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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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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494期/经济/产业/正文

发布时间

2014/7/22

作者

□文/凌昌志等

浏览次数

675 次

供销合作社应在“农超对接”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文/凌昌志1 邓 宁1 金国英1 陈剑熙1 程朝广2 张伟龙3
  [提要]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问题,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关切已提高到将其列为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未来发展进程的决定因素之一。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部门,一直以来都是政府联接“三农”的桥梁和纽带,并在长期为农服务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其他部门无可代替的、富有成效的探索,更在政府的“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等工作的推进中发挥和承担了主渠道的作用。
  关键词:供销合作社;农超对接;平价超市;主渠道作用
  基金项目:本文为广东省合作经济学会立项课题:供销合作社在“农超对接”模式及平价超市建设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研究(编号:GDGX201201)
  中图分类号:F717.2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供销合作社在“农超对接”模式及平价超市建设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的研究
  收录日期:2014年4月22日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农超对接”工作作为发展现代流通、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一环,在与城镇平价超市建设的同期呼应配合中,通过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及损耗来实现增加农民收入,并同时达到稳定城镇农产品价格、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的。对于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供销合作社来说,全系统上下已统一将提升为“三农”服务的能力作为深化改革发展的主线,并将国家“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的工作,视为是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事业科学发展的一条新路。在该项工作的推进中,供销合作社利用长期以来在联接城乡和服务农村基层的良好的工作经验与基础,倾全系统之力,在打造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农产品供应、平抑物价、服务城乡等方面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
  一、“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的关系
  “农超对接”是指农产品与零售连锁超市的直接联手,具体做法表现为:大型连锁超市直接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采购农产品,把企业产业链和农产品的供应链零距离衔接整合。其目的是减少农产品在进入市场过程前的流通中转环节,起到既助力于农产品销售通道畅顺、降低中转损耗和尽量使农产品附加值的增值部分更多的留在农民手中、有效地改善农村民生,同时又能平抑与稳定城市农产品价格和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作用。这是我国未来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主要模式和走进市场的重要途径。
  2008年12月,国家商务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12年,试点企业的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要达到50%以上,要实现减少农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其流通费用,并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随后由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于2009年在全国12个省区共同启动了农产品流通模式改革和试点工作,并将“农超对接”工作列为发展现代流通、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但在当时的文件中所提的“农超对接”主要指的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的对接。
  “农超对接”工作是国家统一的一项战略部署,而平价商店则是由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借鉴新加坡相关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充分研讨和征询多方相关单位意见后提出的。在2011年初,由广东省物价局、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厅、供销社等11个单位牵头,联合发出了《关于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广东省供销合作社迅速开始在全省部署建设平价商店工作,科学进行系统优化建设布局,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镇超市搭建对接平台和疏通对接渠道。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在广东广泛展开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后,随即又向全国各地铺开。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指导意见》,它进一步加大了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的力度。
  “农超对接”与平价商店建设的结合可以说是广东的创造性举措,它重建了我国传统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从该项工作启动至今,“农超对接”及平价超市建设工作已在全国所有省份普遍的开展和运作。其在实现农民增加收入、超市增加效益和市民获得实惠等多方共赢的成效预期中,通过几年来对农产品实现“对接”后,在销售价格、销售方式、销售渠道等方面发生的变化进行追踪调查,该项工作的影响力和优越性已被广泛认同。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统计,截至2013年4月,全国各地已建成各种类型的平价商店超过1.1万家。
