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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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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491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14/5/26

作者

□文/吕运福

浏览次数

391 次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分析
  [提要]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难点。本文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融资担保中存在的问题,阐述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探索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2日
  我国的中小企业正在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特别是贷款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难点,尽快建立并逐步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
  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历史背景看,中小企业成分复杂。我国中小企业主要起源于五种渠道:一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二是乡镇企业;三是一些机关和企业开办的“三产企业”;四是私营和个体企业;五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
  (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许多中小企业设备工艺落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经营状况不稳定,大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金融机构面对点多、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难以掌握其真实情况,导致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惜贷”。
  (三)中小企业难以提供合格的担保、抵押品。中小企业难以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品和有实力的担保单位,抵押担保手续复杂,费用较高,变现能力弱,进一步加大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难度。
  (四)国家政策对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具体引导和扶持。近几年来,国家对企业的一些政策和措施在制定时,没有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特点,使银行对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认识不清,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的问题
  (一)法律环境不够完善。纵观发达国家开展信用担保的情况,其完善的法律环境对担保体系构成强有力的支撑。但目前我国无专门针对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亦无专门调整信用担保行业的法律,担保行业缺乏相关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因此,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没有大的突破。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在开展信用担保的发达国家,金融体系一般比较完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主体主要是民间金融机构,这些银行纷纷主动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计划,与担保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我国的银行体制是集中的,金融资源主要掌握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侧重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投向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在其信贷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
  (三)商业银行扶持中小企业的源动力不足。其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1)中小企业抵押品不足,还款来源难以保证,且贷款规模小,银行的积极性不高;(2)商业银行受制于现行规章和银行管理体制而难有突破。人民银行制定的一些规章至今对商业银行贷款具有强约束,商业银行对与担保机构分担风险的问题感到难以突破,各商业银行总行对信贷业务制定了大量的规章,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基层行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与担保机构的合作。
  (四)对担保业认识不够。商业银行对担保机构可分散银行信贷风险、优化银行资产质量、保证银行收益等特殊作用缺乏认识。在这种观念支配下,银行实际上并没有把担保机构当作平等的合作伙伴来对待,没有把担保机构视为经营风险、提供信用的特殊法人,这些观念显然不利于银行与担保机构平等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培育和加强。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对策
  (一)以法律促动商业银行全面介入融资担保体系。在我国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政府应当借鉴国外对信用担保的立法经验,法律先行,从法律上确立担保业的法律地位、运作规则和支撑体系。就立法而言,可从两个角度加以考虑,一是出台扶持中小企业的法律,确定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政策和担保机构的中介作用;二是出台针对信用担保的专门法律,确定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企业三个市场交易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明确商业银行对信用担保体系的支撑作用和双方分担信贷风险的责任和义务。
  (二)鼓励和促进商业银行的介入。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制定信用担保行业的制度、政策体系,解决融资担保中风险化解和分散的机制问题,引导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取向,为中小企业创造与银行其他客户平等的政策环境,形成政策、制度的刚性,为商业银行全面融入担保体系提供政策依据。
  (三)协调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的关系。融资担保属政策性担保,需要政府在诸多层面和环节给予大力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应出面协调各商业银行总行这一层次与担保机构之间建立联系;人民银行分行或营业部负责出面协调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当地担保机构的关系。人民银行一方面给予商业银行以优惠政策,为商业银行的介入提供必要的条件;另一方面应督促商业银行落实现行有关政策,与担保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四)商业银行应加强自身的商业化改革。商业银行应以效益为中心,把中小企业作为基层行的重要服务对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选择机制好、效益好、守信用、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客户,形成能规避风险的多样化客户结构和客户群体。充分认识担保机构对商业银行的作用和价值,与担保机构建立平等的、利益均衡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于融资担保,银行是最大的受益者,担保机构承担部分风险,相对降低了银行的信贷风险和管理成本,提高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性。
  (五)尝试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机构应尝试解决双方风险补偿问题,在与商业银行分担风险的前提下,担保机构可与银行一起探索与贷款企业建立共享收益、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尝试运用“贷款和担保换股权”、“贷款和担保换期权”和“收入分红”等多种形式,将从企业获得的收益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以补偿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出现代偿后的实际损失。风险补偿基金的建立无疑是可行的,需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双方真诚合作、倾注热情、耐心培育。
  四、结束语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担保品不足、贷款规模小、融资风险大,这是全球小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如何破解?国外的经验证明,由政府财政出资创办信用担保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所有企业都面临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只有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思路,保持活力和效益,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特长和优势,抓住盲点和亮点,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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