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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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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55期/对策研究/正文

发布时间

200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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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辖市分工合作融入长三角的理论思考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
  提要 随着目前我国都市经济圈的快速发展,经济圈对周围地区产生的带动力正日益凸现出来,如何抓住这种机遇促进经济飞跃是一个战略问题。目前,安徽省提出了要主动融入“长三角”的经济发展构想。在这个构想的设计过程中,对于各省辖市是否要分工合作融入、融入的动力机制和主要制约因素等问题是值得理论探讨的。本文利用博弈分析的方法,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了一些结论和提出了若干建议。
  现阶段,我国已迎来都市经济圈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规模大小不等的众多经济圈。理论和实践证明,经济圈对周围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安徽省东部边缘紧临长三角经济圈,目前,随着该经济圈的经济增长态势和省内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安徽省提出了主动融入长三角的经济发展策略。这一策略得到省内部分地区的响应,它们积极筹谋融入长三角的构想。从目前部分省辖市已出台的融入构想来看,基本上是一种从各自利益出发、各自为政的经济发展策略。显然这是需要付出极大代价的经济发展规划,因为从目前长三角各地的经济实力和发展策略来看,虽然长三角经济圈的部分地区产业正在外移,可是长三角各地互补空间本身却很大,特别是与安徽省临近的南京和杭州现在正积极采取措施设法接受上海的产业转移和扩散,安徽省要从该经济圈的发展中受益并积极融入到该经济圈中去,以目前各省辖市的经济实力和接纳扩张的市场主体形势及已出台的融入构想来看,恐怕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见到成效。因此,安徽各省辖市在积极筹谋主动融入长三角过程中,对如何定位各自的融入方式,即是否要分工合作融入等一系列问题都是值得理论探讨的,本文利用博弈理论对此进行了分析。
  一、各省辖市分工合作融入长三角的博弈分析
  区域经济学表明,区域分工是区际经济联系的一种重要表现方式,是区域经济利益增长要求在空间的具体体现,是突破单个区域资源与生产限制的一种有效途径。如果将安徽省看成一个整体,将各省辖市看成子区域,安徽省的各省辖市在谋划融入策略时,从理论上讲也应基于这种分工合作的考虑。这是因为,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安徽省各省辖市不但整体经济实力单薄,而且产业基础较差,市场容量不大,各省辖市如果单凭各自实力,有限的市场主体,难以达到快速融入的目的,但是如果它们能够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分工合作,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必将会增强其实力,较大可能地抓住融入机会,达到融入目的。
  而且,由于区域分工形成的客观基础是区域差异和对大区域整体利益的追求,即利益是驱动区域分工合作的根本动力机制。这样各省辖市是否参与分工合作融入就不仅取决于地区比较优势本身,而且取决于参加分工融入能否增加地区收益。如果大于分工融入前的收益,那么该省辖市会主动参与分工,否则该省辖市可能不参与分工。
  对上述理论可用博弈模型进行分析。在用博弈模型进行分析时,我们对它进行了具体化,考虑到目前长三角对周围地区经济的带动力主要体现在产业外移上,我们就只选择承接辐射的主体——企业和承接辐射的产业在融入过程中的分工合作进行博弈分析,通过对这个博弈的分析,我们同时也能够发现分工融入的动力机制和主要制约因素。
  (一)企业在融入过程中分工合作的博弈分析
  我们知道,目前安徽省内有些地区之间存在着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如果有关省辖市的这些企业在生产相关的产品时又采用相同的制式,那么产品之间就能相互匹配,零配件也可能相互通用,这对于推广各自的产品和在生产经营中进行合作是很有帮助的。于是就产生一个这样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问题:假设安徽省内甲、乙两地分别有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A和B,为了抓住产业转移的机会,准备同时引进一条新的生产线,而这条新生产线有1、2两种不同的制式。那么这时候A、B两个厂商之间就有一个选择1、2制式的博弈问题。下面对这一博弈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首先假设A、B两个厂商同时采用第1制式时厂商A有2个单位好处,厂商B有4个单位好处,同时,采用第2制式时两个厂商都有3单位好处,制式不同时大家都没有好处,则该博弈的得益矩阵如图一所示。






