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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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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457期/管理/制度/正文

发布时间

2013/1/4

作者

□文/姜志华1 沈奇泰松2

浏览次数

711 次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动因调查
  [提要] 本文从Schwartz & Carroll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出发,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主要来自外在压力(制度动因)与内在驱动(经济动因和伦理动因),并进一步分析三类动因在驱动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中的作用。问卷调查显示,企业慈善公益行为的最重要驱动力来自于经济因素,其次是伦理因素;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伦理动因和制度动因同样重要;企业在员工方面的社会责任行为更多的是经济因素的驱动,还有伦理因素。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动因;外在压力;内在驱动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伦理驱动的企业社会责任实现机制研究”项目(项目批准号:11YJC630080);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战略性社会责任的驱动因素、构成维度及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机制”项目(项目批准号:12YJC630166);浙江科技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11月6日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成绩斐然。到2010年末,我国GDP总量达到39.8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0倍左右,而且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却不容乐观,山西黑砖窑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事件一次次刺激着国人的神经。如何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实践已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进行分析和调查,以期发现激励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真正原因,以此为基础提出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针对性建议。
  一、Schwartz & Carroll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型
  Schwartz & Carroll(2003)针对Carroll四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的不足(金字塔排列、慈善责任的单列、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的不完善)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即经济维度、法律维度和伦理维度。其中,经济维度是指对企业有直接或间接正向经济效益的活动;法律维度是指企业对法律要求(已明文规定或被预期)的反应;伦理维度是指大众或利益相关者期望的道德责任。许多学者在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时借鉴Schwartz & Carroll的概念模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主要有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可以进一步界定为外部的动因和内部的动因。外部的动因主要是制度动因,是企业对外部制度因素的反应,称之为“外部压力”;而内部的动因主要是经济动因和伦理动因,是企业基于经济利益和道德力量的主动行为,称之为“内在驱动”。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分析
  (一)外部压力。外部压力主要来源于制度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法律和法规。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因素起源于Carroll企业社会责任类型中的法律责任,即企业应在法律要求的框架内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时是出于对法律和法规的遵从,并不是对经济利益的考虑;第二,利益相关者的压力。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经营的基石,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投入。当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被企业所侵害时,他们可以通过法律和市场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企业构成外部的实质性压力,控制企业负面外部性的行为。一些学者运用制度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外部压力进行深入分析,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出于寻求企业合法性的目的,企业的合法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能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环境支持。Marquis(2006)从新制度理论视角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进行解释,认为研究者应该超越单个企业的利益分析,从场域层次的认知、规范、管制等社会同构性压力来看待企业的社会行为。
  但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动因,存在新制度理论的“体制内”问题,忽略了对“利益作用”的分析(蔡宁等,2009),导致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更多的是对外部制度的被动反应,缺乏内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
  (二)内在驱动
  1、经济驱动。经济驱动的观点认为,企业之所以承担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使企业变得有利可图,对企业的财务绩效具有直接或间接的正向作用。换句话说,要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经济动因的观点是古典经济学范畴内诠释企业社会责任动因的主要构成部分。企业如果没有利益,是不会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鞠芳辉,2005)。因此,此观点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实现企业经营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也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工具性”观点。
  一些学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带来的经济利益进行了分析。Branco & Rodrigues(2006)对企业社会责任影响企业的资源和能力进行了系统归纳,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给企业带来内部利益和外部利益。其中,内部利益是指与技术诀窍和组织文化相关的资源和能力,而外部利益主要是指企业的商誉。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类似保险的资产,当企业遭遇负面事件时可以降低负面效应(Godfrey,et al.,2009)。我国学者谢佩洪(2008)在解释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在利益驱动机制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有保值和增值的作用。其中,保值作用可以分为合法保护和伤害保护作用;而增值作用根据其作用机制分为直接增值和间接增值,直接增值体现为吸引利益相关者,改善企业经营环境,巩固企业资源基础或渐少资源约束,帮助企业形成核心能力,增强竞争优势,间接作用则是通过关系资产和社会资本中间载体来发挥作用。
  2、伦理驱动。伦理动因的主要观点是企业应当履行社会责任,这是企业应该做的,不管企业社会责任是否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不管企业的财务状况如何。此观点和“工具性”观点相对,被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规范性”观点。规范性观点强调做“正确的事”,做“应该做的事”,它不再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突破了将企业社会责任视为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手段的局限性,是从更根本的价值判断视角来论证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伦理动因的理论基础来源于乔治•斯蒂纳和约翰•斯蒂纳提出的“社会契约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赋予了企业可以将资源有效转化为社会所需产品的职权,同时给予企业采取必要与合理行动的权利,而“合理的行动”就是指企业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和伦理的要求。唐纳森和邓菲(2001)也认为企业与社会之间存在一种隐性的契约,企业作为一个社会主体,一成立便应自然而然地承担起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承诺。
  三、企业社会责任动因调查结果
  笔者对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进行了调查。调查涉及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主要包括慈善公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员工投入等方面的活动。调查要求企业回答参与上述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原因,选择相应的测量题项,可以进行多项选择。其中,企业社会责任原因的测量题项是根据现有相关文献的研究进行设计,主要分为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等三大类。
  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研究数据,本研究采取了多种途径进行问卷发放,最后回收282份问卷,剔除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问卷共计32份,得到有效问卷250份。在250份有效样本中,企业性质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占总样本的80%;涉及行业以制造业居多,占总样本的44%;企业规模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占总样本的74%。
  问卷的主要内容及结果如表1、表2、表3、表4所示。(表1、2、3、4)













