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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融工具指其价值由资产、利率、汇率、指数等衍生的交易契约,包括期货、期权、掉期及其它性质类似的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品种多、交易量大,能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和保值,同时又有很强的投机获利性。在这些伴随着高风险,高收益的衍生金融工具由于受到传统会计理论的局限,经常只能作为“表外项目”,而不能在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也就不能形成相关而可靠信息传递给企业利益相关者。近年来,全球金融市场日益变化,相关的金融创新造就了衍生金融工具的不断发展,使得企业在运用和披露生金融工具时面临很大的挑战和困扰。
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注重实现原则,面向已经发生完成的经营活动,会计计量也以历史成本为主。而衍生金融工具都是面向未来的合同或和约或承诺,并非由企业过去的经营活动导致的。而且他们往往不需要现金流出或者很少现金流出,因而历史成本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上也是不适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体系也是不适用的。本文拟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计量基础,财务报告披露作些论述。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
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在到期日前是否应将衍生金融工具所代表的权利或义务作为表内项目(资产或负债)确认?其次,在财务报告日是否应将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变化确认为损益?
在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中,资产或负债的定义有三个要点:一是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二是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三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在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中,收入费用确认的基础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和配比原则等,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也是以“过去发生交易或事项”为基础,而对未来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不予承认。但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数是待执行合约,而合约所涉及的交易在未来某一时间发生,因此在衍生金融工具的合约签订时,无法满足“过去交易或事项的结果”这一条件,因此其资产负债项目和损益项目均无法在传统会计中得到确认。
但衍生金融工具不同于一般的合约,它是不可任意撤销的合约,一旦签订生效后,债权、债务关系即宣告成立,相应的风险并存的交易也发生了实质性的转移。而且衍生金融工具是一种高收益与高风险并存的交易方式,从合约的订立到履行过程中,价值变化很大,如果等到合同履约时再确认,会计信息中没有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高风险、高收益的信息,整个会计信息相关性有所下降,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也无法达到“决策有用性”这一会计目标。所以,笔者认为在衍生金融工具条件下,应按相关性原则,以“风险与报酬的实质转移”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在合约订立,风险和报酬实质转移时,就开始确认(初始确认),持有过程中价值发生变化,再进行后续确认(再确认和终止确认),将合同订立、持有、履行的全过程全面反映出来。
对于衍生金融工具而言,在经历了初始确认之后,还有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所谓再确认是指对初始确认的项目是否列入财务报表、如何列入财务报表以及列入报表后发生变动的确认。对于再确认,笔者认为可根据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衍生金融交易的状况和企业具体经营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结合重要性原则予以确认。如本公司经营的衍生金融工具品种较多,则对于一些次要的、金额比例低的衍生金融工具虽已经初始确认,但本着重要性原则,也可不列入财务报表反映或不在报表中单独列项反映或经过较长时间(价值变化较大)才作再确认;而对于主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则在报表中单独列项反映,并根据其价值波动情况,按旬或在更短的时间内进行再确认。
所谓终止确认是指对已列入报表的项目何时从报表中予以消除的确认。IASB在ED48中也提出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两种情况:一是与资产和金融负债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了其他企业,而且其所包含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二是合同的基本权利或义务已经得到履行、清偿、撤销或者期满无效。IASB的这两条终止确认的条件,基本上囊括了现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情况,但在具体操作中,对于衍生金融工具风险和报酬的部分转移(当权利和义务出现不对等)等情况,还需会计核算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二、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
传统财务会计的计量长期遵循历史成本原则,即会计以交易时实际支付代价(包括市场交易价格和附带成本)作为入账的依据,并且在入账以后一般不予变动。历史成本具有中立性、可核性和易于取得的优点。但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无历史成本可言。另外衍生金融工具的价格波动比较剧烈,在持有过程中,其价值变化很大,盈利时可以使企业利润几何数字增长,亏损时甚至会危及整个生存,而衍生金融工具从有价值到无价值或从低价值到高价值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交易,按历史成本原则,这种价格变动是不能反映出来的,但结果却客观存在,当这种变动非常大时,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甚至产生误导作用。
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包括初始确认的计量和持有时财务报表日的计量(即后续计量),其最理想的计量属性是公允价值。当一项衍生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应该按照取得该项工具所支付的或所得补偿的实际价值予以计量,这一点与传统的历史成本计价基础并无不同。问题就在于持有衍生金融工具的期间,价格波动很大,按历史成本反映的信息毫无用处,而公允价值能够提供最具有相关性的信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有几个方面优势:第一,可以在财务报表上报告那些没有初始成本的衍生金融工具(如利率互换);第二,衍生金融工具价值的变化能及时确认和反映,从而为信息的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三,有利于正确考核企业经营者的业绩;第四,有利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
三、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披露
会计披露的目的,在于报表使用者及时、正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方面的信息,以便于做出正确的预测和决策。但是,现有的财务报告体系并不能完全满足充分披露衍生金融工具信息的需要,相关项目或游离于表外无法得以反映,或必要的公允价值、风险等信息无法进行披露。但是,衍生金融工具所特有的衍生性和杠杆性使得企业有可能面临巨大的风险,发生巨额的损失。因此,必须改进现有的会计报表模式,对衍生金融工具相关信息进行充分披露。对此,可以改进现有财务报表结构,把按流动性分类改为按金融性和非金融性分类;或在原有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再编一张按金融、非金融分类的资产负债表。不过,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在我国起步较晚,体制尚不健全,除少数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外,大多数企业都不曾涉及,同时由于目前报表模式的固有渗透性,会计人员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转变观念和做法,所以说,这种方法在理论上虽然非常充分,但却很难实行,起码在目前的会计环境中是这样。另外,还有一种改革思路,即新增一张“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列出衍生金融工具的类别、风险系数、公允价值、到期日、持有日等,以便报表使用者据以判断并做出正确的决策。由于目前我国衍生金融工具的使用还不太广泛,而且政府监管比较严格,因此,报表模式的改革需谨慎从事,不宜过快、过宽,实务中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大小和目的,来规定是必须编制附加的报表,还是仅在附注中披露即可。
我国要在健全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就必须依靠会计这个信息服务系统,发挥其监督职能。既然传统会计模式难以胜任此项工作,探索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就显得十分必要。迈克尔·查特菲尔德曾指出:“会计是反应性的,也就是说,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衍生金融工具的产生也将带来新一轮的会计革命。随着金融衍生工具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应不断探索制定我国有关的会计准则框架,并与国际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相衔接,以加快我国财务会计改革的步伐。(□文/王 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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