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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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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447期/管理/制度/正文

发布时间

2012/7/27

作者

□文/蒋可伦 徐 英

浏览次数

622 次

常州地区塑料餐具质量安全分析
  [提要] 近年来,塑料餐具因其色彩娇艳、造型雅观、价格低廉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爱好,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主要出口商品。本文通过对常州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检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国内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提出相应的企业生产监督管理建议。
  关键词:常州;塑料餐具出口;质量安全;国外贸易措施
  中图分类号:F760.6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常州地区与食品接触塑料餐具质量安全分析
  收录日期:2012年5月29日
  一、常州地区餐具出口概况
  1、2011年整体概况。常州地区共有出口塑料餐具及厨房用具(HS编码3924100000)的企业19家,出口报检587批,货值1,506万美元,重量505万公斤,比2010年分别增加54.5%、34.8%和31.2%,产品包括碗、盒、杯、托盘、碟、勺、刀等,主要出口到美国、菲律宾、越南等国家和地区。19家企业中有8家为年出口批次在10批以下的小型企业,出口数量最大的企业是溧阳某密胺制品有限公司,其全年出口塑料餐具141万公斤,占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总量的28%,全年报检66批,占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总批次的11.2%,报检总金额339万美元,占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总额的22.5%。出口金额最高的企业是武进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其全年报检总金额472万美元,占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总额的31.3%,出口塑料餐具271批,占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总批次的46.2%,出口塑料餐具75万公斤,占地区塑料餐具出口总量的14.9%。2011年常州地区出口密胺餐具143批,金额680万美元,占本地区出口食品接触材料批次的26%,总值的38%。出口密胺餐具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增加50%,总值增加48%。
  2、2011年与2010年数据比较。(图1)从图1可看出,2011年本地区呈现批次、金额、数量均大幅增长的景象。批次比2010上升了54.4%,金额比2010年增长了34.8%,数量比2010年增加了31.2%。自2010年以来,原料价格一路上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出口金额的上升。部分企业通过购置生产线,扩大生产规模,改进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武进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美国总公司调整中国区的生产结构,将在中国委托生产的产品逐步转移到该分公司生产,这样就使该公司的出口量增加。另外,原是东南沿海的传统产业的密胺餐具,随着形势的变化,产业链逐步向中、东部地区转移,促进了本地区密胺产业的发展,如溧阳某密胺制品有限公司2011年出口密胺餐具占常州地区密胺餐具出口批次的50%,总值的48%,与上年同期相比出口密胺餐具批次增加65%,总值增加40%。









