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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49期/企业战略/正文

发布时间

20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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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 次

对几种G-GDP理论可行性的思考
  
  现今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在传统的经济核算中,未将由于经济增长带来的对环境资源的耗用和破坏考虑到核算体系中去。为此世界各国研究者纷纷投入到这一领域的研究中,并提出了很多理论对传统核算体系的缺陷进行改进,其中比较知名的一种是用绿色GDP(G-GDP)核算来替代现行GDP,以体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这类理论本质上都是通过建立新核算体系对一地区或国家某时期内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定量衡量和判断。但是这类理论现今还不完善,理论的每一个分支都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下面通过对其中三种G-GDP核算的分析来讨论绿色GDP核算理论在当前经济体系中的可行性。
  一、杨缅昆教授给出的广义G-GDP
  G-GDP=现行GDP+外部影响因素=现行GDP+外部经济因素-外部不经济因素
  经分析这种方法在两方面有欠考虑:
  1、公式是以杨缅昆所构建的国民福利核算模式为基础的,这种核算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以下面两个命题为出发点:
  (1)除非不存在外部损害因素,实际国民福利不应以国民生产即社会最终产品的数量加以反映。
  (2)在存在外部损害的条件下,名义国民福利与实际国民福利之间的数量差异,与消除现存的外部损害的预计成本是等值的。
  对于命题1这里不存在异议,而命题2则值得商榷。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对污染河水的治理往往要花费远大于污染河水所带来的收益,而从命题2中我们却可以得到治理成本应等于污染所得收益的结论。可见命题2对于环境资源是不适用的,进而推出命题2并非对所有国民福利核算内容都适用,这就导致了杨氏核算体系在根本上的崩溃。
  2、上面提到的是基本理论上的错误,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下公式本身。杨教授把现行GDP核算范围以外的大多数经济和非经济行为都包括到“外部影响因素”里面来,这使得对外部影响因素的计算难度达到了无法想象的地步,这一因素内各种相互重叠子因素使得它的核算达到甚至超过现行GDP核算的工作量,因此表面上看这一公式简单可行,但实际上理论的内在混乱决定了它的不可行性。
  这一公式表面上看来简单明了,在于其引入了庇古福利经济学中“外部性”及“外部影响”概念。杨教授把外部性定义为某些经济活动完全或部分游离于市场价格机制外,从而导致现行GDP无法体现这部分活动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其将地下经济、自给性服务以及闲暇活动都归属于这类因素。而现今为大家所接受的外部性定义为:当事人在未经谈判和协商的情况下,或是在没有发生经济交易的情况下对他人所强加的收益或成本,但不需要他人对此支付报酬或进行补偿的活动。很明显杨教授的外部性定义与现实的定义存在着很大的出入。
  二、中科院课题组提出的G-GDP
  G-GDP=现行GDP-自然部分的虚数-人文部分的虚数
  其中自然部分的虚数包括:1环境污染造成的环境质量下降;2自然资源的退化与配比的不均衡;3自然灾害损失;4资源稀缺引发的成本;5长期生态质量退化造成的损失等。
  人文部分的虚数包括:1疾病和公共卫生导致的支出;2失业所造成的损失;3由于犯罪所造成的损失;4人口数量失控导致的损失;5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等。
  这一方案有三点不妥之处:
  1、自然虚数与人文虚数之间界限不清,很多经济因素横跨两者,盘根错节很难理清,比如地下经济(其很大一部分与犯罪、失业、教育及管理相联系)。这样两者量化数值的确定将导致很大的重复计算量。
  2、从国际贸易的实际情况看,大量出口自然资源的国家(大多为不发达国家)其出口收益相对较低,而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成本则快速增加,这种不平衡性导致不发达国家G-GDP与现行GDP之间存在巨大的缺口,进而加大国家与国家间经济差距。
  3、就我国而言,这一理论也不是一个有效提高我国国际经济政治地位的实用理论(我国经济发展对自然和环境资源的破坏是很严重的)。
  三、黄德发博士的G-GDP核算理论
  G-GDPⅠ=现行GDP-自然资源损耗与生态环境退化降级成本
  G-GDPⅡ=现行GDP-外部不经济活动(自然资源损耗和生态环境退化降级成本+自然灾害+城市生活不舒适等损失)+漏统部分(地下经济、非市场交易的自给性生产与服务等)±时间资产与闲暇活动等
  G-GDPⅢ=G-GDPⅡ-人文虚数
  G-GDPⅣ=G-GDPⅢ±其他部分
  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理论其实是前两种理论的拼盘,本质上是把G-GDP核算从狭义定义入手逐渐扩展到广义范围里来。公式1仅仅是从资源与环境因素方面对GDP作出一些调整;公式2则是在公式1的基础上加入了不可抗拒因素、未统计因素及居民生活因素对GDP的影响;公式3更进一步把人文因素加入体系中来;公式4则是对公式3的一个补充。
  现在让我们对各步骤分别分析其可行性:
  首先,我们要承认在不考虑核算难度和成本问题的条件下,1步骤是可以实现的。而2步骤则出现了几点问题:1城市生活不舒适等损失是属于人文因素,它只能量化为虚数,不会存在一个统一的不舒适标准;2自然灾害损失分为对社会经济的和对生态环境的,前者在现行GDP中已经反映,后者则可再分为人为活动引起的自然灾害和纯自然灾害,对人为自然灾害的核算必然与生态环境退化部分相重复,而纯自然灾害只是自然环境的一种新陈代谢,对其核算是完全不必要的。3时间资产涉及人力资本范畴在GDP中已经有所反映,且不同阶层的时间资产相差很大,对其核算将加大人口数量对GDP的影响。
  其次,在3步骤中加入的人文因素可操作性极差,而且因素中包含的内容也存在很大问题:1烟草生产与服务是许多国家GDP增长的领头羊,不应该从核算中减去;2国防开支和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已在现行GDP中间接反映。比如商场被纵火,则商场损失以及保险公司赔偿都将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出来,并反映到当年的GDP中去。
  结论:
  1、G-GDP理论及具体核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循序渐进、逐步发展才是正途。
  2、G-GDP理论现今仍处于理论研究程度,这些理论还不适合服务于政治,因其所核算的结果对于不同国家影响是不相同的。可以说这些理论对非市场因素的考虑(尤其是环境资源和地下经济)将导致核算结果上对不发达国家的歧视。
  3、G-GDP是现有GDP理论的完善和补充,其增加的部分主要是难以核算量化的非市场行为,其定价和估算现今还是一个无法完成的工作,这需要理论界的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以及市场体系的最终完善和成熟。
  4、本人认为G-GDP虽然是为反映本国经济增长而设立的经济指标,但其所剔除和加入的其他未核算因素对经济的影响程度,也应单独地在G-GDP中表达出来,以此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因素效应。
  5、在G-GDP理论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可以考虑在一些领域和部门进行试点,使G-GDP理论在实践中找出正确的前进方向。(□文/李 明 申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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