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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重要形式,通常是指国家、地区或区域经济集团之间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其目的是在缔约双方之间消除关税或非关税壁垒,实行商品的完全自由流动。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自由贸易协定是世界各国寻求自由贸易的最常见形式。但从20世纪下半叶开始,随着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性多边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这种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形式一度被冷落下来。近年来,由于WTO多边贸易谈判阻力增大和一些区域性大自由贸易区计划的受阻,自由贸易协定以一种新的姿态再度扮演全球自由贸易的主角,并已成为新世纪之初世界经济领域内出现的最引人瞩目的现象之一。
一、现状
目前,绝大部分WTO成员国加入了一个或者更多个自由贸易协定。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自由贸易协定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截至2003年5月份,通报到GATT/WTO的区域贸易协定多达265余项,而这其中的138项是在1995年1月WTO成立以后通报的。目前仍有196项区域贸易协定处于有效实施中,另外尚有70余项区域自由贸易协定虽然尚未通报到WTO但已经进入计划或谈判阶段,预计即将生效。如果包括正在计划之中或已经进入谈判的那部分,那么,到2005年末实施中的区域贸易协定总数将达到300项。
1、全球自由贸易协定的概念和法律依据。自由贸易协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被纳入世贸组织法律框架之内的GATT第24条和根据乌拉圭回合确定的GATS第5条。但是,也有一些全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自由贸易协定是依据GATT和世贸组织的“授权条款”建立的。根据世贸规则,自由贸易协定在并不提高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所有贸易障碍和全部谈判10年内完成三个条件下,可以作为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成立。相反,如果由于自由贸易协定的成立造成了针对区域外的贸易障碍有所提高,则视为违反世贸规则
2、目前全球知名贸易协定的内容、参与国及影响(双边、多边)
多边:
AFTA:东南亚国家联盟自由贸易区,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缅甸;
ASEAN:东南亚国家联盟,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缅甸;
COMESA:非洲东南部共同市场,包括安哥拉、布隆迪、科摩罗、刚果、吉布提、埃及、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毛里求斯、纳米比亚、卢旺达、塞舌尔、苏丹、斯威士兰、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
EU/EC:欧洲共同体,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
BA自由贸易协定:波罗的海自由贸易区,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EFTA:自由贸易协定:欧洲自由贸易联合体,包括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
MERCOSUR:南部共同市场,包括阿根廷、巴西、巴拉圭、乌拉圭;
NAFTA:自由贸易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包括加拿大、墨西哥、美国。
双边:
当前正在实施或谈判中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韩日自由贸易协定、澳美自由贸易协定、美新自由贸易协定、澳新自由贸易协定、日新自由贸易协定、韩国智利贸易协定、墨西哥日本自由贸易协定、美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美国摩洛哥自由贸易协定、墨西哥欧盟自由贸易协定。
二、90年代以来自由贸易协定的突出特点
1、新区域主义主导下的自由贸易协定。90年代以来的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那就是在大国与小国缔结区域贸易协定的过程中,小国会对大国做出更大的、更多的让步。这一趋势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欧盟与东欧国家的协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被称之为新区域主义。“新区域主义”是对全球化的一种积极反应和策略。在全球化背景下,一些国家对民族经济的调控能力下降,结果导致一些国家走向地区层次的各种政治协调或经济安排,以增强单个国家对外部世界讨价还价的权力。“新地区主义”通常是开放的,与相互依赖的世界经济相一致,表现为地区成员自愿和自主的进程,不仅包括贸易和经济一体化,还涉及环境、社会政策、安全与民主等问题,其发展趋势与全球结构的转型紧密联系在一起。二战后到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东亚经济格局始终保持着多边主义传统。截至2001年底,在世界40个最主要经济体中,只有日本、中国和韩国没有参与缔结任何自由贸易协定(FTA)。然而,这种局面近年来正在出现某些值得关注的变化,东亚经济体在贸易和金融两个领域推动地区经济合作都有所进展。东亚经济体突破多边主义传统的努力正是变革的一种尝试。尽管取得实质性进展尚需时日,但可以预见,“新地区主义”在东亚的成功将有助于实现东亚经济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最终导致未来全球体系的深刻变化。
