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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469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13/7/1

作者

□文/刘朋涛

浏览次数

423 次

我国农村金融合作社发展的思考
  [提要] 农村金融流通不畅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组织农村金融合作社是畅通农村金融的一种可行选择,由于农村金融合作社尚处于成长阶段,面临资金短缺问题,我们要推动农村金融合作社发展,可以借助其他农村金融组织的资金参与。
  关键词:农村金融合作社;供销社;投资担保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合作社的几点思考
  收录日期:2013年5月8日
  一、农村金融流通不畅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原因
  当前,制约农村发展的问题很多,包括农村发展基础较差、农村人力资本较低、农业生产率不高、农村组织不够发达,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发展,但农村金融流通不畅是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流通不够灵活与顺畅,导致此种情形出现的原因有很多,概况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村资本的缺乏。当前我国资本主要集中于城市,在资金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农村资金自然显得短缺;第二,农业借贷的特点是时间长、利息低,投资者不仅收益少而且等候成本高,所以投资者很少愿将主要资本与精力投入到农业流通领域;第三,我国目前在很多地区的农业生产主要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的农业生产分散,资金投入产出的效率低下;第四,我国很多农民保守性强,不愿冒风险,缺少利用信用来做生产流通资金周转的实践知识和才能;第五,缺乏农村金融流通的基层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不灵活导致了农民平时借款比较难,而借款困难也加重了农民得过且过的心态,这反过来又强化了农村金融流通的不灵活。
  当然,简单把钱送到农村并不能解决问题,更要紧的是让资金下去,并且在农村流通起来,起到发展和搞活农村经济的实效。这就要求资金以一定的组织形式利用起来,相对自然地流入农村,进而起到增加生产,搞活流通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流通的可行方法:组织农村金融合作社
  通常来讲,农村金融合作社也可被称为农村信用合作社,这种农村的信用从用途上可分为消费信用和生产信用;从时间上可分为长期信用、中期信用、短期信用;从担保上来看,又可分为抵押信用与无抵押信用两种(其中抵押信用又分为动产信用与不动产信用,无抵押信用又分为保证信用、团体信用及个人信用);从目的上可以分为生产资料获得信用、农业改良信用、农产品流通信用等。以上各种农村金融形式要产生效果都离不开组织起来的农民,新中国成立后曾经组建了相对完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体系,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我们越发认识到旧有的农信社有脱离农民的趋向。由于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计划经济时期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官办色彩强烈,当前我国的信用合作社已经不再是社员所有的金融合作社,基本丧失了应有的“合作金融”属性。只有带动农民自己真正组织起来,组建适合农民自身条件的各具特色的金融合作社,才可能更好地满足农民对资金的不同需求。
  本文使用的金融合作社包括农民自发组织的信用合作社,也包括资金互助社等简单农村金融类合作社组织。流通农村金融需要采用合作的方法,农村金融的实际目的不是在放款,而在于提倡农业生产,搞活农村经济。放款不过是手段,但要达到搞活农村经济的效果,放款对象就需要有针对性。只有组织起来的农民,才能够接收有组织的金融上的辅助;也只有组织起来的农民,才能实际上增进他们本身经济上的能力。
  金融合作社可以将农民组织起来,能够承担起辅助农民组织金融流通的使命。建立农村金融合作社可以达到两种目的:一是以组织的力量确保投入农村的资金用在农业生产及其他正常的地方;二是以组织的力量使资金利用更加经济,使投入到农村的款项运用得更加有效率。
  在当前国家大力倡导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新形势下,我们认为组织农村金融合作社,具备了新的条件,也蕴含了新的机会。首先,农民在市场经济中训练了组织协作的能力,增长了驾驭信用的知识和才干,农民可以不必借助抵押物也能获得资金融通的便利;其次,城市中的富余资金在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城市的富余资金进来,不仅可以解除农村的高利贷借款,供给农村匮乏的资金,更可以改良农业生产;再次,国家鼓励农村流通的发展,这也迫切需要组织资金以农民需要的形式投入到农村流通中去。另外,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内部也存在一部分季节性的游逸资金,其资金虽然不多,但在某一时期也有过剩的现象,将这部分资金调剂运用起来也需要金融合作社的组织。如果没有金融合作社,农民的余钱只能存放在商业银行,存放的利息是很低的,而且这笔资金常常用于城市工商业,无法被农业顺利利用起来。在这些新条件、新机会下,在乡间组织农民自己的金融合作社就成为了流通农村金融的可行方法。
