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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本文以重庆、贵州、云南三省市毗邻的31区县助学贷款为样本进行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低、偿还期限短,偿还方式单一,贷款指标和集中办理限制,部分贫困学生学业和就业受到影响。
主题词:助学贷款;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现行助学贷款存在问题及成因探析——以重庆涪陵区、云南昭阳区、贵州红花岗区等31区县为例
收录日期:2013年9月18日
一、现行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受贷款指标和集中办理限制,部分贫困学生未获得助学贷款,难以顺利入学。据8所高校的贫困学生反映,渝贵滇3省市都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指标控制,每年下达助学贷款额度指标,区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仅能在指标范围内收集贫困学生申请资料。为防止申请贷款人数超指标,区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每年7月中旬至8月末集中受理助学贷款申请。但部分边远乡村考生9月中旬才能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因贷款指标已用完或集中办理期已过,不能获得助学贷款,不能顺利入学,大多被迫复读或外出打工。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渝贵滇7所高等学校招收新生20,275人,因家庭贫困未入学1,499人,占新生总数的7.4%。
(二)河南籍考生生源地未开办助学贷款,若遇学籍地助学贷款停办,不能获得贷款支持,日常生活和学业受到较大影响。据被调查银行反映,因学籍地助学贷款不良率普遍较高,部分高校所在地银行先后停办学籍地助学贷款,大学生只能在户籍地办理助学贷款。但河南省尚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导致河南籍贫困大学生不能获得助学贷款。部分河南籍贫困大学生为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被迫占用学习时间参加勤工俭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底,渝贵滇3省市4所高校学籍地助学贷款余额1,782.2万元,不良额688.31万元,不良率达38.6%,经办银行先后于2009~2010年停止向新生发放学籍地助学贷款。
(三)助学贷款额度偏低,不能满足学业所需,部分贫困学生被迫参加勤工俭学,学业受到影响。据统计,2012年8所高校生均学费和住宿费已增至7,200~13,200元/年,但现行助学贷款额度仅6,000元/年,存在1,200~7,200元/年的缺口。除学费和住宿费外,在校大学生还需支付生活费,参加各种技能培训、认证考试。部分贫困学生不得不靠勤工俭学赚取收入,支付所欠费用和维持各种开支,对学业影响较大。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渝贵滇3省6所高校18,192名贫困学生,尚欠学费和住宿费2,173万元,生均欠费1,194.48元。
(四)偿还期限短和偿还方式单一,部分贫困学生不能按期付息,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对就业造成不利影响。据各区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反映,国务院转发的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即自付利息。但由于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部分贫困生很难在毕业当年找到固定工作,仅能靠临时、短期工作维持生计,难以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渝滇7所高等学校毕业生15,380人,初次未就业学生2,262人,其中1,401人为贫困毕业生。
此外,经办银行普遍要求通过支付宝还款,约95%的贷款学生由父母代为归还,贷款学生父母普遍为50岁以上农民,缺乏使用支付宝的基本技能,难以通过该方式按期还款,致使部分贫困毕业生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求职更加困难。例如,石柱县贫困大学生彭某因毕业当年未顺利就业,未能按期付息,出现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公务员考试后,险些因信用不佳被单位拒绝录用。
二、相关建议
(一)避免限时段、限地域集中办理贷款。强化对经办银行的引导,督促经办银行进一步优化助学贷款制度,取消助学贷款指标限制和集中办理方式,做到应贷尽贷。改变现有生源地贷款发放模式(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区县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办理贫困学生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收集审核和贷款收回),选择在农村网点分布较广的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方便贫困学生分散申请和归还贷款。
(二)全面推广生源地贷款。因部分高校所在地银行停办学籍地助学贷款和部分省份未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致使部分学生无法顺利入学。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生源地和学籍地助学贷款,确保贫困大学生都能及时获得助学贷款支持,顺利入学。
(三)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扩大助学贷款使用范围。针对目前高校收费超过现行助学贷款额度,建议以高校实际收费为基数确定助学贷款额度,满足学生学业实际需要,每年定期发布当年助学贷款额度标准。同时,将学生相关技能证件培训考试等费用纳入助学贷款使用范围,满足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需要。
(四)延长财政贴息期,适当降低利率或减免本息。针对目前就业形势较严峻,学生毕业当年难以就业,无法及时归还本息,个人信用不良,影响就业。建议将财政贴息期延长至学生正式固定就业,避免学生因未就业就承担付息责任。同时,适当降低助学贷款利率或减免特困大学生本息。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
主要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2004.6.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241号).2007.7.
[3]雷婷.地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制度问题及对策探讨.中国论文联盟,2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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