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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团购业务作为互联网电子商务的新形式,经过几年的历练,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稳健的发展模式。本文站在团购网的角度,分析团购业务相关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关键词:团购;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返利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23日
一、团购网发展历程
团购网最早起源于美国的Groupon网站,该网站2008年11月建立,仅用1年的时间就从一个无名小卒华丽蜕变成为身价13.5亿美元的天之骄子。2010年1月,中国第一家团购网站“满座网”上线,成功复制了Groupon的经营模式,自此之后,团购网站进入了“井喷式”发展。然而,不足一年的时间,风靡一时的团购网站便弊端层出,“团跑跑”事件层出不穷,团购网遭遇信任危机。《2012年度中国网络团购市场数据检测报告》中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团购网站累计诞生总数高达6,177家,累计关闭3,482家,死亡率高达56%,团购网在“网购速死论”的氛围中走的异常艰辛,纷纷在洗牌重整、裁员瘦身的过程中求发展。值得庆幸的是,经历多方面的竞争和考验,团购行业凤凰涅槃后浴火重生,迎来新一轮的春天。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与领团网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团购市场(含聚划算)成交规模达到了348.85亿元,比2011同比增长61%,与其兴起的2010年25亿元相比更不可同日而语。
二、团购网运作模式
团购网站为团购成员和特约商家牵线搭桥,同商家签订代销协议后把产品信息放至网络上,消费者直接在网上进行购买,将交易款项支付给团购网站。如果购买数量低于最低限额,则团购失败,团购网站将全部款项退还给消费者;如果购买数量达到团购最低限额,团购成功,网站将全部交易款扣除一定手续费后划拨给签约商户。
目前,各类团购网站几乎都选择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合作,交易款项不再直接转给团购网,消费者可以通过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工具付款给团购网站,款项直接到达对方账户,团购网则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即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外合作有直接到账和中介交易担保两种方式,团购网可以自行选择合作方式。目前,多数团购网站都采用直接到账的付款方式。团购网站业务往来如图1所示。(图1)
三、网络团购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取的消费者交易款项。当前我国团购活动基本都采用向商户收取手续费的方式,虽然雷同于委托代销业务,但和传统的委托代销有着不同之处。传统的委托代销业务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均转移给受托方,而网络团购业务中受托方团购网站作为中介并不参与商品实物的周转,商品所有权和风险并未转移,因此不能按照委托代销业务来处理。
团购业务中,如果团购活动失败,团购网站将承担向消费者返还交易款项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团购网;如果团购活动成功,团购网站将承担向商户划转交易款项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同样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团购网。因此,无论团购活动是否成功,都应该将团购网所收交易款确认为负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
(二)与签约商户之间的往来核算。虽然团购活动中消费者付款后商品的所有权和风险都转移给了消费者,但如果协议中涉及到过期退款,则相当于附加了退货权,即使货款已经收到,消费者消费行为的不确定性也决定了收入存在不确定性,收入确认条件中的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个条件就不能满足。因此,收到团购款后一次性确认全部收入和团购期限结束后才确认收入这两种做法都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
目前,多数团购网站在团购活动结束后并非一次性向商户支付所有代收交易款,而是采取分阶段支付的方式。可以根据团购代销协议,在团购结束时首次支付团购商户一定比例(如50%)的款项,借记“预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并按照支付比例确定团购网站自己的代销收入,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消费者消费达到一定比例(如50%)时,再次支付给商户一定比例的款项(如30%),确定团购网站的代销收入,会计处理同首次支付。团购活动消费期限结束后,如果该团购活动不支持过期退款,剩余款项中已消费的款项由团购网支付给团购商户,未消费的款项归团购网所有,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借记“预收账款”,贷记“营业外收入”;如果该团购活动支持过期退款,未消费的款项退还消费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借记“预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
(三)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手续费。对于团购网站来说,代销业务是其主营业务,商户向团购网支付的代销手续费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团购网向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的手续费是其在代销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因此应该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四)邀请好友返利及评价返利。多数团购网站在成立之初,都会以邀请好友返利的营销手段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销售量,具体规则是该网站会员邀请好友注册并参加团购活动,每邀请成功一人次给邀请者的账号返还一定金额。评价返利则是向对团购商品进行评价的消费者账号返还一定金额,所返还金额可以在以后的团购活动中充抵现金。目前部分团购网站为了规避异常消费行为,取消了邀请好友返利的优惠活动,不过仍有很多网站以此作为促进消费的手段。
返利行为并未造成银行存款的减少,且所返金额是否被消费也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形成了团购网的一项预计负债。当提供返利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预计负债”,消费者使用返利进行团购时,借记“预计负债”(所用返利金额)、“银行存款(除返利外的剩余交易款)”,贷记“预收账款”。
四、团购网业务会计处理示例
结合上面的分析,本文通过举例来说明团购网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为了更清晰的反映上述分析内容,假设本例团购网站对每笔团购业务的收入费用均进行独立核算。
例:2013年5月26日,某团购网接受W蛋糕房委托,以80元的价格销售原价200元的儿童节蛋糕1个,2013年5月31日团购结束,团购券有效期为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该团购活动支持过期退款。至团购结束日,共700人下单,支付56,000元,其中500元使用的是消费者往期返利。截至6月30日,660人进店消费,40人选择退款,该活动中有100人邀请好友150人次成功消费,邀请好友返利每人次返5元,400人对团购商品进行评价,评价返利每人1元。该团购网与支付宝进行合作,签约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2%,对商户分三阶段(按照本文第三部分所划分阶段)划拨团购款和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率5%。会计处理如下:
(1)团购活动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
①团购结束日,根据该团购的付款订单总金额,做以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5500
预计负债 500
贷:预收账款 56000
②根据交易金额和与支付宝的服务协议,计提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 1120(56000×2%)
贷:银行存款 1120
③团购结束时支付给蛋糕房50%的团购款,并确认网站的手续费收入:
借:预收账款 2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00(28000×5%)
银行存款 26600
(2)消费者消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①消费比例达到50%(350人)时,支付蛋糕房30%的团购款,确认手续费收入:
借:预收账款 16800(56000×3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0
银行存款 15960
②截至6月30日,共660人消费团购券,划拨款项给蛋糕房,确认手续费手续:
借:预收账款 8000(660×80-700×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银行存款 7600
(3)团购券有效期截止日(6月30日)
①对未进行消费的40名消费者,将款项退还至其支付宝账户
借:预收账款 3200
贷:银行存款 3200
如果该团购活动不支持国企退款,则款项归团购网所有:
借:预收账款 3200
贷:营业外收入 3200
②对于邀请好友返利和评价返利,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 1150(150×5+400×1)
贷:预计负债 1150
(作者单位: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宁,陈双双.浅议网络团购业务的确认计量及会计处理方法[J].商业会计,2012.22.
[2]郭宗睿,唐俐.网络团购会计处理之我见[J].财会月刊,2012.11(上).
[3]朱海嘉.浅析“拉手网”团购收入会计处理[J].财会通讯,2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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