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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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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501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14/11/8

作者

□文/李季刚 张 然

浏览次数

739 次

新疆农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
  [提要]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农村金融的发展关系到新疆农村地区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稳定。本文系统分析新疆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促进新疆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疆;农村金融;问题与对策
  课题基金: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软科学项目“现代农业与农民增收视角下的新疆农村金融区域协调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342106)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9月13日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新疆是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农业大省,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394元,仅为全国的80%,远远落后于中东部地区。新疆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金融资源有效配置,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仍普遍存在农村金融资源有效利用不足,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的情况,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新疆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概述
  目前,新疆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有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起主导作用及起辅助作用的邮政储蓄和农业保险机构组成,正逐渐向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格局演变,为新疆“三农”提供金融服务。国家及新疆各级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支持及信贷结构优化等各项政策的实施部署,主要是通过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而新疆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建立则相对缓慢。目前新疆共有84家农村金融合作机构,为新疆“三农”、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发展等提供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2010年,新疆银监局积极落实支农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随着新疆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引进,农村金融服务领域不断拓宽,2010年内新疆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2,264.54亿元,同期增长42.11%,超出全疆各项贷款增速10.07个百分点。全区210个空白网点乡镇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其中农村信用社解决金融机构空白点191个、邮政储蓄银行解决11个、农业银行解决6个、哈密市商业银行解决2个。初步解决了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需求。
  二、新疆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新疆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着一些深层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涉农金融网点严重不足,涉农信贷投入较少。新疆农村金融机构从县级以下区域撤退,向较大城市集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导致了新疆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农村地区失去了金融支持的主渠道各地县和县以下的金融服务出现真空地带造成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严重“贫血”。县域金融机构近乎处于“真空”状态。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金融机构为了调整经营战略和信贷管理体制,大规模压缩基层经营机构。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的县级分支机构大多被撤销,农业银行县以下的营业机构也已经撤并了将近一半。在农村经济严重贫血营养不良的大背景下,金融资源却大幅度向城市及国有企业集中,信贷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倾向十分严重,致使新疆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单一化、农村金融市场日益垄断化。现在不少农村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还扮演了从贫困农村“吸水机”的角色,抽走大量农村资金,由此造成农村资金严重外流,使本来就缺乏金融资源的农村地区更是雪上加霜。数据表明,2000年新疆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数量为2,427个,2009年撤并了69%,致使25%的新疆农村地区不能充分享受到金融服务所带来的便利,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新疆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被大大削弱,致使新疆农村总产值的逐年减少,2000年新疆农村总产值占总量的21.13%,到2011年下降为17.23%;农业贷款比重从2000年的70.16万元提高到2011年的924万元,但农业贷款占农业存款的比重逐年下降;乡镇企业贷款也呈下降趋势,11年间下降了近80%。农村金融服务不能很好地满足农村对资金的需求,严重制约着新疆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村金融产品单一,难以满足多样化金融需求。目前,新疆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较为单一,基本上仍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较少有结算、保险和证券等业务。存款以一般性储蓄业务为主,较少有转账结算、异地存取等业务;贷款以生产性贷款居多、生活消费贷款较少,同时贷款“门槛”也较高,农户很难获得所需要的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仍是农户贷款的主要方式,期限大多为1年,利率往往“一浮到顶”,贷款额度也较小,仅能为部分贫困和温饱型农户提供简单的种养业资金需求,对大额信贷需求的农户、乡镇企业及广大农户的教育、医疗等需求难以满足。且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意识薄弱,创新积极性不高,进一步加剧了金融产品单一的现状。
  (三)农业保险发展缓慢,不利于农民增产增收。2006年以前,由于缺乏政府的支持,新疆农业保险发展缓慢。新疆农业保险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0年开始进行农业保险试办工作。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业保险业务停办。1982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恢复开办农业保险。1986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积极开展农村保险”和中央八号文件“农场要积极实行农牧业保险制度,动员小农场参加保险”的精神,由兵团发起成立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从此,新疆形成了人保财险经办地方业务,中华联合经办生产建设兵团业务的农业保险经营格局,新疆农业保险取得长足发展。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农业保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新疆农业保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问题。农业保险业务自1999年开始出现大幅度下滑,面临着展业难、缴费难、风险基金积累不足等经营困难。从1982年到2006年,新疆保险业累计收取农村业务保费34.85亿元,支付赔款23.65亿元。
  三、促进新疆农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建立多元化供给体系。农村经济发展地域上的不平衡以及各产业共同发展的要求,需要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不同层次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应从新疆农村的实际出发,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确保支农资金稳定有效供应,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如针对新疆农村经济主体对信用资金的需求可建立多种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小额信贷,开放新疆农村金融市场,发展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同时还要为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运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因此,最重要的举措是要引入竞争机制,要进一步放松金融市场的管制,允许更多金融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建立能够为农村经济主体提供不同类型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如村镇银行、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贷款子公司、小额信贷组织、小型金融担保公司等。以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二)优化农村金融产品设计。新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普遍存在服务产品品种有限、结构单一、开发创新针对性不强和品牌意识薄弱等问题。因此,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应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拓展机制,开发出既适合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村服务方式,又能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效益的产品。新疆农村地区金融需求具有季节性、突发性和小额分散等特性,农村金融机构由于采取追随策略使得其产品难以符合实际金融需求。因此,金融机构应依据当地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性,开发适应其需要的金融产品。
  (三)完善新疆农业保险体系。应根据新疆各地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发展各区域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系,建立不同类型的保险机构。在经济发达的天山北坡的农业保险可以选择以政府为主导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在经济发展落后的南疆三地州等地区,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个别地区还可同时选择这两种模式发展农业保险业,但主要还是在农业受到自然灾害后,为降低农民的损失,起到规避风险的作用,并使农民有进行下一轮再生产的能力。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发展重点和方向采取不同的方式,目前新疆应重点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扩大投保范围。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村保险市场,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保险。另外还需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农业再保险机制,并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参与到农业保险再保险中。在农业保险中要根据不同农户需求、不同产业需求“量身订做”农业保险产品,增加和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在积极引导、鼓励农户自愿投保的基础上,各级地方政府应充分考虑特困户的农业参保问题,对这部分群体可实行政府保费补贴的办法,以减轻贫困农民负担,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作者单位:新疆财经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季刚,张文中等.转型发展时期新疆农村金融运行典型研究[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9.
[2]尹泽东,刘凯.加快新疆农村金融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新疆农垦经济,2012.5.
[3]许凤梅.完善新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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