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484期/经济/产业/正文

发布时间

2014/3/1

作者

□文/宋 欢

浏览次数

454 次

亚行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
  [提要] 2011年CAREC在第11次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CAREC2020战略中指出,要把能源领域作为到2020年的六大工作重点领域之一,逐步促进能源市场一体化和提高能源开发利用效率。中国与中亚国家都是CAREC机制的参与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具有明显的地缘等方面的优势。本文主要从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CAREC;中亚;新疆;能源合作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析亚行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
  收录日期:2013年12月12日
  亚洲开发银行于1997年发起了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计划,旨在通过贷款、赠款和技术援助等形式鼓励开展区域经济合作,加速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和减少贫困。过去10年里,在交通、贸易便利化、贸易政策和能源等四大重点领域累计动员资金约170亿美元。其中,截止到2010年中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计划已经启动了22个能源项目,价值25亿美元。能源占到了该计划投资总额(贷款和赠款)的19%。新疆作为我国参与CAREC计划的主要项目执行区具有明显的地缘、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优势,同时也拥有与中亚国家开展经济、能源合作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一、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机遇
  (一)CAREC机制在战略政策上的支持。2008年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参加国通过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各参加国能源部门区域经济合作战略”即能源战略。能源战略代表着所有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国家首次通过了能源合作的共同框架,为这一重要复杂领域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持基础。该战略寻求制定出最佳解决方案,以满足未来的能源需求,推进该地区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各参加国互惠收益的潜力进行出口。同时,为指导能源战略的实施,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在2009年制定了能源行动计划框架,重点关注能源供需平衡及基础设施限制、区域分配及监管发展以及能源与水资源联系三大领域。中亚区域经济合作能源战略以及能源行动计划的实施对我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具有指导意义。
  (二)CAREC机制在资金筹措上具有优势。CAREC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亚行,同时得到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伊斯兰发展银行、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的支持。与上海合作组织等其他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相比,CAREC在资金筹措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资料表明,CAREC的中期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亿美元,其中能源合作项目就有200亿美元左右。另外,CAREC在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方面也具有一定优势。参与CAREC的国际银行有多年的投资管理经验,不仅重视对项目的成本控制和实施效率,而且有技术支持方面的资源。由此可见,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在资金的筹措和利用方面具有很好的优势。
  (三)我国对新疆地区政策上的支持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加快了新疆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新疆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喀什和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建设启动,成为我国参与CAREC的重要平台。2013年9月7日,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的演讲中提出,为了使亚欧各国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相互合作更加深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我们可以用创新的合作模式,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再次奏响了中国与中亚经济合作的新篇章,有助于新疆以及西部地区发展的重大战略的实施,进而推动中国参与中亚区域经济以及能源等方面的合作。
  二、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面临的挑战
  (一)非传统安全的因素对中亚和中国边疆地区的威胁。中亚地区三股势力活跃,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发展。极端主义、恐怖主义以及分裂主义使得各国政局紧张,严重威胁着该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导致各个国家在实施对外开放政策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这些非传统安全问题对中亚地区政治经济的影响,大大减弱了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影响了该地区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开发与出口。
  (二)以美国为首的大国地缘政治影响着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近年来,美国在中亚的势力不断扩大,美国从其全球战略角度出发,十分重视中亚里海地区的政治与经济战略地位,已制定和正在实施为争夺和控制21世纪的能源供应基地和欧亚大陆地缘政治中心即中亚里海地区的新战略。另外,对于俄罗斯来说,中亚里海地区是其传统的势力范围,近年来俄罗斯的重要国家战略之一就是借助能源优势推行能源外交以促进国家经济的复苏,而里海地区油气出口对俄罗斯来说是一种威胁和竞争,所以影响并控制中亚里海地区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对俄罗斯来讲也是利益攸关的重大战略问题。同时,日本、印度和欧盟等国家也希望参与里海能源的开发,以获得经济利益,保证本国的能源安全。由此看来,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必然会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和激烈竞争,付出的成本提高进而限制了能源合作的空间。