  结果显示,对于参加慈善公益活动,企业的主要动因来自于经济因素,其次是伦理动因,其中60%的企业认为有利于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32%的企业认为可以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好感,以便争取政府其他资源,而48%的企业认为是企业应该做的。
  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的动因主要来自于伦理动因和制度动因,其中50%的企业认为是企业应该做的,47%的企业认为是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资源利用方面,企业的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基本均等,分别为46.9%、40%和50%。
  在员工责任方面,企业的主要动因来自于经济动因和伦理动因,其中75%的企业认为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38%的企业认为为了避免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30%企业认为是企业应该做的。
  四、结论及启示
  由上可知,本文得到如下结论:
  (一)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确实受到多种力量的同时驱动,既有经济的因素、制度的因素,也有伦理的因素,并不是简单的单一力量所使。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其背后驱动因素存在差异。例如,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调查显示经济因素是最重要的驱动力量,其次是伦理因素;而企业的环境保护行为,伦理因素和制度因素同样重要;企业在员工方面的社会责任行为更多的是经济因素的驱动,还有伦理因素。
  因此,对于如何推进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笔者认为应从经济、制度和伦理等三个层面进行综合建设,而且应根据中国的国情与现实情况,应该在这三个层面上有所倚重或加强,同时对于不同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应区别对待。具体来说:
  1、国内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之前更多的强调制度因素,而忽视经济因素和伦理因素。而在制度因素方面,往往认为是法律和法规的不完善。其实,制度因素最大的问题在于法律法规的违规成本较低,没有形成刚性约束力,而且执法不力(黎友焕,2010),这使得国内的制度因素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力大大下降。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症结可能与我国根深蒂固的文化习性息息相关,要在短时间内有显著改变不容乐观。
  2、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因素建设的同时,笔者认为还应该大力发挥经济和伦理的力量来推动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研究也充分表明了企业的一些社会责任行为来源于内在驱动的力量,例如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企业在员工方面的社会责任行为。同时,Muller & Kolk(2010)也认为,对企业社会行为的内在驱动研究更适用于不发达国家或地区,内在驱动的行为在低企业社会绩效的环境中尤其突出,因为这些国家或地区的外在压力比成熟的市场环境要低很多。
(作者单位:1.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Schwartz,M.S.& Carroll,A.B.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A Three Domain Approach [J].Business Ethics Quarterly,2003.13.4.
[2]Marquis,C.,Glynn,M.A.and Davis,G.F.Community Isomorphism and Corporate Social Action [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7.32.3.
[3]蔡宁,沈奇泰松,潘松庭.外部压力对企业社会绩效影响的机理与实证研究:新制度主义的视角[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4.
[4]鞠芳辉,谢子远,宝贡敏.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基于消费者选择的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5.9.
[5]Branco,M.C.and Rodrigues,L.L.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Resource-based Perspective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6.69.2.
[6]Godfrey,P.C.,Merrill,C.B.& Hanse
n,J.M.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Shareholder Value:An Empirical Test of the Risk Management Hypothesis [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2009.30.4.
[7]谢佩洪,周祖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因及对策研究[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8.217.7.
[8]唐纳森,邓菲著.赵月瑟译.有约束力的关系——对企业伦理学的一种社会契约论的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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