  对这个得益矩阵采用划线法进行分析后得出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它们分别为(制式1,制式1)和(制式2,制式2)。从得益情况看,厂商A更喜欢后一个均衡,而厂商B更喜欢前一个均衡。这是一个混合策略问题,我们利用求解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的办法再对它们进行分析。
  现在假设PA(1)和PA(2)分别为厂商A选择制式1和制式2的概率,如果厂商A不想让厂商B利用自己的选择倾向占上风,则厂商A的概率选择应使厂商B选择两种策略的期望得益相同:
PA(1)×4+PA(2)×0
  =PA(1)×0+PA(2)×3
即 4PA(1)=3PA(2),
  又由于PA(1)+PA(2)=1,
  因此,PA(1)=3/7,PA(2)=4/7。
  同样的,设PB(1)和PB(2)为厂商B选择制式1和制式2的概率,那么厂商B为了不让厂商A占上风,则厂商B的概率选择也应使厂商A选择两种策略的期望得益相同:
  PB(1)×2+PB(2)×0
  =PB(1)×0+PB(2)×3   
即 2PB(1)=3PB(2),由于PB(1)+PB(2)=1,因此,PB(1)=3/5,PB(2)=2/5。
  当厂商A以(3/7,4/7)的概率分布随机选择制式1和制式2,厂商B以(3/5,2/5)的概率随机选择制式1和制式2时,该混合策略纳什均衡给厂商A和厂商B各自带来的期望得益为:
  PA(1)×PB(1)×2+PA(1)×PB(2)×0+PA(2)×PB(1)×0+PA(2)×PB(2)×3=3/7×3/5×2+4/7×2/5×3=42/35 和
  PA(1)×PB(1)×4+PA(1)×PB(2)×0+PA(2)×PB(1)×0+PA(2)×PB(2)×3=3/7×3/5×4+4/7×2/5×3=60/35
  从上述结果看,两博弈方采取不相互协商、各自独立选择制式的方法是不理想的。因为如果他们通过协商,共同决定采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中的任意一个,双方得益都比混合策略的期望得益更高。这样这个博弈结果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目前安徽省各省辖市之间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在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时,为了抓住产业转移的机会,达到快速融入的目的,计划引进新技术、投资开发产品的过程中,倘若不同厂商各自为政,那么将会导致企业的低效率,企业规模难以扩大,企业效益整体形势不容乐观的局面。倘若能够进行分工合作,相互协商,必将增加双方的效率,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
  (二)产业在融入过程中分工合作的博弈分析
  假设在安徽省融入长三角过程中,长三角对某个产业的两种不同产品(假设为X,Y产品)进行生产转移,并假设安徽省内有两个省辖市(假设为甲、乙两地)具备承接这种产业转移的能力,但对于这两种产品的生产,两地的生产成本不同。甲区域生产X产品和Y产品的单位产品成本分别为5和50,乙区域生产X产品和Y产品的单位产品成本分别为12.5和300(见表1)







  从表1来看,对承接X,Y产品的生产,甲区域都拥有绝对优势。因为它在生产X、Y产品时的成本都要小于乙区域生产X、Y产品时的成本。但根据对甲、乙两区域X、Y产品的相对成本的比较,甲区域在Y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乙区域在X产品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如果根据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来分析,甲乙两区域在承接长三角的X,Y产品的生产转移时会进行生产分工,甲区域专门生产Y产品,乙区域专门生产X产品。这是因为,分工不仅使双方有利,而且从安徽省整体区域角度考虑,安徽省也是愿意甲乙两区域进行分工的。因为假设甲乙两区域对X、Y产品的需求都为5个。分工前,为满足需求,两区域的总成本为1837.5元(见表2)。
  若分工后,X、Y产品的生产成本由生产所在地确定,则X、Y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分别为12.5元和50元,于是两区域生产10个X产品和10个Y产品的总成本降低(见表3)。
  分工后,甲乙两区域以625元的投入满足了原来1837.5元投入才能满足的需求。这样,分工使整体区域实现了低成本下的需求满足,所以整体区域愿意甲乙两区域进行分工。
  以上是根据比较优势理论得出的结论,下面再从博弈论方面进行分析。现在在上述条件下又假设Y、X产品的实际交换比率是1∶R,分工融入前,甲、乙两区域各生产一个单位的X、Y产品(即一共各2单位的Y、X产品),然后全部拿到市场上交换,所得利润以X产品的价格利润表示。设X产品的单位价格是V,则甲区域的投资收益率为(1+R)×V/(50+5),乙区域的投资收益率为(1+R)×V/(300+12.5)。分工融入后,甲、乙两区域各增加两单位的专门化产品生产(总体上还是保证各2单位的Y、X产品),然后交换,假设X产品的价格不变,那么甲区域的投资收益率(生产了2个Y产品)为:2×R×V/(50×2)=R×V/50。乙区域的投资收益率为:2×V/(2×12.5)=V/12.5。这样,就可得到甲乙两区域分工前后的收益博弈决策模型(见表4)。
  如果甲乙两区域都是理性的,那他们参与分工融入的前提是分工融入后的投资收益率要大于分工融入前的投资收益率,而且它们是否参与分工融入的选择是在假设对方也是理性的基础上作出的最优选择。对于甲区域讲,其参与分工的基础是分工融入后与分工融入前的投资收益率比要大于1,对于乙区域也是同样的道理。以方程式表达为:
[R×V/50]/[(1+R)×V/55]>1
[V/12.5]/[(1+R)×V/312.5]>1
  ........................(1)
