金”。
  (六)放松利率管制。由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通常风险大于对大企业贷款,因此银行对他们收取较高的利率是很合理的,为了使贷款的风险收益关系对称,中央银行应该进一步实行利率市场化,同时放松收费管制,使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承诺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更加便利,这将大大减少中小企业的信贷缺口,也有利于资金的合理分配。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将在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大连、南京、杭州、昆明、郑州、武汉10个城市试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计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同地方小企业管理部门定期向广东发展银行及其分行推荐优秀企业及相关项目,协助广东发展银行进行信用评级及相关融资分析,广东发展银行将对优秀小中小企业进行优先优惠提供融资担保、资金运作等金融服务。
  当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决非朝夕能就的,它也需要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国家政策的扶持、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幸运的是,现在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发展中小企业及县域经济,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随着企业的规范运营、信用体系的完善、银行改革的推进、金融体制的深化,融资难这个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一定能够逐步得到解决。□文/侯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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