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259期/财政税务/正文

发布时间

2004/11/19

作者

-

浏览次数

3005 次

“三农”问题的财政支持
  
  提要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现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二元经济结构实现的前提条件和我国现行的政策入手指出我国不能自动的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同时指出由于我国不能自动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造成了我国农民的贫困和农业生产率低下。最后给出解决我国现存的三农问题的一些财政政策支持。

  一、“三农”问题理论分析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刘易斯提出的,他认为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时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包括现代部门与传统部门。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现代工业部门,现代工业部门将取得的利润不断地进行再投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扩大主要是依靠农业部门的廉价剩余劳动力。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在工业部门高工资率的刺激下,会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部门,直至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被吸纳完为止。最终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一元化和国民经济的现代化。但从我国目前的形势看,我国不能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这主要因为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具有一定的前提条件。1城市不存在失业人口。由于国有企业改革,我国城市中存在大量的下岗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就会受到城市失业人口的排挤。2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不变。这也和我国现在的情况不相符。我们看到城市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3城市的工业投资按同样的有机构成投入。随着科技进步和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城市工业部门的工业投资不是按同样的有机构成投入而是优先发展资本密集型产业,造成了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使资本积累和就业机会没有同步扩大。此外,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和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加剧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户籍制度的实施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向城市自由转移,造成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只能滞留在农村。并且由于我国的工业化过程跨越了以轻工业为重心的发展阶段,农业剩余劳动力没有向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轻工业转移的机会,也使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

  二、“三农”问题造成的负面影响

  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下滑。据统计资料,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增幅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而与此同时,农民生产性负担和非生产性负担日益增长。从农户收入增长情况看,1996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为9%,1997年增长减至在4.6%左右,1999年增长3.8%,2000年增长2.1%,2001年增长幅度为4.2%。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研究人员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农民家庭收入结构中来自农业收入比例在持续下降,1998年农民纯收入中来自农业部分的收入比1997年减少了30多元,1999年继续减少50多元,2000年又减少40多元,3年累计较1997年减少131元。2001年来自农业的收入有所反弹,人均增加了30元,但四年时间累计仍减少了101元。根据第一次农业普查资料,全国有59%的农户仍属于纯农户,这些纯农户家庭90%的收入来自纯农业收入,而非农业收入不到家庭总收入的10%。因此,纯农收入的减少意味着相当比例的农户收入降低,而且意味着这些农户收入将出现持续走低的趋势。农民收入增长持续走低,抑制了农村消费,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使农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已无法满足需求,农业经营规模不断缩小,农业生产率日趋下降。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农村户均耕地经营规模在1公顷以上。1978年下降为0.57公顷,1998年则进一步减少到0.41公顷。目前我国有30.3%的农户耕地经营规模在0.2公顷以下,有53.1%的农户耕地经营规模在0.2—0.6公顷之间,只有16.6%的农户耕地经营规模在0.6公顷以上。联合国制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为0.8亩。然而在我国2000多个县中就有666个县人均耕地少于0.8亩。现代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表明,农民对农业的投资偏好是建立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的。现在每个农户只有少量的土地,对农民来说既无利益驱动,又无现实需求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因此农业产出和生产率都很低。如果未来10年内农业内部的剩余劳动力不能迅速地向农业外转移,就会诱使农业内部生产要素的加速外流,导致农业生产停滞乃至萎缩。

  三、解决“三农”问题的对策

  由于三农问题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支持来解决农民收入减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等问题。
  一是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过去一直是吸纳农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渠道。1998底乡镇企业成功地吸纳了1.4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尽管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发展的势头有所减慢,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所下降,农民从乡镇企业得到的收入增长速度有所下降,但其对农民纯收入增量的贡献率在提高。199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1996年增加了164元,其中73元来自农业收入,占44.5%,91元来自非农产业收入,占54.5%;1998年农民收入增长量为72元,增量结构是农业收入减少28元,非农收入增加100元,是收入增量的139%;1999年收入增量是48元,其中农业收入减少53元,非农收入增加101元,是收入增量的210%,因此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乡镇企业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企业只有35万家,所创造的产值只占乡镇集体工业的1/4,占农产品总产值20%左右。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要充分利用乡镇企业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运销业,逐步形成种养加、产销供一条龙服务。为了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必须对乡镇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对农产品销售、深层次加工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对农产品加工、销售实行13%或17%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如挂面、熟制品、奶制品、肉蛋类罐头、精制茶等就是17%的税率,而抵扣较低(13%),由此导致高征低扣。对小规模纳税人则按4%或6%的征收率征税,而且无进项抵扣,加大了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的成本,制约其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而这些经营者,尤其是企业也往往利用其有利地位将税负通过压价转嫁给农民负担。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对农产品加工、销售实行低税甚至免税政策。
  二是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实行农业产业化。首先要加大财政对农业基础设施等的投入,为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我国要借鉴发达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调整。培育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同时要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在传统企业生产中仅仅注意产前和产中的劳动而忽视了产后的深加工和销售,使大多数农产品处于初级阶段,从而造成农产品卖难现象的普遍存在,并闲置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在这方面我们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西方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产值相当于农业产值的3倍,而我国不到80%。西方发达国家加工食品约占食品消费总量的80%,而我国只有30%。因此必须转变传统观念,重视农产品的产后加工,推行农业产业化。
  三是实行农业保险。农业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对农业实行保险不仅关系到农民的收入,而且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保险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但我国目前的情况是,由于农业保险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障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要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以政府补贴和农民投保经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给予减免税的待遇。
  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向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保护,能够减少贫困,减少收入不平等,最大限度地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目标。由于农村居民收入远低于城市居民,加上中国70%多的人口是农村居民,因而无论是相对贫困,还是绝对贫困,中国绝大多数贫困人口都居住在农村。农村的贫困问题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远较城市为甚。中国最大的贫困问题在农村,而不是城市。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更应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减少农村贫困,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为此我们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导向,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已有的社会保障水平,给我国广大的农民以国民待遇。当前,财政应首先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在实际工作中,保障资金由省、市、县、乡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合理分担。同时国家应当在政策、资金上向农村、农民倾斜,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文/高兴波)

参考文献:
[1]蒋洪:《财政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
[2]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农村经济绿皮书:中国农村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31440417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