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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492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14/7/2

作者

□文/赵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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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次

博弈论、银行业改革与民营银行发展
  [提要] 银行业改革一直是宏观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本文分别建立一对一的博弈模型、一对多的招投标模型,以及动态合作博弈定价模型,讨论国有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时的行为。在此基础上,提出提高民营银行博弈能力的建议。最后对银行业改革实践提出一些看法。
  关键词:博弈论;民间金融;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27日
  引言
  建国以来,我国经济制度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1949~1979)、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1979~1992)以及市场经济体制(1992~至今)三个阶段,国民经济逐渐由封闭走向开放,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然而,我国银行制度的发展步伐却远远滞后,在中国现有的经济体制下,尽管有近200家商业金融机构,但四大国有银行在储蓄市场的占有率将近50%,进入2012年全球综合排名前20的中资银行业全部是四大国有银行,而且中国国有银行的规模在世界上也是遥遥领先。在看似风光的背后,我国国有银行一股独大、大而不倒的特点,已成为了全社会的痼疾。这种特点不仅会导致商业银行内部的效率低下,更会成为利率市场化的绊脚石。
  从现有文献来看,关于商业银行改革的研究,主要将银行改革对商业银行的运营效率是否提高、成本是否降低、利润率是否增加等主题作为出发点(郑录军,2005;狄栋红,2013;张红军,2008),但针对商业银行改革对企业贷款影响的研究分析则相对较少。
  对此,本文首先从企业申请贷款的角度出发,引入博弈模型进行分析,讨论商业银行提供企业贷款的局限性;其次,分析国内民营银行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对银行业改革、尤其是民营银行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一、贷款议价博弈模型
  (一)一对一的博弈定价。所谓利率市场化,就是要取消各期限利率的央行基准利率,由市场自行决定。在此条件下,企业向银行的贷款行为便演化成了双方效用博弈下的客观定价。为了简单起见,我们首先讨论企业与银行一对一的博弈定价模型。
  在经典理论中,银行和企业的预期利率都是定值,分别为v1和v2,双方占有份额分别为x和(1-x)。假设银行的贴现系数是?啄1,而企业的贴现系数是?啄2。Rubinstein(1982)证明了在无限期轮流出价的博弈中,唯一的子博弈纳什均衡是x*=■(v2-v1)。根据Shaked&Sutton(1984)的结论,从参与人1出价的任何一个阶段开始的子博弈等价于从t=1开始的整个博弈,因此我们用有限阶段的逆向归纳法寻找到的就是整个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根据以上结果,似乎银行与企业的博弈结果仅仅取决于双方的耐心程度,这是因为此模型的假设是商业银行的利率预期是一个常数,然而在现实中,银行会根据企业规模、信用程度等的不同采取价格歧视,故我们需要改变不变预期的假设,建立变动预期的博弈模型。
  马理等(2013)一文中,作者建立了可变利率预期下的博弈模型,其中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预期服从正态分布,而企业的贷款利率预期满足以m和n为参数的均匀分布。在此假设下,作者得出了“低议价能力的企业与商业银行博弈时,银行的规模越大,博弈结果对银行越有利”的结论。由此可见,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银行与企业的相对力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博弈结果,银行规模越大,企业做出的让步越多。在国有银行规模过大的现状下,议价能力不高企业的贷款利率实际上几乎完全操纵在商业银行手中的。
  (二)一对多的博弈定价。假设某企业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是商业银行追逐的贷款对象,则该企业寻求贷款的过程可简单地看作一个一对多的一价密封拍卖,企业可在比较不同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后选择最优利率。
  Vickrey(1961)讨论了“一价密封拍卖”的解。假设市场中有两位竞标者, i=1,2,他们公开竞买同一件物品。令bi≥0是竞标者i的出价,vi为待拍卖的物品对竞标者的效用,其具体数值只有竞标者知道,且服从于区间[1,2]上的均匀分布,vi~U(0,1),假设bi是vi的单调增函数。竞标者i的收益状况如下:
  ui=vi-bi bi>bj0,     bi<bj
  此处竞标者的效用函数ui不仅是本身禀赋的函数,而且还是其他竞标者出价bj的函数。假设最终胜出的竞标者的出价是b,标的物对他的效用是v,则竞标成功者的效用函数u的数学期望是Eu=(v-b)P(b>bj)+0×P(b>bj),而P(bj<b)=P(b(vj)<b(v))=P(vj<b-1(b))=?椎(b)。竞标者的“追求”就是最大化Eu,最优化的一阶条件是:maxEu=(v-b)P(bj<b)=(v-b)?椎(b),为求该最大值,对其求b的一阶导数,可得:-?椎(b)+(v-b)?椎′(b)=0。由于在均衡时,最优解?椎(b)=v,所以推出■=■,解出此常微分方程,得到结果是:b=■。这说明当经济中只有两位竞标者时,如果存在均衡,拍卖品将归出价最高的竞标者,但出卖方将只可能得到胜出者价值的一半。
