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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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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504期/经济/产业/正文

发布时间

2014/12/31

作者

□文/陈晓乐

浏览次数

1887 次

日本现代农业发展启示及借鉴
  [提要] 本文在回顾日本农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对其农业兼业化现象、政府对农业政策支持以及农业发展特殊模式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认为我国发展现代农业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制度改革、发展特色农业以及“以政扶农、以全代偏”政策支持体系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同时,在进一步强调政府对农业的各项政策支持的同时,我国农业应走政府适度保护的新型农业发展之路。
  关键词:日本现代农业;现代农业;政策支持
  基金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发达国家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及对河南省的启示”(项目编号:2014086)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0月29日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在建国后我国二元经济体制和国家工业化战略的背景下,为国家摆脱贫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在20世纪80年代农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局面,进一步促进了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随着“入世”后国内农产品所面临的供求关系的巨大变化,我国已基本实现粮食自给,但对于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仍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难题。充分借鉴经济发展背景相似的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经验,对加快我国农业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日本农业发展历史回顾
  日本地处亚欧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北部,西临日本海、东海。国土面积37.78万平方公里,2013年统计总人口1.26亿人。日本农业属于典型的小农经济,耕地面积约500万公顷,每户耕地不足1.2公顷,经营单位比较小,一般来说这种农业很难进行市场化改革,而它却在小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过程,就是传统农业的工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过程,它主要由三个层面的内涵。它是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及现代工业所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于农业的工业化、由自给自足农业通过生产要素市场化而实现的农业市场化以及将农业再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农业产业化(日本农业问题的结构特征分析.杨国才,2007)。
  二、日本农业发展特征
  (一)特殊土地禀赋基础之上的机械化。“农业现代化必须建立在规模经营基础之上”这样的论断对于日本来说似乎不起作用,人多地少的国情以及现存的土地所有制也决定了日本不可能效仿美国走大规模机械化发展道路。日本山地多水田少并且土地比较分散,针对这样的特点,日本主要采取了特殊做法。首先,对于山地多的特点,日本设计出适合山地的小型机械;其次,针对水田多的特点,日本所生产的农用机械几乎涵盖水稻从育苗到烘干等全部机械化;最后,针对土地较为分散的特点,日本设计出适合一家一户独自耕作的小型农机。
  (二)健全的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国立的科研机构、大学以及企业共同组成了日本农业科研体系;主要由国家的农业改良推广所和农协负责的推广服务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完整体系。据资料显示,全国有485个地区改良推广中心,平均每个中心有推广人员20人,中央政府每年下拨推广经费350亿日元,占农业预算的1.2%,都道府县配套与此相当的资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事业;日本农协则成为一个代表农民利益的基本完善的组织体系。与营协相配套的营农指导员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中、后进行种植推广、食品加工、病虫预防治疗、住宅改造以及医疗保健等多方位、全面化的服务,为农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特色化的“一村一品”模式。日本农业产业化的成功模式——“一村一品”运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其宗旨就是在当地现有的资源禀赋下,因地制宜,发展每个村庄的特色产品。采取比较优势,不断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是“一村一品”模式的基本内涵。由农、林、渔、商等消费团体及金融、文教、新闻等行政力量共同组建的“一村一品”协会主要负责方针、制定计划,同时县政府组织建立研究小组进行技术支持,并对各个地方特色产品发放补助金。通过这个模式,不断引进和开发新技术,逐渐发掘高附加值的加工业,不断促进各地区的农林水产业、工业以及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增强了相对落后地区的自我修复能力,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四)机械化及政府过度保护下的农民兼业化。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可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鉴于此,日本政府采取多项措施以便能与外国产品相抗衡。然而,事实证明,日本政府所颁布的《农业基本法》等一系列措施不但没有达到规模经营增强国际竞争力反而由于政府的过度保护使日本农民兼业化现象加剧。兼业化的存在对于日本经济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大量农民兼业化阻碍了土地的流动和兼并,难以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此外,兼业化农户中的大部分农户的收入主要是非农收入。据统计,1955年日本非农收入占农户家庭总收入的30%左右,1960年上升到45.1%,1965年上升为52%,1975年上升到66%对于农业收入已无关紧要,这势必会造成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等现象;另一方面虽然日本农户存在兼业化现象,但是兼业化对于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以及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为日本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日本高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为农业的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战略方向与实施策略