  在“农超对接”和平价商店建设的展开中,将农产品在供应物流中的周转环节压缩为最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仅将构成这种供应链模式的主体分别保留为两个:即上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下游的零售超市。在这种模式的对接中,由于没有中间商,所以大大减少了多环节的周转成本。本课题研究组去基层调研时,农民普遍反映所生产的农产品价钱比过去卖得好了,农产品生产收入比过去有所增加;而另一边,城镇居民也发现,平价商店里的零售农产品价格比当地的市场零售价格便宜二、三成。在这种共识下,很快,平价商店在城镇居民社区的开设速度和价格优势吸引了不少附近的市民,市民消费和日常采购习惯的转变,也间接促使城市市场上农副产品的价格逐渐趋于稳定。事实证明,“农超对接”和建设平价商店工作的展开,确实是解决城镇农副产品物价上涨的重要举措,同时又加快了我国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进程。
  二、供销合作社在“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
  “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启动后,长期以来一直以为“三农”服务作为工作宗旨、且为农服务经验丰富的供销合作社凭借其传统上从城市延伸至广大农村每个角落的、独特的系统机构等优势,将政府的“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工作视为己任积极响应,并迅速行动起来。在全国合作总社的统一安排下,各地供销合作社都积极地进行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打破传统观念,整合集中资源,统一布局;建立有力的工作机制,不惧困难,狠抓落实;搭建各种购销平台,深度拓展服务业务,勇于改革担当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政府的这项民生工程推进中,充分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受到了国家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一)勇担历史重任,坚持为农服务的方向,重建农产品流通模式,搭建农产品购销平台,提高为农服务水平。一直以来,农业和农村工作都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做好这些工作,政府几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意义重大的惠农、助农政策和措施,努力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但随着中国经济连续多年的高速发展,农村城镇化速度也随之加快,我国农业基础过于薄弱的现状就日渐突显出来,确保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普遍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增长点和日益拉大的城乡差距已成为我国当前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
  在国家多部委联合启动了“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后,得到供销合作社的积极响应。作为长期从事农村商品流通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上下统一思想认识,举全系统之力投入到这项民生工程的建设中。
  由于供销合作社长期以来服务的主要群体是农民,对农村市场和农民的需求熟悉程度很高,对当地的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也比较了解,这些优势都使供销合作社在对农村商品流通市场需求的组织和把握上,要远远敏感于其他行业或系统。在“农超对接”工作的推进中,其主要目的就是要为农产品构建新的流通模式,缩减农产品在进入市场过程前的中转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将最大利益留给农产品的生产者或供应者和零售连锁超市与消费者,从而突破我国传统农产品供应链上众多中间流通环节的障碍,实现使城镇超市与农民的直接“握手合作”。而供销合作社恰恰在农村有着广泛的流通网络资源,基层供销社的经营网点更是遍布城乡。而且供销合作社在长期的为农服务中,在农村市场已形成了良好的信誉,与农民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些都成为了供销合作社在搭建和发展农产品新的流通网络工作中的宝贵资源。以上优势,使得供销合作社在落实“农超对接”工作的具体细节上,以及在深入农村、农户,切实为农民解决各种问题、协调各方矛盾上,与对接超市、市场、大户的合作联络上等都做了大量的、踏踏实实的服务工作。
  同时,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地的实际和自身发展情况加大了对平价超市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引领带动。供销合作社一边利用政府财政拨给的专项款精心选址布局,合理投入当地居民社区的平价超市建设,同时还自己积极筹集资金、提供场所,以加大网点的覆盖率和便利度,加快推进了“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的转型与升级。事实证明,正是由于供销合作社主导的“农超对接”及平价超市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原来城市中的一直由大型超市及农产品交易市场对农产品价格垄断的局面终被打破,市场上的农产品销售价格也逐渐趋于稳定。此外,由各地供销社牵头定期组织的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会还为优质的农产品提升了知名度,为其得以以优质优价进入更大更广的市场创造了条件。与此同时,供销合作社还积极对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总结反思、调整改进,努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供销合作社一头深入农村组织农产品的供应及粗加工,一头在城市为农产品的销售搭建渠道和平台;一边让农民在新的农产品流通模式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一边又在平抑城镇农产品价格上让城镇居民受益。供销合作社还将自身遍及全国城乡的传统农产品流通网络通过升级优化,也融入到新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一环中。为“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工作的意义和目的的达成倾其全力,成效显著,充分发挥了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大力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确保“农超对接”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以互助为其初衷的经济组织,它为社员提供了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各种系列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健康发展,在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往往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积极作用。