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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480期/经济/产业/正文

发布时间

2013/12/30

作者

□文/李婉香

浏览次数

354 次

我国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现状
  [提要] 能源问题是制约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球性问题,而太阳能占地球总能量99%以上,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近年来,新型太阳能光伏电池发展十分迅速,可以预期在今后的5~10年将走向产业化,在太阳能光伏电池市场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最终成为市场的主导。据海关统计,2013年上半年我国累计出口太阳能电池2.5亿个,比上年同期(下同)增加46.6%;价值52亿美元,下降35%;出口平均价格为每个20.7美元,下跌55.7%。可见,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出现量增价跌的态势。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的主要特点,找出太阳能电池出口出现量增价跌的原因和当前我国光伏行业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以及产业发展建议。
  关键词:太阳能电池;光伏产业;主要特点;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426.6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我国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浅析
  收录日期:2013年10月7日
  尽管随着全球各国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重视和规划,世界太阳能电池需求不断增加促进了太阳能电池行业的稳定发展,我国的可再生能源规划及信息产业政策也对行业发展起到较强的稳定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太阳能电池行业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的主要特点
  (一)月度出口量逐月攀升,出口均价持续回落。2013年以来,我国太阳能电池月度出口量环比持续增加,6月当月出口5,738万个,同比增加34.2%,环比增加9.5%。与此同时,出口均价大幅回落,6月当月为每个14.5美元,同比下跌46.8%,环比下跌9.8%。
  (二)主要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2013年上半年,我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太阳能电池2亿个,增加65.7%,占同期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总量的78.6%;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4,962万个,增加4.2%,占19.7%。
  (三)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主导。2013年上半年,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太阳能电池1.8亿个,增加58.9%,占同期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总量的73.1%;民营企业出口6,174万个,增加28.2%;国有企业出口597.5万个,减少23%。
  (四)对欧盟出口大幅减少,对日本等新兴市场出口倍增。2013年上半年,我国对欧盟出口太阳能电池5,522万个,减少42.5%;对日本、加拿大、韩国、中国香港和印度分别出口3,825万、3,012万、2,892万、2,699万和2,641万个,分别增加3.6倍、1.4倍、1.1倍、1.5倍和1.4倍;上述六者合计占同期太阳能电池出口总量的81.7%。
  二、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出现量增价跌的原因
  (一)国际市场需求提升拉动出口增加。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下降以及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上升,光伏产业正从单纯依赖欧洲市场转向全球化,日本、韩国、印度等新兴市场逐渐成为需求的主要驱动力。据太阳能市场研究机构NPD Solarbuzz预测,在新兴市场的带动下,2013年上半年全球光伏需求达到15GW,较去年同期提高9%。国际市场需求提升拉动我国太阳能电池出口增加。
  (二)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迫使企业低价竞争。来自彭博社的新能源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多晶硅组件产能为60.3GW,当年全球光伏的装机容量仅30.5GW,预计2013年全球光伏需求仅35.1GW左右。全球光伏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目前一些德国公司在欧盟的销售价格已低于每瓦0.58欧元。激烈的市场竞争迫使国内企业不得不维持低价竞争态势。
  三、当前我国光伏行业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光伏产品低价竞争的国际市场开拓方式遭遇困境。随着美国和欧盟相继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制裁,我国太阳能电池开拓国际市场的难度越来越大,部分企业开始寄希望于潜力巨大的日本市场来弥补。但是,与其他市场将价格因素摆在重要位置不同,日本市场更看重的是产品质量与服务,进入日本市场的门槛非常高。企业只有获得J-PEC认证才能承接住宅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而获得JET认证才能承接大型屋顶、地面电站项目。目前,国内只有尚德、英利、天合、赛维LDK、阿特斯等少数光伏企业获得了J-PEC或JET认证。欧、美、日的市场情况从不同的角度表明单纯依靠低价竞争已经越来越难获得稳定的国际市场份额,光伏产品拓展国际市场最终还是要依靠技术和质量作为支撑。
  (二)中欧光伏价格承诺谈判前景难料,部分企业暂停对欧出口。欧盟2013年6月初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税率后,我国相关部门继续加强与欧委会的沟通和谈判,争取以价格承诺方式换取欧盟不采取反倾销措施。6月中下旬中欧双方已连续开展了两轮价格承诺谈判,但双方在对我输欧光伏产品提价幅度上存在很大分歧,谈判前景难料。据了解,虽然一些德国企业在欧光伏组件售价已不到每瓦0.58欧元,但欧方仍要求我国输欧光伏组件价格不得低于每瓦0.65欧元,而我方认为每瓦0.5欧元更易接受,双方分歧过大导致谈判困难重重。由于反倾销税率存在极大不确定性,晶澳、英利已停止向欧洲运输组件,正泰太阳能也计划停止对欧出口,是否重新供货要看中欧双方的谈判结果。
  四、产业发展建议
  (一)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大力开拓国内市场,尽快改变产品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不利格局。在企业层面,应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高太阳能光伏产品转化效率,降低成本;在国家层面,应营造良好的鼓励国内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使国内光伏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二)尽快制定太阳能电池标准体系。完善标准体系,推动产品认证监测制度建设美国的UL标准以及欧盟的IEC标准一直是全球光伏产业的国际通用光伏模组检验标准,而我国光伏产业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检测机构,标准化进程已远远落后于产业发展速度,导致我国光伏产品在国际竞争力明显降低,缺少应对竞争手段。所以,应重视光伏产品和系统标准体系建设:以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为基础,结合国内产业技术实际水平,积极参与或主导制定多晶硅、硅锭/硅片、太阳能电池等产品和光伏系统相关标准;实现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积极的推动产品的认证监测制度,打造中国光伏产业的优质形象;完善光伏及相关产品的质量标准的行业监管,避免劣质贴牌产品流入国际市场,推动企业加强光伏产品组件回收,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尽快出台发展光伏产业的持政策。把对光伏产业的扶持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政策、立项、土地、税收、投入等方面。给予光伏产业重点倾斜,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一方面向上积极申请,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能源、高新技术产业等专项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整合创业创新要素资源,向光伏产业倾斜。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雷,郭焱.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及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外能源,2010.9.
[2]赵勇强.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近期进展、挑战和对策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09.2.
[3]刘仰焰,沈玉良.我国光伏企业加工贸易生产控制模式之研究[J].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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