  (一)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战略方向。马克思曾就扩大再生产的方法给予指导,一是以生产场所扩大为主的外延式扩大生产,一是以生产率提高为主的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具体来说,要想促进农业的快速发展可以通过加大要素投入、规模化经营、结构化调整以及政府提供有效的支持等途径来进行。目前,我国要素投入主要有土地、劳动力以及物质要素如农用化肥和农用机械的投入,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要素投入几乎接近饱和状态,因此依靠加大要素投入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十分有限;在我国农业规模化发展方面,中国现有的土地制度以及参差不齐的农业人口素质使得我国规模化经营面临挑战;近年来,随着我国气候条件的剧变以及农用地质量和水源质量的限制,导致我国可以进行结构化调整的对象十分有限,再加上结构化调整需要有技术创新做支撑,这些都导致了结构化调整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长远来看,随着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化、农产品品质和安全需求的深度化以及农业生产链条的断点化以等问题都急需政府政策及制度的推进,通过建立“以政扶农,以绿代旧”的新型农业发展方式来补偿我国农业的土地不足、资源有限等问题。
  (二)日本农业发展对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启示
  1、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日本农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从1946年的30%降到2002年的1%,尽管如此,其仍然是日本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农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就无法想像如今日本农业在世界中的地位。我国人多地少,面对日益紧迫的“三农问题”,我国更应该将农业问题放在突出的位置。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人均GDP水平、农业与非农业的产值、就业结构来看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按照国际经验,我国已有能力对农业进行工业反哺。再加上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剧增,国家已经有能力继续坚持农业基础地位的物质基础。
  2、“以政扶农、以全代偏”的新型农业。农业进一步发展中仅仅依靠要素投入无法实现新型农业发展需求。所谓新型农业,是指以政府对农业的各项政策支持为依托,通过将农业所涉及的所有领域有机结合而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对于农业生产的常规环节,我们可以从以下入手:首先,从农业生产的源头即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入手,为农业投资立法;其次,在农业生产环节,为了切实履行对农地的有效保护,国家要实施农地保护计划,为农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最后,为了满足农民在农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政府应该加强对农业信贷以及保险的支持,尽快培育合规的农村金融组织,适当降低其他资金的引入门槛。
  农业发展所涉及到的领域中,除了常规的农业过程以外,随着时代发展又有新的内涵。首先,农业问题所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其次,农业生产链条中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脱节,使得产业附加值降低;再次,粮食生产质量和安全性受到重视;最后,农业参与国际竞争过程中的质量标准与国际要求存在差异等等。这些都是新型农业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政府立法支持,“全”面推进农业发展。
  3、实施制度改革,进行小规模基础上的规模化经营。我国与日本一样都属于人多地少,这种国情严重阻碍了我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为农业资本的投入带来了阻力。为了进行农业的规模化经营我国可以进行以下三方面的制度改革: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劳动力流动保障体系,通过建立社会流动保障体系可以有效促进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间的劳动转移,有效释放剩余劳动力,为农业规模经营创造基础条件;其次,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农民素质,为满足城市多元化劳动力需求提供保障;最后,进行土地制度改革。长期不变的家庭联产责任制是我国一直以来的难题,应该依靠政府的力量尽快重新修订相关土地法律法规,进一步放松土地流转的限制,逐步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顺畅化和规范化。
  4、差别模式下的特色农业发展战略。日本“一村一品”模式可以因地制宜、有效带动特色农业带的经济发展。从自然条件来看,我国山区约占全国面积的70%,盆地占19%,平原占12%。耕地约15亿亩、草场约53亿亩,各地区自然条件复杂多样,生产类型也存在差异。从农业层次来看,我国有已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如东部沿海的一些发达省份,其农业劳动生产率以及机械化水平已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还有尚未起步的,如西部地区自然禀赋下的传统农业。这些都决定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选择不可能只有一种路径,应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
  5、实施适度的农业保护政策。日本农业兼业化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的过度保护引起的。政策过度保护下,农民从事农业获得了大量的收益,这是农民迟迟不愿意放弃土地最主要的原因。兼业化延缓了日本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的农业保护力度虽然不及美国,大量的“农民工”也不是农业过度保护引起的,但是农业发展的一个根本方针就是进入市场接受市场规律的约束,仅仅依靠政府的保护是不可取的。政府对农业的保护应建立在提高农业产出率基础之上,纯粹的农业补贴不仅起不到激励农民的作用,反而会使人们存在侥幸心理,降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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