  以上推导出的对出卖方不利的情况在竞标者增多的时候,会逐渐改观。设其他条件都如前,但竞标者增加到n人,则竞标成功者的期望收益将是ui=(v-b)■P(bj<b)=(v-b)[?椎(b)]n-1。求该函数的最大值,对其求b的一阶导数,可得-[?椎(b)]n-1+(v-b)(n-1)[?椎(b)]n-2?椎′(b)=0;同理,在均衡时,最优解?椎(b)=v,所以推出■=■,解出此常微分方程,得到结果是:b=■v。
  将此定价过程应用到企业寻求贷款中时,只需将银行的“出价”——贷款利率作负号处理,即可得到如下结论:在“一价密封拍卖”机制下,n家银行竞标同一企业时,当竞标银行越多时,企业得到的将越多;反之,竞标银行越少,企业损失越严重。在最极端的情况下,当参与竞标者只有一家时,银行方得到最多,而企业将无利可图。因此,银行业的寡头市场不利于企业进行公平融资,部分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财务负担过重。
  (三)动态合作博弈定价。在上文分析中,情形一下本文假设只有一家银行;情形二下本文假设拍卖是一价密封拍卖,即竞标银行不知道彼此的出价;而在第三种情形中,将讨论竞标银行在合谋情况下的博弈模型。
  为了便于分析,假设某寡头市场上仅有两家银行A和B,其提供的信贷产品除了利率不同之外无其他差异。市场的需求函数q=D(r),在无竞争条件下的利率为r1,在竞争条件下两银行均可将自己的利率降至r2。根据中国国情,本文假设市场需求q足够大,使得r1q1>r2q2。则在不合作的静态博弈下,两银行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表1)







  这是一个典型的“囚徒困境”,其纳什均衡解为(r1,r2),即博弈的结果为双方都选择将自己的利率降至r2,从而各获得收入■r2q2。
  然而,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间远非纯粹的竞争关系,在共同面对不利因素时,博弈双方很可能签署价格协议形成卡特尔,建立完全垄断市场,从而谋取更丰厚的利润■r1q1。此时达到的结果与帕累托最优相差甚远,竞争机制已形同虚设。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1、在利率定价中,银行的规模对定价结果具有显著的影响,我国应改变银行“大而不倒”的现状,对规模过大的银行进行切分,降低其在定价中过高的操纵能力,促进定价结果的公平合理。
  2、当银行的数目过少时,定价取得的收益将大部分为银行所得,企业融资负担过重,不利于扩大投资、促进企业的发展。
  3、一旦市场中的寡头合谋形成卡特尔,市场将被该组织完全垄断,造成市场的无效率,导致贷款企业的福利损失。
  要解决以上问题,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便是发展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民营银行的壮大,将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对议价能力,形成充分竞争格局;同时,民营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差异性也能够降低合谋风险,促进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二、民营银行发展现状
  目前,在不同类型的经济之间,产业准入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在将进入银行业时面临着“限进”障碍,除了绝对成本、规模经济等经济性壁垒,我国更是对商业银行的建立实行了严格的政策壁垒,对机构设立、经营地区、业务范围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规定。
  在种种成文以及不成文的限制下,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举步维艰。2004年6月底,由中瑞财团的4大股东(神力集团、泰力实业、奥康集团以及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发起筹建“建华民间资本”的申请,但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复;2005年,央行在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四省才刚刚践行了民间资本放贷试点,民间资本起步晚且不受重视,一直发展缓慢。
  三、发展民营银行的对策
  (一)放开政策管制,减少所有制歧视。关于对民营银行的管制问题一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努力在控制风险与鼓励创新之间寻求制度的平衡。但无论金融改革走向何方,其核心都应该是一点: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此,李克强去年也有深入的阐释,“经济体制改革走到今天,碰到的问题千头万绪,眉毛胡子一把抓,有可能事倍功半,但如果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突破口,不仅可能事半功倍,甚至可能是十倍、二十倍。这种突破口就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只有建立有限有效政府,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才能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二)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
  目前,全球共有78个经济体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尽管其建立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在法律上或者监管中对存款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的已有74个经济体(即建立了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有人甚至将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事实上,过去的30年里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增长了6倍多,由1974年的12个增加到2003年的74个。建立一个显性的存款保险体系已经成为专家们给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提出的金融结构改革建议的一个主要特点,而且国家层面上的强制性保险已成为一种主流,几乎所有的国家从一开始就建立了国家层面上的存款保险。而且,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强制要求所有存款机构全部加入保险体系的越来越多并成为主流形式。