2、大国更为主动。大国对自由贸易协定的战略有所转变。美国和日本过去一向是多边主义的拥护者,对于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表现的并不很积极。中国在60年代一直坚持“不结盟”战略。但是自90年代后,这些国家都纷纷转变了战略,开始缔结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
3、亚洲地区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速度最快。目前全球经济实力排名前30位的国家中尚有8个国家没有签订任何形势的自由贸易协定,而这其中就有5个是亚洲国家。因此,亚洲地区在自由贸易协定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现在双边贸易的一半左右发生在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发展最快的是亚太。当然,亚太也有自己的特殊情况,长期以来,不少亚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严重依赖向美国市场出口本国的电子产品,对美国经济的依赖性比较强。如果是在美国经济景气的时候,这种依附当然是进可攻,退可守。而如今美国经济在衰退与复苏间徘徊,这对这些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无疑是个不小的打击。换个角度看,这种打击也就成了亚太国家和地区纷纷在本地区或本地区以外寻找新贸易伙伴的强大动力。
4、美洲的墨西哥、亚洲的新加坡和南美洲的智利起到了核心辐射的作用。这些国家不仅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比较多,并且他们所缔结的协定不局限于地缘相邻的国家,还包括跨区域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全球范围内为自由贸易协定战略的发展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前不久,新加坡与美国正式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东盟国家中第1个与区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在新加坡的带动下,印尼、泰国都纷纷制定了面向区域外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战略。北美洲的墨西哥也同样发挥着“领头雁”的作用。
5、自由贸易协定所涉及的内容不仅关于贸易自由化和关税减免,还包括市场准入、国家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最复杂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甚至超出了传统的贸易政策机制,包括了有关投资、竞争、环境保护和劳动力等一系列敏感领域的区域规则。WTO拥有一个争端解决机制,在贯彻各项政策上具有一定的强制力。但是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作为一个国际经济组织,其限制范围的扩大最终是与成员国国家利益相矛盾的。相比之下,自由贸易协定在缔约方达成协议后,其内容相对比较灵活,增减自由,为在更广阔范围上的经济统一建立了基础。
6、自由贸易协定多层次体系相互推动。在亚洲内部表现为APEC、AFTA及ASEAN之间在不同层次上的合作和互动,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在金融领域方面的合作已经成为亚洲自由贸易协定涉及的一个主要环节。同时,在亚洲外围又出现了亚洲和欧洲等国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产生的政治经济互动。
7、自由贸易协定常常闪电达成。在传统FTA谈判中由于双方都很谨慎,所以花费大量的时间,而在缔结新一代FTA方面,只要缔约国愿意,随时都可以签署协定。
8、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出发点更为实际。传统自由贸易协定,往往从国内经济贸易出发,进而把自由贸易协定同国内政策改革联系起来考虑,把推进国内的结构改革和政策改革作为最终动机。而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把对国内经济的调整限制在最低限度,体现了量力而行的特点。双方绕过自由贸易协定的硬性经济效果以及片面追求数字的增减等,转而强调双方达成的协议优先。如日本农业的国内保护问题本来应该是日新自由贸易协定签署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日本的农产品平均关税为64.9%,大大高于美国的10.9%和欧盟的15.7%。但是,因为新加坡几乎不对日本出口农产品,因此双方绕过农业及农产品问题顺利签署了协定。
9、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传统FTA造成了协定内外WTO成员贸易待遇的不公平,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贸易保护主义,从而与WTO多边主义的非歧视原则相背离,更有些传统FTA包含明显违背WTO有关规则的内容。如美加FTA第104条款规定,“除本协定另有声明以外,本协定项下的权利与义务优先于GATT下的权利与义务。”这也是传统自由贸易协定遭受大量置疑的主要原因。
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在创建过程中力求实现协定内外国家待遇的公平,妥善处理双边与多边的关系;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在WTO多边贸易体制框架内设立,协定双方的身份仍然是WTO成员国;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的力度更大,其承诺的开放程度常常超过多边体系的范围。这些新的变化,为最终走向全球自由贸易的目标积累了新的经验。(□文/樊 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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