2013年的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文件强调要大力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并指出:扶持农民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就是扶持农业和农村。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超对接”工作的主体之一,是“农超对接”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平价超市作为“农超对接”工作的两大支点,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各类平价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才使新鲜的农产品能够从产地直供超市得以实现。专业合作社的综合实力是“农超对接”的质量保证,“农超对接”工作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通常来讲,这在一家一户的农产品生产方式下是很难得以实现的。
  供销合作社在大力帮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健康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确保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工作中,为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各地供销合作社都主动走到农民中间,牵头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还将自身现有的各种优势,如资金、场地、技术人员、熟悉国家相关政策等,充分地结合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工作的开展中去,较好地促进了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使供销社和合作社社员双方共同受益。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开展的指导中,供销合作社尤其注重对专业合作社农业现代化意识的培养,提高其生产的组织化程度,统一技术规程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建设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并初步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的管理机制。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供销合作社还直接参与了当地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开发与建立,并实现了规范生产、保证供给,从农产品的生产源头强化了其生产的农产品的品质。这些举措,都在“农超对接”工作中起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作用。同时,供销社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找到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农户社员通过加入专业合作社,也使家庭经营收入水平和现代化经营素质得到了提升。
  在帮助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凭借其特殊的行业背景和历史形成的工作基础,如对农工作经验、对农服务网络、农业专业知识以及农户对供销社传统的信任感等等优势的共同促进下,使供销合作社在这项责任重大、意义巨大、难度超大的扶持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府工作中,发挥了其他行业和部门都无法替代的主导作用。截止到2013年底,供销合作社系统已组织农民兴办的各类专业合作社93,491个,入社农户达1,114.3万户。
  (三)定期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和经营等相关知识培训,努力争取财政支持加大系统投入,为农户提供政策落实及物流配送服务等支持。目前,在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持有专业技能职称和受过农业职业教育或培训并获证书的农民所占比例相对于欧洲国家来说差距还很大。大部分农民合作社的社员无论是在农产品的耕种生产技术能力上还是对农产品的市场营销能力上,大多还保持着传统农业时期的较低水平。为了迅速扭转这种状况,尽快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综合素质和现代化农业生产与经营意识,强化田头规范管理意识,供销合作社做了大量且深入的工作。
  各地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广泛的调研,由供销社出面组织并聘请各个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定期为农民进行免费的专业培训和现场指导,甚至对政府惠农政策的运用也一一帮其进行解读,使农户们在思想意识上得以更新。“农超对接”工作除了让农民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更深入地讲还要推进提高农民科学生产、规范管理、保护生态,坚持可持续发展式经营模式的意义。供销合作社在“农超对接”工作的推进和对农培训中非常注意对相关内容的推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另外,在努力争取政府投入的同时,供销合作社还利用自身自上而下的强大系统网络优势,及连通政府与农户的工作职责与经验,为实力较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提供政策落实及物流配送服务等支持。在农民遇到例如农产品商标注册、质量检验操作、联系产销信息等困难寻求供销合作社帮助时,供销社都能以热情的服务为农民们解决难题。特别是为了确保“农超对接”的农产品品质,各地供销合作社统一推进了农产品物流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强了对冷链物流的投入,有计划地稳步做强农副产品购销龙头企业,主动为“农超对接”提供多种强有力的服务支撑,提升了“农超对接”的保障能力。此举不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实力得到提升,同时也增添了城镇消费者对“农超对接”及平价超市的信赖与认同。2013年10月9日,汪洋在浙江省上虞市沥海供销合作社考察时,高度评价了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成效。他说,现在没有任何一个组织能够替代供销合作社并达到供销合作社目前的为农服务水平。