  长久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一种“隐形存款保险制度”,国家没有对存款保险做出制度安排,但在银行倒闭时,政府会采取某种形式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因而形成了公众对存款保护的预期。但这种保障制度显然不适用于民营银行,公众对民营银行信心不足,可能抑制其对存款的吸收。因此,加快建立完备的存款保险制度,是提高民营银行资信度、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的重要措施。
  (三)与外资银行联合。民营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本土化优势,但在业务创新方面缺乏高端专业人才支持,在经营管理方面又受中国传统思想制约,且许多根据历史得出的经验经营方法在新环境下已丧失了科学性。而外资银行拥有健全的管理体制,科学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经营理念,在风险防范和市场开发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其最大的障碍之一在于对中国本土市场及人情环境的陌生。因此,民营银行与外资银行联合,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合资银行的业务竞争力。
  在银监发(2013)40号公告中,银监会明确规定,支持民间资本进入上海自贸区:“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在区内设立自担风险的民间资本、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并且“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参股与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此举无疑是对民营银行的重大支持。
  (四)金融创新与服务创新。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在金融创新的大背景下,民营银行应该抓住自贸区的政策优惠,不断创新,拓展业务渠道,打开金融市场,才能获得并保持自身的竞争力。
  在拓宽业务渠道上,应该改变依靠息差获利的传统营运模式,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通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业务收入;同时,注意对专业金融人才的培养,发挥自身的本土化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在产品和服务上都有所创新。
  四、结论
  长久以来,我国的利率是由国家而不是市场决定的,市场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也就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自1996年起,我国开始逐步推行利率市场化,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限制指日可待。然而,国有银行的庞大阵营所形成的事实上的垄断,则可能大大降低利率市场化的改革福利。本文从企业申请贷款的角度出发,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引入博弈模型,分析了三种情况下的博弈结果。由分析结论可知,国有商业银行的寡头市场会大大降低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竞争效应。除此之外,国有银行的产权不明晰、以及处理软信息时的劣势都表明,我国应大力支持民间资本,支持民营银行的发展。
  然而,民营银行的发展在为区域经济的高速增长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加大了经济的波动性,带来了诸多风险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影子银行实行有效的监管,其中重要的举措之一便是放宽市场准入制度,将一些地下影子银行纳入到正规金融体系中;同时,要坚定不移地推行利率市场化,增加信贷规模,促进银行间的良性竞争。
  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民间资本的先天不足使得其在博弈中具有劣势,要促进民营银行的良性发展,促使银行业真正形成有效竞争,就要提高民营银行的博弈地位。首先,要放开政策管制,取消所有制歧视,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其次,要加快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高民营银行的资信度;再次,民营银行可与外资银行联合,形成优势互补,增强业务竞争力;最后,民营银行应开展金融创新,拓宽业务渠道,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郑录军,曹廷求.我国商业银行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5.1.
[2]狄栋红.我国上市商业银行成本效率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3.
[3]张红军,叶菲.商业银行利润效率测度及影响因素分析[J].金融论坛,2008.12.
[4]马理,张卓,张琴.基于轮流出价模型的贷款定价与仿真模拟[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3.10.
[5]惠平.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研究[D].厦门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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