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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针对企业前期差错事项,本文通过举例说明指出《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该项业务会计处理的异同,并进一步指出不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报表的不同处理。
关键词:前期差错;以前年度损益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两种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前期差错事项的会计处理
收录日期:2014年8月1日
一、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主要用于两方面的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通过本科目核算。而《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
二、前期差错事项的不同会计处理
1、《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A厂上年度职工福利费采用“先提后支”方法,一项职工福利费1,493元本应从已计提的福利费中支取,却计入了生产成本。同时发现,上年度分配材料成本差异时,少分摊超支价差500元,要求做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1493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49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5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93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48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4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5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其中,“资产负债表”年初数调整如下:“应付职工薪酬”减少1,493元,“存货”减少500元,“应交税费”增加248元,“未分配利润”增加670元,“盈余公积”增加75元。“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上年年末余额”调整如下:“未分配利润”增加670元,“盈余公积”增加75元。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1493
贷:生产成本 1493
借:生产成本 5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500
对小企业而言,无需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年初数,只要在本年度报表中正常反映上述调整分录即可。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朱学义.中级财务会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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