  三、以多渠道推动农村金融合作社的发展
  (一)以供销合作社推动农村金融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己的金融组织,其经营的成功完全要靠社员们的深入合作。要使社员们深入合作,则必须有一种将社员们与合作社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利害关系,使社员和金融合作社时常往来。如果社员们只是利用金融合作社对内借款,按时借到时归还,次数比较少,就不会常常和金融合作社来往,对金融合作社的观念也就自然淡薄了。要使社员们时刻忘不了合作社,可以依靠供销合作社推动金融合作社的发展。通过供销合作社推动金融合作社发展要根据农村的具体情况实行,不能一概而论。农村供销合作社经营农具、肥料等农资及日用必需品的供应业务及推销社员生产的农产品及手工业品的销售业务。以供销合作社推动金融合作社的好处在于:
  1、改善社员对于社务漠视的现状。如果社员对所创办的事业毫不关心,事业就不能发达。合作社如能组织社员常常光临社内,购买日用物品等,就能够密切社员和组织的关系,也可借此让社员的家庭充分明了此合作社的意义,萌生爱护合作社的心理来。
  2、可以使社员免受劣质和价高消费品的困扰。农村中经常有出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其他消费品的劣质商店,不明实情的农民经常会购买到假化肥、劣质种子等不合格的农资产品,其后果往往是农民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而如果依靠供销合作社来供给或者销售商品,则可产生良好的效果:一方面可使社员可免受假冒伪劣或价格过高农资产品的困扰;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培养社员们的信赖感与好感,进而形成更加协调的互动。
  3、免除中间环节的商人垄断,满足社员需求。供销合作社事业是专以满足社员的需要为目的的,社员们日常所需要的东西自然都要能应付,而且其货物地道,货价统一,这样不仅能节省时间,免除中间环节的商人垄断,也可以减少上当,从而能使社员及其家庭满意。
  4、节省费用,增加储金。供销社一般都拥有其多年形成的经营网络资源,如此,供销社可方便农民将产品直接交合作社,由其负责分等包装,运销到需要的场所,这样就能够减少浮耗,从而降低了售价,使金融合作社获得更多的储金。另外,我国农民手里的零星存款本来比较有限,合作社社员们如果能把每年在此购买货物后所应得的盈余,移作金融合作社内的储蓄存款,这种不费力的储蓄就可能积累起数量较大的资金,待以后社员购买消费品时也便无需社员再拿出现款。
  5、帮助农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供销合作社一般均具有一定数量擅长流通与营销的人才,他们可利用供销社的网络资源平台获取到较为丰富而准确的市场信息,如果将这些信息加以整合分析后反馈到农民手中,那么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农民克服获取和分析市场信息方面的不足,进而可在拓宽交易渠道的同时帮助农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鼓励其他农村金融组织参与农村金融合作社建设。由于农村金融合作社主要是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因此其固有资金额一般不大。这样,在遇到众多社员同时借贷较大款额时便会显得捉襟见肘。为充分保证农民及农村企业加大投入、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必须想方设法地为他们争取到更加充分的资金保障。笔者认为,投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可通过参股农村金融合作社的方式推动金融合作社的发展。参股后,其他农村金融组织可与金融合作社实现双赢:一方面农村金融合作社因为有了这三种农村金融组织的参股,其资金额必将有很大的提高,信贷能力由此也能够得到加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将大大减少甚至消失;另一方面投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因此获得金融合作社的一定红利。
  当然,为防止其他农村金融组织通过参股控制农村金融合作社,从而使金融合作社被资本或少数人控制,有必要对其参股行为设定限制条件,如参股后不得从金融合作社贷款或只能借贷其参股资金很小比例的款额等。只有这样,这三种金融组织才能从正面推动农村金融合作社的发展,进而为弱势农户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经营实力。
  总之,农村金融合作社是一项经济事业,也是一项社会事业。畅通农村金融,应当发挥农村金融合作社的基础作用,而农村金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可以借助供销合作社、投资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上的推动与帮助。只有各方密切协作与配合,才能将这一事业做大做强,进而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推力。(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盖鹏,陈振平.如何建立新型农村金融组织[N].光明日报,2011.4.
[2]何广文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3]李颖.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研究[D].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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