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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适应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广大农民的期盼。在当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逐步推进的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认可,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针对城乡居民中的种种问题进行相关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城乡保;基层运行;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基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措施
收录日期:2014年8月28日
一、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
河北省进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保)在2011年7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实施范围先后在涿州市、万全县等37个县(市、区)实行城乡保试点,并且在这些试点地区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众所周知河北省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所占的比重较大,这使得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保障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面对日益增加的养老压力,城乡保在基层运行中产生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二、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基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老年人缴费困难。尤其在贫困地区,农民的老年贫困现象非常的严重,现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低,不能保证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来源还只主要依靠子女,尤其在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依靠程度更为明显,一旦遇到疾病,费用只能全部自理,根本谈不上公费医疗。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加重,我国农村的家庭保障机制面临严峻的考验。农村老人空巢化现象严重,独居老人越老越多,子女的赡养负担很重,但是子女对老人的服务越来越少。种种原因导致老年人连最低的100元都无法缴纳。这样导致广大老年人一直游离于社会保障网之外,他们的生老病死基本上是由个人或家庭来承担。
(二)广大农民参保意识淡薄,对城乡保的发展持怀疑态度。目前,城乡保已经很完善,但是在农村绝大部分的农民并没有参保。有些农民对城保的参保缴费,以及不同缴费档次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标准等规定不太了解。甚至对这项政策有疑虑,由于参保缴费的时间跨度比较大,有些农民担心缴费期间政策会变化,使得自身利益受损。许多农民认为“养老保险好像是乱集资,乱摊派”,或者“养老保险预期收益不多,发挥作用不大”,或者对现在参加养老保险,到时是否能领到养老金表示怀疑。参保人员对缴费档次的认识存在局限,低档次缴费人员比重。
(三)部分年轻的农民缴费积极性不高。由于城乡保实施的是自愿投保的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民的参保率低。而且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意识差,在农民看来家庭养老才是最主要的养老形式。大部分中青年农民认为自己现在还年轻,没有必要考虑养老问题。所以他们即使参保缴费档次也大部分是100元。
(四)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低,素质不高。在农村实行县级管理虽然有其优越性,但是县级管理过于分散,工作人员的素质高低不一,对待前往咨询的民众态度粗暴。而且乡镇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较差,缺乏专业的人员,而且也没有统一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这些都使得服务水平低下。在农民看来,有些工作人员对于工作的基本流程都搞不清楚,这样就对城乡保制度产生了怀疑,进而“敬之远之”。
(五)部分城乡保基层经办机构欠缺,工作网络薄弱。虽然河北省各县、乡已经设立了专门的城乡保经办机构,但是落实到基层就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还有一些偏远山区根本没有现代化、信息化的办公硬件。国家对基层的设备总体上投资也比较少,工作网络薄弱,导致办事效率低。信息系统不完善,缺乏针对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专门的网络和系统,难以实现参保人信息高效、精确的管理,经常出现重复参保的现象。
(六)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不科学。农村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不仅难以保证保值、增值,而且各地挤占、挪用和非法占用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将社会保障基金借给企业周转使用,有的用来搞投资、炒股票,更有甚者利用职权贪污挥霍,致使农民的“保命钱”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基金的正常运转。而且有些地方的基金依赖于银行存款,投资渠道单一,这样就容易受到利率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够完善、规范。很多农村都是由民政局一手征缴、保管和使用的,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有侵占、挪用的现象,导致农民失去信任。
(七)国家对农民补贴额过低,基础养老金保障水平不高。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标准仍处在较低水平,有的地方养老金水平甚至低于适度水平,这将不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据相关报道,北京2014年将基础养老金提高至430元,上海则提高至540元。目前,基础养老金全国平均水平为74元,然而河北省的大部分的县城都还是最低基础养老金55元。过低的基础养老金很难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有些地方六七十岁的农民还要自己务农才能维持基本生计。
(八)政策实施情况不平衡。在河北省一些地区由于宣传力度到位,信息传播较快,使得当地老百姓全面了解到政策的优惠性,参保积极性很高。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山区,乡镇在宣传政策的时候存在滞后性,这样就使老百姓犹豫不定,瞻前顾后,对政策存在疑虑,担心缴费期间政策会变,最后不仅没有得到养老保障,反而使自己利益受损,导致参保率低。而且有些农村现在已经是“空心村”,在一定程度上出现空挂户,这些外出务工人员由于联系不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率。甚至有些农民认为在花自己的钱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城乡保的宣传力度。为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得到更多认可,进而推动制度顺利进行,需加大城乡保的宣传力度、增强年轻农民的养老意识。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够带来的收益不能准确的预估,这样就增加了城保的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加大城乡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其对城乡保制度有深入的了解,使大家都能明白参加养老保险是为了自己。同时,宣传的重点应放在示范、推广和操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保险金发放的及时性上,而不应停留在一般的号召上。要让政策的精髓让农民了解,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大容量、高频率的宣传,宣传时要与农民面对面的交流,不应盲目的追求参保率,要让农民切实的感受到政策的优越性。
(二)国家加大对基层城乡保的财政支出。国家要对农村给予财政支持,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特别是那些没有退休工资收入的鳏寡孤独老人来说这是维系他们生活的一道红线。加大基层城乡保的补贴力度,应该使城乡保的养老金水平适应当地收入和物价水平的变动机制。国家应该设定更高的缴费上限,提高缴费标准的下限,可以对高缴费适当的进行补贴,激励更多的人选择比较高的标准进行缴费。国家要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使基础养老金和当地的物价水平相适应。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可以将社区保障作为一种保障方式,来弥补农村养老保障相对落后的局面。更加注重公平、可持续性、提高管理效率。鼓励老人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和进行储蓄养老。
(四)加强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严禁基层组织和保险机构挪用基金。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管理费用,应有财政单独列支,不应从养老保险费中支付。积极拓展基金的投资方向,增强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采取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相似的运作方法,由专门机构来运营管理,确保其保值、增值。其实农民最关心的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在现在通货膨胀还比较严重,但心在自己60周岁以后这些钱会贬值。
(五)加强立法工作。如今一切都是按法律办事,城乡保制度的运行应该有法律法规的规范。从法律上确认城乡保的地位、性质、义务以及责任,简化参保程序,对城乡保进行监管,使城乡保在法律的轨道上更加健康的运行。
(六)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平台,提高城乡保的服务能力。加快社保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服务,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机构要尽最大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对于参保人员不懂的问题,一定要细心讲解。改善基层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沟通,尤其是代收养老保险费的金融机构。同时,根据服务对象的诉求,不断优化经办工作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做到缴费、领取待遇方便、及时,让群众得到高效、便捷的服务。
(七)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素质。针对城乡保的特征以及基层工作模式,配备稳定、专业的业务工作人员。由于工作人员和农民接触机会和时间最多,所以要充分发挥一线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政策宣传中的作用。让农民真切的体会到工作人员是一切为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着想。
(八)构建一个城乡保监管体系。由于现在处于城乡保试点阶段,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政府管理效率低下、管理资源分散。很多不法分子会钻法律的漏洞,进行违法的行为。构建一个监管体系,可以站在客观的角度,来维护农民的权益,使农民上缴的社保基金用于正规途径。
总之,我国建立的城乡保制度符合养老保险的发展趋势,这项惠国惠民的政策必将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这表明我国城乡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目标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表明着我国社会保障向追求更加公平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鲍莎.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机制优化.现代商场化,2012.9.
[2]朱亚梅.浅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社保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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