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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从国有资本的产权特征分析开始,然后主要论证了国有资本的产权特征,使得其在市场竞争中经济效率低下,而股份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本的低效,从而得出国有资本退出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国有资本退出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和建议。
市场竞争领域是一个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市场环境多变、竞争极为激烈、需要极为灵活经营机制的领域。而国有资本产权的特性决定了对竞争领域的不适应性,在与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非国有资本竞争中必然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就是按照国有资本的性质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运用调整资本存量的手段,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促使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性行业,收缩战线,集中力量,加强重点,使国有资本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这对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素质,发挥国有资本在国有经济中导向和组织作用,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有着重大意义。本文主要从产权方面论证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的低效。
一、国有资本产权的特征分析
1、国有资本产权的非排他性特性。产权排他性是指决定谁在一个特定的方式下使用一种稀缺资源的权利,即除了“所有者”外没有其他任何人能坚持有使用资源的权利。而国有资本产权的所有者是本国内的全体成员,其具有社团产权的性质,即相对其他社会成员来讲,国有资本的产权是排他的;但是相对其内部成员来讲,其产权就是非排他的。因此国有资本产权具有非排他性特征。
2、国有资本产权的非完备性特征。现代产权经济学家认为,产权是一“权利束”是由许多权利构成的。完备的产权应该包括关于资源利用的所有权利,主要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因为国有资本在实际运营中,由于国有资本产权作为公有产权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存在,而根本无法形成人格化的产权主体,所以国有资本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不能对等的界定给任何一个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即在实际中,国有资本管理者和经营者只有使用权,而无相应的收益权,因此国有资本产权具有非完备性的特征。
3、国有资本产权的非经济性特性。市场经济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要求各种资源的产权是纯粹经济性质。而国有制就其产权性质而言,恰恰不成其为单纯的经济权利,因为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力量不可能仅仅是经济性质的力量,而一定是集社会政治、经济、法律、行政、军事、外交等于一体的超然的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以由国家为主体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其中的权利关系不可能是单纯的经济关系。而国有资本正是由国家这一特殊主体作为其所有者,因而国有资本产权是超经济性的,即国有资本产权具有非经济性特征。
二、国有资本退出市场竞争领域必然性分析
1、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范恒山认为,产权清晰是微观经济活力滋长的源头和导致有效风险控制的关键。任何一种产权,如果其所有者是确定且排他的,那么这个产权就是明晰的。产权的排他性一方面把选择如何使用财产和承担这一选择后果之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使所有者有很强的动力去寻找带来最高价值的使用方法。如人们维护自己所拥有的房子比租来的房子更为周到。他们给自己的汽车比租来的汽车作更多的检查和加油。而国有资本产权是公有产权,尽管其所有者是确定的(全体人民),但是并不能形成唯一的人格化的主体,因而是非排他的。这样国有资本产权的非排他性就难以有效激励控制国有资本的人将它用于带来最高价值的其他用途。虽然在一些领域(如大家都需要的公共地)建立排他性的产权制度不利于资源的使用,但是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非排他性的产权会造成过多人使用资源的“拥挤”现象,就是人们所说的“公地悲剧”。如果彻底取消了所有权,世界上就没有小偷了,因为人人都变成了小偷,其混乱可想而知。因此国有资本产权的非排他性导致的弱激励性使得国有资本难以实现资本的经济利用最大化。
2、国有资本在实际运营中是由国家作为唯一的所有者代表进行管理的。但是国家对国有资本的管理最终还要依靠具体的自然人,这样在国有资本的实际营运中就会出现产权的不完备性,即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不能对等的界定给任一人格化的产权主体。这样国有资本的委托人和代理人实际只有剩余控制权(使用权)而无对等的剩余索取权(收益权)。因此国有资本除了面对与非国有资本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一般委托-代理问题外,还面临由于国有资本产权残缺导致的特殊问题,即代表国家的政府官员不必为他们的决策承担所有者的风险,对代理者的监控意愿有限,其手中的控制权成了“廉价投票权”,甚至会出现委托人和代理人相勾结的“内部人控制”造成的国有资本损失。这些使得国有资本委托-代理成本远高于非国有资本,因而其在实际竞争中的资本回报率是低于平均资本回报率的,现实情况也证明确实如此。
3、股份公司也难以实现国有资本最大增值。以上市股份公司为例,国有资本表现为国有股形式。分两种情形,一是国有股处于控股地位,这里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这样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仍然掌握在国有大股东手中,行政干预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与国有独资公司没有质的区别,国有资本的使用效率依旧低下。(2)国有股处于相对控股。有人认为这样非国有股东在股份公司的地位和作用会得到增强,从而会推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这种想法过于天真,因为中国股市的本质不是控股权的比例高低的问题,而是绝大多数上市的治理结构建立在国有产权制度的基础上,这是建立有效治理结构难以逾越的制度障碍。坑害股民最严重的国有股公司的典型代表是ST 猴王、PT郑白文、 ST九州等等,这些公司被大股东掏空恰恰是因为国有控股比例低。二是国有股处于同股或参股地位。虽然这样可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但是由于国有资本产权的残缺性使得非国有资本可以通过“非市场化”手段争夺国有股所代表的控制权。而这种股东之间对控制权的非市场化的争夺方式,必然会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因此其与规范的市场化运作的上市公司也根本不同,最终难以实现国有股的最大化增值。同时相反还有可能导致国有资本的非正常流失。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国有资本在竞争市场中的经济效率低下。为了使社会的整体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必须从市场竞争领域退出。
三、国有资本退出市场竞争应该注意的问题
1、在我国已经明确了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看一个市场是不是有效率,就要看资源是否可以自由流通,是否能通过有效的竞争机制使资源从低效的领域退出转移到高效的领域。各种资源初始领域的界定可能是低效的,但是如果能通过市场交易使得其从低效率领域转移到高效率领域,那么整个社会的效率就会大大地提高。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国有资本在竞争领域的经济效率是低效率的,因此我们应该鼓励国有资本退出低效的竞争领域而转向其他领域,如国防、自然垄断、公共物品、高新技术等,这些领域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利益,是非国有资本不能、不应该、不想和不敢进入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国有资本相比非国有资本有更为明显的经济或社会优势。同时国有资本退出可以使得更多非国有资本进入市场竞争领域,它们在那里比国有资本有更高的经济效率。这样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国有资本退出低效领域转入相对高效得公共领域,可以使得社会整体效率提高。
2、市场经济作为配置资源的基本方式,要求资本产权是纯粹的经济性质,只有经济性质的产权才可以采取等价交换的方式实现其运动。前面已经分析过,国有资本产权具有非经济性,是超经济性质的权利,这种特殊权利进入市场交易会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因此,我们要使国有资本通过退出交易来避免继续留在市场竞争领域导致的更多交易,使得市场竞争秩序恢复正常。而在退出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非市场化交易,表现为“权钱交易”和“强卖”。第一种是以权谋私。由于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体制的不完善,部分国有资本委托者和代理者利用手中权利将国有资产贱卖,为自己谋福利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第二种是国有企业退出转让时,把历史负担问题(债务负担、富余人员负担、退休金负担和企业办社会负担)也加在经济产权中,导致国有资产难以正常退出。这种情况同样也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因为目前国有资产还存在非常严重的自然流失。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管理,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督制度,加大打击“权钱交易”力度,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全。同时,为了解决历史负担问题,保证国有资本产权的经济性,应该积极推动和促进产权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成长和完善,发挥国家财政在国有资本退出的作用,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步伐,促进国有资本的顺利退出。(□文/张振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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