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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58期/市场开发/正文

发布时间

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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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4 次

东亚经济一体化及其福利效果分析
  
  提要 米德和Kemp等理论经济学家认为,只要成员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之后能够促进成员国的贸易增加,这种安排必定是福利增进的。本文运用此理论对东亚区域内可能出现的区域贸易合作安排的福利效果进行了模拟分析。通过对各种贸易合作安排的分析,得出在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形势下,只有建立包含各经济体的“10+3”自由贸易区才能保证所有的东亚国家享受到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福利最大收益。
  在范纳(viner)之前的传统理论乐观地认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有利于参与国福利水平的增加。范纳则以不考虑时间因素的静态分析方法,区分经济一体化之后所滋生的“贸易创造”(+),以及“贸易转移”(-)两个福利效果。在范纳关税同盟理论基础上,米德、Kemp和Wan等这些理论家进一步证明对于任何一个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只要成员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或关税同盟之后能够促进成员国的贸易增加(无论是来自成员国还是非成员国),这种安排必定是福利增进的。相对的,只要非成员国的贸易量不减少,则非成员国的福利也不会减少。这对于验证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可行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下将运用这一理论对东亚地区可能的各种贸易安排所产生的福利影响进行分析。
  一、东亚地区各种经贸安排的福利效应和贸易额分析
  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是促进东亚地区合作的主要内容。东盟与中、日、韩(10+3)合作仍是东亚国家政府间合作的主要渠道。在当前10+3还基本处于经济合作论坛性质的情况下,我国与东盟于2002年11月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即将启动。从东亚经济合作的发展前景看,依次建立中国与东盟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最终建立覆盖整个东亚地区的自贸区,是东亚经济在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形势下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本文以下分别对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和东盟“10+3”自由贸易区的福利效应与贸易额进行模拟分析。从而得出只有在东亚区域内建立全面、广泛的自由贸易区,才能够保证所有的东亚国家享受到经济一体化带来的福利收益。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和东盟“10+3”自由贸易区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规定,中国和东盟双方从2005年起开始正常轨道产品的降税,2010年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将首先建成自贸区,2015年再和东盟其他的新成员,即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建成中国与整个东盟的自贸区,届时,中国与东盟的绝大多数产品将实行零关税,取消非关税措施,双方的贸易将实现自由化。以下分析了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对各国或地区的贸易及福利影响(见表1)。为了使预测的结果更具可行性,将预测的目标期设定为2020年。在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中国和东盟的福利收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这体现在东盟与中国在贸易额上较大幅度的提高。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建立后产生的贸易转移效应,对于未参加区域协定的东亚国家比之东亚区外国家或地区造成的影响要大。例如日本对欧盟和美国的出口分别下降10%和7%。而受到最大影响的亚洲“四小”,不但对日本、美国和欧盟的出口分别下降了13%、15%和12%,甚至内部贸易额也下降了10%。尽管中国和东盟自贸区成立后的大市场促进了日本和“四小”的总贸易额的增长,但毫无疑问贸易的转移带来的调整成本会降低这些国家福利上的收益。而能否融入到东亚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则是克服这一难题的必然途径。
  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再将其与中国与东盟自贸区融合,以实现整个东亚区域的经济一体化,对东亚国家来说无疑是更加有利的选择。以下分别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和东盟“10+3”自由贸易区进行了模拟分析(见表2)。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分析结果显示,该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对中日韩三国的贸易额将会有大幅增加,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了24.94%和22.18%。其中中日韩三国的出口将分别增长44.36%、10.29%和19.49%,而进口也将会出现48.55%、12.19%和19.42%的增长。而东亚其他国家则会出现较大的进、出口缩减。其中印尼和新加坡的损失最大,进、出口额分别会有0.82%、0.72%和1.88%、1.81%的下降。对中日韩三方来说,建立三方的自由贸易区将会给其带来极大的福利收益。然而,尽管中日韩三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东北亚经济体来说是最为有利的经济安排,然而该协议会使东亚其他国家由于贸易额的减少造成巨大的福利损失。这主要是由于中国和东盟产业结构相似造成的出口产品的直接竞争。若能够建立东盟“10+3”自由贸易区,东盟国家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时的福利损失将会消失,贸易额将大幅上涨从而转化为福利上的较大收益。东盟国家的福利收益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最为明显。中日韩的贸易额将会略有上升,从而有助于福利的增加,美国和欧盟的贸易额则会略有下降。
  基本结论: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东亚区域内的各种贸易安排并不会对区域外各国的福利水平造成较大的影响,这是由于东亚区内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的巨大市场能够极大地抵消贸易转移效应。然而,这种形式的FTA却会极大地损害未加入贸易协定的其他东亚国家的福利水平。通过纳入更多的东亚国家和地区,不但能够提高原有成员国的福利水平,还能使新加入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由未加入前的福利损失转化为福利收益。对东亚国家来说。无论是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还是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最终都应整合为一个统一的“10+3”框架,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东亚各国的最大利益。
  二、建立东亚“10+3”自由贸易区存在的问题
  东亚的区域合作迄今为止进展缓慢,尤其是作为东亚经济中心的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举步维艰,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是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东亚区域内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存在高低四个层次:发达国家(日本)、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亚洲四小龙和泰国等)、正在起飞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与东盟一些国家)以及刚刚启动现代化进程的国家(老挝、柬埔寨等),其中最发达国家日本与越南的彼此相差竟达近100倍,这不能不使在考虑关税减让和消除非关税壁垒问题上,可调和的空间相对较小。同时正因为此,也导致在建立自由贸易区问题上的利益冲突较大,从而影响其进程。
  其次,要在东亚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中日合作是关键。中国和日本,一个是亚洲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一个是亚洲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如何处理好彼此的关系,将对东亚自由贸易区的成败起到关键的作用。由于受长期意识形态对立和历史恩怨的影响,中国的再度崛起时常被日本视为一种威胁,甚至成为某些传统势力或利益团体用于阻挠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借口。另一方面日本对其侵略历史及其衍生问题存有错误的认识,常常与受害国造成感情对立和政治摩擦,影响政治互信的建立。一些日本政治家坚持错误的历史观,缺乏与亚洲的认同感,使日本的亚洲外交陷于矛盾之中:一方面想融入亚洲,另一方面却在感情上游离于亚洲之外。这种矛盾使日本同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经常出现波动,也限制日本发挥更积极的地区作用。历史问题的妥善解决无疑有益于日本融入亚洲,有益于东亚共同体的建设。
  最后,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是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障碍。日本作为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倡导者,到现在为止并没有真正为东亚经济一体化做出实质性的让步。2003年10月,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第九次东盟峰会上,同东盟领导人签署了《ASEAN与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议》(CEP),其目标是在2012年与东盟各国建立FTA。ASEAN与日本CEP的签署,并不是日本在开放本国农产品问题上做出了实质性的让步,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与东盟“早期收获”计划所带来的刺激,带有与中国竞争与对抗的意味。换言之,日本对外贸易政策的新动向,不是日本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的结果,而是被动做出调整的产物。在CEP中日本并没有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列入谈判内容,显然表明日本在严格遵循“趋利避害”的原则,既为优势产业在海外寻找市场,又为劣势产业提供国内保护。这与中国与东盟之间在农产品合作方面的务实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未来东亚自由贸易区能否顺利实现,将取决于日本是否能够在农产品和开放国内市场上做出最终让步。(□文/袁晓南 刘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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