  在(1)式中:R>0,V>0。现在将(1)式简化为:
R×V/(V+R×V)>55/50
V/(V+R×V)>25
  .......................(2)
  通过对方程组(2)式中的两个不等式方程求解,得出:只有当R>10时,甲区域才会选择在融入过程中参加分工合作;而只有当R<24时,乙区域才选择在融入过程中参加分工合作。若两条件同时满足,则两区域会达成一致意见实行分工合作融入,否则分工合作将无法实行。
  通过博弈分析发现,甲乙两区域在承接X、Y产品生产转移时的分工合作是有条件的,即Y、X两种产品的实际交换比率必须在10与24之间。但是,即使在承接产品生产转移过程中的分工合作存在R大小这个制约因素,我们仍然认为甲乙两地在承接长三角的X、Y产品生产转移时进行分工合作是可取的。这是因为,当甲乙两地进行分工生产后,甲地专门生产Y产品,乙地专门生产X产品。这样甲地会更有能力扩大Y产品的生产规模,乙地也会更有能力扩大X产品的生产规模。一般来说,在企业的生产规模由小到大的扩张过程中,会先后出现由于扩大生产规模而使经济效益提高的规模经济和使经济效益下降的规模不经济。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产品的单位成本会下降,经济效益提高,这是分工合作的结果。随着分工生产后产品生产规模的继续扩大,会出现规模不经济,这会导致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上升,但是只要甲地生产Y产品的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不超过去120元,乙地生产X产品的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不超过30元,两地的实际交换比例就会存在于10和24之间,通过上述的博弈分析知道,这时甲乙两地的投资收益率依然会大于1,这就说明随着分工合作的进行,即使产品生产成本会扩大(与原成本相比,这个限已经相当高),但分工合作依然可以进行。因此可以说各省辖市在承接产业转移时,无论是出现规模经济还是规模不经济,分工合作都是可取的。
  二、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1、安徽省各省辖市在融入长三角过程中若能根据各自的工业化水平、要素禀赋及比较优势,深化企业和产业的分工,形成优势互补、产业互动、资源共享、错位发展的高效率省内分工合作体系,将有利于达到真正快速融入的目的。
  2、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在融入长三角过程中,对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的决策,如果采用独立选择制式的方法是不理想的。
  3、利益因素是驱动各省辖市参与分工的根本动力。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各省辖市是一个具有自身利益的经济实体。作为理性的经济实体,它尽可能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各省辖市作出的任何决策都以不损害利益追求为原则,分工融入的前提也只能是融入后的利益收入大于融入前的利益收入,否则,各省辖市将不参与分工。
  4、影响各省辖市分工融入形成的主要因素是分工产品或要素之间的价格比。通过分析可知,在甲乙两区域决定是否参与分工融入时,各自所生产的专业化产品的价格比R是重要权衡因素。如果R过大,乙区域参与分工融入只会导致更大的利益流失,故乙区域将不选择参与分工;如果R过小,甲区域参与分工将导致既有优势的丧失,故甲区域也不选择参与分工。因此,为实现甲乙两区域之间进行合理的生产分工,必须保证R值维持在一定限度之内。
  (二)建议
  1、进行分工观念和分工机制的创新,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增强地区整体竞争力。各省辖市要在已形成的分工格局基础上,进行分工观念和分工机制的创新,落后地区要乘着现代生产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先导作用,缩短分工过程,促进分工调整,优化分工格局,实施赶超战略,突破传统的生产分工格局,努力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实施分工创新战略时,必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靠企业内在的动力与活力来达到分工的创新,从而增强地区整体竞争力,承接住辐射,达到快速融入的目的。
  2、建立各省辖市之间的经济利益协调机制。在建立经济利益协调机制时,省政府及各地级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搞好向导型及基础性的工作,创造条件,倡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互利为目的、以效益为中心的利益协调机制的尽早形成。并且在建立协调机制时,必须遵循“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兼顾、适度补偿”的原则。在此原则上,逐步建立起事前协调与事后协调有机结合的各省辖市之间的经济利益协调机制,以此促进分工合作局面的快速形成。
  3、各省辖市在建立分工体系时,对于处在不同工业化层次的地区,可以通过配套性垂直分工来加强产业联系,而对于处在同一层次的地区,则可通过地区之间的互补性水平分工来加强产业联系,形成支柱产业配套、新兴产业共建、一般产业互补的分工协作关系。在“共赢、共强”的基础上融入长三角的经济建设之中,以此促进全省经济的新飞跃。(□文/郑瑞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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