  (四)依托新网工程,以“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为工作着力点,大胆深度拓展为农服务业务,倾心新农村建设。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的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供销合作社的新的历史使命。为了有力地推动“新网工程”的发展,中央财政正式设立了“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以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在新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供销合作社按照总体规划,分别建设了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四大网络。同时,还以县乡(镇)为重点,继续发展和完善连锁经营网点,并加快了供销社系统内配送中心的建设和升级改造。这些网络建设和工作的开展,为随之开始的“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供销合作社在“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工作的推进中,可凭借系统内现有的工作基础,一方面借力于已搭建的四大网络中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流通渠道,通过领办专业合作社、帮扶培养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方式促进了农产品的规范生产和“农超对接”渠道的畅顺;另一方面可利用其他的网络平台为平价超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努力拓宽、拓深业务领域。这样一来,一面是为城市居民带来了新鲜价优的农产品供给;另一面则是为广大的农民朋友建设了丰富便利的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物资等供应渠道。供销合作社可以在开展“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工作与建设新网工程工作的相互促进与依托中,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
  另外,在国家大力倡导和支持下,供销合作社借“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的工作平台,将为农服务工作的范围与内容也逐步推向深入。在国务院发出了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号召后,各地供销合作社在总社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行动起来,分别在各地农村开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这种集公益性和经营性于一身的组织为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使老百姓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社会服务,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在河北省调研参观了由供销合作社主导建设的正定县塔元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当了解到综合服务中心为村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便利时,高兴地说:把超市开到农村,把社区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你们的工作做好了,我就放心了。
  供销合作社不但利用市场机制和功能,更多地参与到农村社会事业的建设中,为“三农”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同时也为城市居民带来了便利和实惠,从而在达到为政府分忧解难的目的的同时,也实现了供销合作事业的“二次创业”和在改革发展中的战略转型。其意义之重大和影响之深远,将为我国新农村服务体系的建设奠定扎实基础,供销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农超对接”与平价超市工作推出和实施以来,国家和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都相继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以此来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但随着这项工作的广泛铺开和逐渐深入,各种矛盾也越来越为凸显。
  首先,“农超对接”中的两个对接主体对该项工程的期望值差异较大,作为习惯于田头收菜后不再需任何添加程序就直接把农产品担到市场或集市散卖的农户,在面对“对接”单位对农产品的样色、清洁、质量等都要有严格规范的上架标准时;当超市对农产品品种要求较多,但对每个品种的采购量又不是很大,专业合作社的集中生产特点使其很难安排耕作时;当农产品随天气、市场及需用量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使双方的合同履行出现困难时;当销售农产品的资金回款落实到农户手中的时间出现延迟时等等,“对接”的双方都易产生报怨,这直接影响了双方日后的深度合作。
  其次,负责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较为松散,时常对农产品顺利进入流通市场的品质要求落实不彻底;对农产品的营销也过重的依赖由政府相关部门为其搭建的销售渠道。而当市场有变,农产品产量大于销售点的需要量时,很难及时利用其他渠道分流和与下游单位进行分担,致使部分农产品因缺少合适的多流通渠道及营销手段而不时会产生损耗,致使农户利益直接受损,从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之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对接单位之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政府扶植部门之间都易产生矛盾。
  再次,农产品供应链中生产方与零售终端信息不对称,很多地方把“农超对接”工作的视野依旧锁定在本地区,忽略当前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全国融合度已经很高的事实。在指导生产和种植时,对农产品的生产安排在品种、数量、成本及市场竞争优势等综合因素上考虑不周,这直接导致日后对接工作的难度。
  另外,由于大多数大型连锁超市的“入场门槛”较高,致使很多实力较弱的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难以实现进城“对接”的现象普遍存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由政府随之推出的平价超市在实际运作中,又遇到了与传统实力雄厚的当地大型连锁超市的竞争而导致经营困难、当地居民日常已形成的采购和消费习惯难以一时改变、开店及运营成本与商品必须保证平价和低毛利的硬性要求、极度缺乏的专业管理人才和营销人才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使平价超市在运作和发展中举步艰难。