  二、质量状况综述
  常州地区经过连续几年的检验、监管,产品质量稳步上升,骨干企业逐步形成,产品材质呈现高端化,一些高级新型材料也出现在本地区的产品中,像今年武进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高档餐具所使用的PPSU原料,就是一种新型材料,在FDA的目录中尚未出现,为了支持企业的新品开发,我局检验科室与检测中心全程跟进,经过4个多月的数据收集,材料测试、安全验证,成功地证明该材质无毒、无害,且符合FDA通用标准。本地区产品的材质涵盖了PP、PS、PE、PET、PC、POM、AS、ABS、共聚聚酯、PPSU、密胺、硅胶,产品不断丰富,品质高、中、低档都有,竞争有序,国际知名企业不断进驻,今年增加了贝亲母婴用品(常州)有限公司。产品用途广泛,如武进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产品90%出口美国,使用对象主要是宾馆、学校、医院、监狱等,产品大都适用于洗碗机清洗;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产品全部销往美国“壹美元”连锁店,产品基本上一次性使用。
  常州地区出口的密胺餐具主要销往亚非拉国家,产品档次不高,企业生产环境普遍较差。2010年底随着《进出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溧阳某密胺制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改善生产环境,抓住产业链转移的机会,聘请了一支成熟的生产、管理团队,同时利用自己成熟的营销经验成功地打入越南市场,2010年其输往越南的产品占其出口量的1/3,产品也开始出口到美国、欧洲和韩国。
  在日常检验中发现产品外观不良,主要有以下瑕疵:1、缺料:由于温度、时间、速度、注射压力不符合工艺要求及喷嘴堵塞形成;2、翘曲变形:顶出机构不良、模具温度过高、保压时间过长;3、拉伤:模具打开速度太快或太慢;4、色差:料管温度过高,色母混杂;5、飞边:模具间隙过大或注射压力过高导致;6、破裂:射出压力大,树脂温度低,离型时推出杆变形;7、颜色不对或者色纹:材料干燥不充分、材料温度过低、注射压力过低;8、起鳞/表面剥离:保压时间过短、材料干燥不充分、注射速度过慢。2011年常州局共送实验室检测84批,只有一批密胺产品甲醛超标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19%,该批为企业新增原料供应商后的首件产品检测。
  三、国外贸易性技术措施综述
  1、欧盟出台新的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法规EU No.10/2011。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月15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新法规,对用于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塑料材料提出了要求。新的法规包括一系列规定,并决定于2011年2月4日生效。最早的产品应用将于2011年5月1日开始。食品接触塑料和塑料制品新条例(EU)No.10/2011主要变化和重点:
  (1)受影响范围扩大。欧盟新条例No.10/2011的范围扩展到包含多种材料、多层材料制品中的塑料层。新法规将多层复合材料中的塑料层以及带有印刷或涂层的塑料材料和制品也纳入监管范围;新法规明确要求投放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应符合要求并根据良好生产规范生产。
  (2)重金属迁移的限制。附件2中首次详细说明了食品接触塑料制品中重金属迁移限制。首次提出了塑料材料及制品中钡、钴、铜、铁、锂、锰和锌等重金属迁移量的指标要求;要求经营者提供塑料原料和产品合格的书面声明,并能提供材料或制品的成分信息。
  2、欧盟特别法规(EU)284/2011。此法规于2011年7月1日实施,并于7月27日发布《关于聚酰胺和三聚氰胺餐厨具中初级芳香胺和甲醛迁移量的测试指南》和《(EU)284/2011法规执行条件》2个指南性文件。
  自2011年1月以来,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频繁接到关于尼龙和密胺树脂厨具食品安全问题的通报信息,其中问题主要集中于初级芳香胺和甲醛的特定迁移量超标。仅2011年1月和2月,关于此类的通报数量就多达12起,占通报案例总数的35.3%,远远高于其他物质的通报数量。而此类产品的来源地均为中国或中国香港,因此,针对问题集中频发的现状,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3月23日在欧盟官方通报发布法规(EU) No 284/2011,专门针对上述来源地区的尼龙和密胺树脂厨具进行管控,对每批次货物进行10%的抽检,法规的管控力度可谓严厉。同时,要求每批货物提供合格检测报告。《(EU)284/2011法规执行条件》中对于没有标签的密胺制品检测条件为100℃30min,在70℃24h;对于标签注明非微波使用的杯类制品检测条件为70℃4h,非微波使用的碗类制品检测条件为70℃24h等,这些条件均远远高于实际使用条件和欧盟法规中规定的70℃2h检测条件。这对我国密胺餐具企业是一个严重的贸易壁垒。
  3、台湾地区制定的关于塑料食品餐具、容器和包装的标签法规。2011年1月18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TBT/N/TPKM/96号通报:塑料食品餐具、容器和包装的标签法规草案。
  (1)标签内容如下:产品名称、聚合物材料名称、耐热温度、公司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对进口商品,标明境内责任公司的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原产地(国家)、净重、容量、数量或尺寸、生产日期以及使用注意事项或警告。
