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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61期/财政税务/正文

发布时间

200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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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5 次

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推进我国财政改革
 
  提要 公共财政产生与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一个市场经济产生与发展的过程,进行财政改革既要借鉴西方公共财政理论,又要立足于我国国情,立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这一实际,建立我们自己的公共财政。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
  (一)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历程。公共财政产生的前提是市场经济,它产生与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人们对于政府在市场中作用的认识过程。1776年,《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公共财政理论的诞生。这个时期的公共财政主要是为了保证政府作为“守夜者”这一角色能够正常运转。
  本世纪30年代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宣告了自由放任的古典经济理论的破产。各国政府开始对经济进行大规模干预,以便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收入和财富的合理分配以及经济的稳定运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干预经济在实践中开始暴露出自身的缺陷。70年代的“滞胀”使得人们重新认识“市场失灵”和政府干预的关系。90年代以来,又开始重新重视国家干预政策。在这个过程之中,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调整,但是,从大的趋势来看,政府干预经济的职能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财政的职能也相应地不断增强。
  (二)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主要内容。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克服市场失效的问题,而公共财政则是支持政府行使这些职能的主要手段。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能可以界定为以下三个:第一是资源配置职能。财政通过本身的收支活动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提供财力,引导资源的流向,弥补市场的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率状态;第二是收入分配职能。财政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进行全社会范围的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第三是经济稳定职能。由于市场在自发运行中必然产生经济周期问题,政府必须推行宏观经济政策,以实现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

  二、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与我国财政改革的关系
  (一)公共财政理论对我国财政改革的借鉴意义
  第一,公共财政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首先,政府与市场的经济职能是相同的,只是由于两者的运行机制的不同,从而在实现同一职能的适用领域、作用方式、经济效应上是不同的。其次,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或缺陷,财政作为政府干预的主要手段,可能产生正效应,也可能产生负效应。另外,公共财政关心的是在政府和市场如何界定各自的适应领域和最佳的结合方式,最终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结合。
  第二,公共财政是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它是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仅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我国财政模式和活动思路也应予以根本变革,从为自我服务转变到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上来。
  第三,公共财政是弥补市场失效的财政。公共财政的活动范围不能超出市场失效的范围,否则会有损于市场效率的发挥。同时,凡是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地方,财政就应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第四,公共财政的分配规模应由市场来决定,财政分配规模应保持在市场所要求的适度规模上。目前,我国财政分配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亟待提高。
  第五,公共财政具有非盈利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是盈利性的市场运营主体,不能参与市场的盈利竞争。由此,我国财政就有必要逐步从经营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来,还市场一个自由竞争的空间。
  最后,公共财政必须是规范化、法制化的财政。我国目前财政缺乏应有的约束、规范和监督,使得财政出现了秩序混乱、腐败、财政行为混乱、预算分配实质上的无计划等问题。因此,改进我国财政活动中的政治运作程序,使之对公共性质的政府财政行为具有根本约束力,是我国财政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我国财政改革应立足于我国国情
  第一,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市场机制不健全,调控功能不完善,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许多事情还不得不由政府来办。当然,我们不能以此为借口而过多地干预市场,只要市场能够解决了,我们就应该逐步退出这些领域。
  第二,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财政在逐步退出市场竞争领域的过程中,必须贯彻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实现公有经济的控制力,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第三,作为一个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中国的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居民收入分配差异还很悬殊,这就需要财政运用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进行调节,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三)我国财政改革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第一,政府和市场进行合理的分工。我国要从过去政府全面配置资源逐步转变为政府和市场共同配置资源,政府必须逐步退出市场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领域;逐步从经营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从市场可以提供的各项领域退出;同时还要强化社会领域的调控功能,从根本上规范政府、财政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第二,注重国有经济的管理。首先,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必须国有国营,不能市场化,因为国有企业的优势就在于弥补市场失灵。其次,对于垄断性的企业适合国家控制,比如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最后,对于竞争性领域要逐步退出,让市场来经营。
  第三,财政改革应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市场原则与发展原则。市场原则是说,公共财政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从市场出发来考虑财政的定位。发展原则是说,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经济是主要目的,市场化不能凌驾于发展之上,不能为了市场化而市场化。

  三、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模式
  (一)我国财政职能的界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基本职责是为市场运转提供外部条件、解决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促进公平分配以及宏观经济稳定等。因此,我国财政的职能可以界定为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经济稳定,也就是在市场经济下解决好政府、市场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收入制度的设想。建立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的非税收入为辅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首先,要界定收入范围,包括:税收收入、规费收入、公债收入、罚没收入、转让出售公产收入、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其次,要进行收入制度的创新,包括:实行税费改革、完善税制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等。
  (三)支出制度的设想。建立以公共支出为主体的支出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界定支出范围,主要有:公共安全、公共机构、公共服务、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等。第二,确立公共支出的供给方式。对“纯粹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应全额负担;对“混合性公共产品”中的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等支出,实行最低保障制度;对于“混合性公共产品”中的水电暖路桥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以及公益事业,实行以市场为主、政府资助为辅的原则。第三,进行支出制度创新,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推进零基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采购以及国库单一账户等项改革,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
  (四)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建立以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财政法规为依据,以财政收支为中心,运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和规范的制度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做到财政收支的民主和透明。(□文/张世书)

参考文献:
[1]陈共:财政学[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2]冯健身,方淑芬:论中国公共财政[J].财政研究,1999,(3)
[3]赵全厚: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产生与发展(报告之二)[J],中国财经信息资料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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