  四、建议与对策
  对于以上在“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出现的问题,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大胆、多途径地去尝试探索我国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新农产品流通模式。
  (一)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扶持与引导,细化工作内容,努力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市场的自主接轨。要实现“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的健康发展,首先要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成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都需要供销合作社更深入、更细致的引导和帮扶。供销合作社在培养农民市场意识和提高应对市场变化能力的同时,更应该高度重视对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养,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来提高其尊重市场规则、重视规范生产的意识,要杜绝其在“对接”中急功近利、时而漠视合约的现象。通过带头人和管理人员的带动作用,使专业合作社社员的综合素质逐步得以全面提高,这也是建设农业现代化必须有的一步。供销合作社要促使专业合作社完成从需要外界输血进入到能够自身造血的良性循环,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的同时,也要协助其自己开发和搭建新的农产品流通平台,努力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市场的自主接轨。
  (二)利用供销合作社现有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充分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加快农产品物流的基础建设,开发全国联网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网,推进农产品物流信息的共享。可由供销合作社牵头,利用政府的财政支持,在现有设施及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农超对接”及平价超市建设的工作需要加以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建成有以电子商务方式交流与交易功能及可查阅全国农产品相关信息的农产品物流信息的共享平台。这样,一方面可避免农产品在生产时总量过大影响日后销售价格;另一方面可避免农产品的集散地过于集中造成彼此打压。另外,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电子平台使用的逐渐熟悉,其交流和交易的范围会随之扩大,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与经验也会得到提升,其发展也将逐渐成熟。
  (三)坚持平价品牌,放眼长远,重历史责任和社会效益,在稳健与创新中逐步做大做强。从各地广泛的调研结果来看,目前平价超市的建设与开展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起到了平抑当地农产品物价的作用,已完成了政府推广这项工作的最初使命,其经营方式也逐渐被城市居民们所熟悉和接受,但其经济效益却普遍不乐观。对于这种状况,平价超市首先要坚守自己的历史责任,坚持开发平价品牌,发扬供销社的“扁担精神”,在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的同时,精心打造已在城市逐渐叫响的平价品牌,努力创新经营模式,放眼未来,在微利中探索发展之路。
  例如,为了加强竞争能力,降低成本,广东省新供销连锁商贸公司主动牵头,联合系统内顺客隆、明湖百货、百惠等几家大型平价超市联合组建采购专门机构,以宝洁公司的日用消费品为拳头产品,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推行出了营采合作创新模式。此举打破了各品牌区域经销商的限制,实现了以采购规模优势赢取进价优惠待遇,有效的达到了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并以此策略,逐步的提升整个系统在同业竞争和网络运营中的综合能力,形成广东省供销系统的特色品牌。
  供销合作社在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到市场全面放开的转型洗礼后,事业发展一度低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发展农村经济所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供销合作社又找到了事业发展的新的起点,供销合作社将“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工作视作供销合作事业迎来的第二个春天。在新的发展机遇面前,供销人以传统的“扁担精神”开始了二次创业,并主动担负起力保“农超对接”和平价超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和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步伐的历史重任,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上,充分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作者单位:1.广东省财经职业技术学校;2.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3.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苑鹏.“公司+合作社+农户”下的四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探析——从农户福利改善的视角.中国农村经济,2013.4.
[2]张井.试释“农超对接”和“平价商店”.http://www.gdei.gov.cn/zwgk/jmzk/gdjm/201105/201105/t20110525_104738.html,2011-05-25.
[3]李国剑,范雪梅.供销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现状及对策.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7S.
[4]冷杨.专业合作社与“农超对接”和集约化育苗工作的相互促进作用分析.中国果菜,2010.2.
[5]邓宁等.供销社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研究——基于广东省“农超对接”工作视角.中国市场,2014.4.
[6]王军.供销社系统“农超对接”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中国乡村发现网,20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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