  (2)标签方式如下:对重复使用的塑料瓶(杯)、奶瓶、饭盒(包括保鲜盒)、聚合物材料名称、耐热温度和其他内容应印刷、印戳或浮雕在最小销售单位的产品上;产品名称、公司名称、电话号码和地址、生产日期、原产地(国家)、净重、容量、数量、尺寸和其他内容应印刷、印戳或贴标在最小销售单位的产品包装上或产品上。
  对一次性塑料食品餐具、容器和包装,标签内容应印刷、印戳、浮雕或贴标在最小销售单位的产品包装上或产品上。使用前述的印刷或印戳方式时,应基本不褪色或磨灭。禁止虚假标签内容。如果产品由两种以上聚合物材料制成,应分别明确标示。对于日期的标示,应采用通俗易懂的年/月/日或年/月方式。对采用年/月标示的,可理解为产品是在所标月份的月底生产的。标签上文字的长度和宽度不得小于2毫米。
  4、欧盟修订(EU)No 10/2011号法规,出台(EU)No 1282/2011法规。2011年11月28日,欧盟官方通报发布(EU)No 1282/2011号法规,修订了与食品接触类塑料材料及制品相关的(EU)No 10/2011号法规附件I中的内容。其中,将三聚氰胺的迁移限量(SML)由30mg/kg降低至2.5mg/kg。据了解,对于2012年1月之前获准上市销售的塑料材料及制品而言,如果不符合该项最新法规规定,那么仍可在2013年1月1日之前上市销售,相关库存产品可以售完为止。此项法规将自公布之日起20天后生效。
  5、食品接触材料禁用双酚A(BPA)成各国共识。随着研究的深入,禁用双酚A已渐成各国共识。目前,已有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在内的数十个国家针对食品包装容器出台了更严苛的双酚A限制法案和禁令。
  2011年1月26日,美国众议院议员提出禁止在所有食品和饮料容器中使用双酚A(BPA)的法案。该法案由FDA进行监管,提供一年免责期,以给予制造商充分的时间寻找BPA的替代物。1月31日,欧盟也发布了最新指令,要求各成员国从2011年3月1日起,禁止制造商在婴儿奶瓶中添加BPA,并于6月1日起禁止任何含有BPA的奶瓶进口至欧盟成员国。据chemicalwatch网站消息,巴西卫生监督局日前宣布,鉴于欧盟、中国、加拿大、马来西亚、南非等国已对双酚A奶瓶颁布禁令,巴西计划从2011年12月31日起,禁止生产、进口以及销售双酚A奶瓶。法国卫生部长Mr Bertrand表示,尽快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含有BPA的三岁以下儿童食品容器颁布禁令。此外,卫生部将向公众,尤其是产科医院发行80万份小册子,解释BPA的潜在风险。草案同时呼吁ANSES在2012年10月之前能发布BPA潜在替代品报告。议员将在10月12日对草案进行最终投票,若草案通过,将在年底前提交至法国参议院。
  四、监督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由国检组织的行业协会。采取我局组织活动和成员自发组织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交流生产管理经验,提升常州地区塑料餐具制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2、组织统一检查活动。建议省局每年组织一次对全省相关产品统一抽查检测,进行外观、安全卫生指标综合评定,对产品质量好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检测不合格企业进行通报预警,并指导地方局加强对其监管。
  3、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对原材料进行适当比例的检测。建议企业购买原料时向供应商索要相关资料:(1)材料符合FDA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标准的声明;(2)符合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和塑料相关标准的声明;(3)符合欧盟REACH的声明;(4)生产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5)材料的MSDS(物质安全数据表)。
  4、开展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国外对塑料餐具及制品要求越来越严格,国外准进门槛也逐层增高,让监管人员能够跟进新要求,保证监管能力符合要求,就必须及时对一线监管人员进行培训。建议由省局定期组织对各分支局的检验监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告知新要求,授其新方法,提高监管人员技能,保证出口塑料餐具及制品的安全质量水平符合输入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要求。
  五、结束语
  新的检验监管模式,其内涵重在对产品质量风险的有效控制。我国国家标准对质量控制的定义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塑料餐具作为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重要一部分,质量问题不可忽视,如何更全面地对餐具生产及质量安全有效监督检验,是需要社会各个方面,政府各个部门沟通协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作者单位:常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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