  (三)CAREC机制自身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强。由于CAREC是由国际金融组织即亚洲开发银行所主导的,由中亚地区内的国家构成,以贷款项目为基础的合作机制,总的来说这是一种协商机制,因此参加国间达成的条约并没有法律等方面的约束,其执行力与上海合作组织等其他组织相比并不强。2005年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参加国建立了电力监管机构论坛(CMERF),以推进统一规章制度方面的合作,同时也有利于该区域的电力监管机构与行业改革。2008年由于资金缺乏,CMERF暂停营运,但是由于能源部门协调委员会的成员一再强调其功能性,目前该论坛在《能源行动计划》下正式重新启动。
  (四)CAREC运行机制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国和日本的意愿。CAREC的运行机制中对成员国影响最大的是决策授权制。亚行目前总共有67个成员国,有区域内各国和区域外部分发达国家。亚行决策以股金多少决定投票权,即国家投票权。美国和日本为亚行并列的第一股权国,分别占全部股权的15.6%;中国占6.4%,居于第二位。其他成员国投票权很少。因此,亚行在各个国家实施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日本和美国的决策取向,从而导致份额较小的国家对项目的实施缺乏主动性,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从这方面来说,CAREC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利于我国与中亚国家在能源上进行合作。
  三、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对策
  (一)完善中国(新疆)参与CAREC的协商与决策机制。CAREC的最高会议级别是部长级会议,成员国内参与CAREC合作项目的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程度将制约着合作项目的实施效率以及效果。在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等方面,应该加大中国(新疆)在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协商和决策作用。新疆政府可以建立中亚区域能源合作协调小组,由新疆政府与CAREC框架下的能源合作领域的中国国内的相关部门共同组建而成。通过这种做法可以使新疆及时得到中央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同时可以增强新疆政府在CAREC事务中的决策作用,进而更好地推动新疆与中亚国家在能源方面的合作。
  (二)加强和完善中国(新疆)参与CAREC的执行机制。CAREC是一个以实施贷款项目来主导参加国开展多边合作的机制,但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新疆是中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最重要的平台,也是中国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的承载区。目前与中国相关的CAREC项目的绝大部分也是在新疆境内,由新疆负责执行和实施。因此,应该建立处理CAREC具体事务的政府机构,在能源合作方面,建立处理CAREC能源合作事务的具体机构,以该机构为指挥中心,提高能源合作具体项目的执行能力,进而提高我国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加强CAREC机制下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的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2013年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第十二次部长会议中一致同意CAREC学院落户新疆乌鲁木齐,为CAREC框架下的能力建设活动提供支持。针对中亚国家越来越重视能源的勘探、开采、加工的技术和装备水平,着力发展能源加工业,增加能源加工制品等发展趋势,中国应以CAREC学院落户新疆乌鲁木齐为契机,逐步推进深度参与学院机制建设的目标,争取更多的学院培训和研讨活动在中国举办,为中亚区域合作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从而为中国与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提供更好的信息、技术交流平台。同时,这样既能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又能兼顾到国际能源地缘政治的稳定。
  (四)积极拓宽CAREC机制下的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新能源方面的合作领域。在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是我国与中亚国家在能源合作方面的传统项目,但是鉴于近年来各大国对中亚地区油气资源的激烈竞争,以及中亚国家对本国油气资源出口方面的保护政策,我国应积极发展新能源领域方面的合作。新能源领域的合作不仅包括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还包括生物质燃料与生物质发电、氢能、核能及燃料电池、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可燃冰等方面。同时,新能源领域的合作不仅是技术、资源的合作,还包括人才、机制、标准制定等多方面的合作。CAREC机制非常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例如,订立了一项长期的《电力采购协议》,吸引私营部门的投资,开发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巨大潜力。我国应在CAREC机制下争取更多的可再生能源的合作项目,通过这些合作,逐步实现自身能源技术自主创新,推动我国能源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实现新能源合作的多元化。同时,还可以建立一批新能源应用产业化示范工程,探讨建立清洁、安全、经济、可靠的全球能源供应体系,这样既能使我国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又为开展新能源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五)充分利用CAREC2020战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能源丝绸之路。CAREC2020战略的提出使得各参加国能够更加积极地实现CAREC第二个十年的战略目标。在能源方面,为加强能源和水资源之间的联系,各国已就制定国家和区域层面水资源管理分析工具的初步需求达成共识,我国应该抓住这次机会,加强与中亚国家水资源之间的合作,积极建设中亚能源走廊。另外,2013年9月习近平在出访中亚的行程中多次强调复兴丝绸之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000多年前,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将中国与中亚国家紧密联系在了一起。如今,在中国与中亚国家全方位、高层次的能源合作下,应当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契机,在CAREC机制下,促进能源丝绸之路的崛起。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谭斌,王菲.中亚能源竞争及对我国能源安全的影响[J].商业研究,2010.2.
[2]蒋继华.中国与中亚国家在能源合作中面临的影响因素分析[J].新西部,2010.2.
[3]李道军,胡颖.中国新疆参与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机制比较与启示[J].新疆社会科学,2011.3.
[4]曾少军.我国新能源国家合作进展与对策[J].专家分析,2012.7.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25830321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