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266期/财政税务/正文

发布时间

2005/2/17

作者

文/徐希竹

浏览次数

4400 次

对我国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探讨
  提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与日俱增,然而,我国由政府垄断的公共产品供给却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这一方面阻碍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限制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此,逐渐推动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一、公共产品的概念界定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产品及服务,可以分为两类,即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即一些人在享用公共产品带来的利益的同时,不能排除其他人同时从公共产品中获得利益。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会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即多一个消费者引起的社会边际成本为零。如国防、社会治安、政府行政等都属于纯公共产品。
  准公共产品只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中的一个特征,或同时具有两个特征但两个特征都不明显。准公共产品的范围十分广泛。第一类准公共产品是俱乐部产品,它的特点是其消费具有非竞争性,但却可以轻易地做到排他,是一种可以排除其他人消费的拥挤性公共产品,如可以收费的公路、桥梁、公共游泳馆、电影院等。第二类准公共产品是共同资源。它的特点是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却无法有效地排他。在对共同资源的消费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后,会带来过度使用的问题,如公共渔场、公用牧场等。第三类准公共产品是其使用和消费局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范围是有限的,即进入才可以消费,而退出就不能够消费了,如社区保安、街道清洁等。
  传统观点认为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的天然的、唯一的主体。然而,传统观点仅适用于纯公共产品,由于准公共产品概念的提出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存在,使得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唯一提供主体的地位受到了挑战,公共产品的提供应该走多元化的道路。
  二、政府垄断公共产品供给的弊端
  1、生产效率低下。由于公共产品在供给方面具有垄断性,缺乏竞争机制,政府官员缺乏成本效益观念、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导致政府部门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成本高昂,造成公共资源极大的浪费。
  2、公共产品由政府垄断供给,而政府决策的制定者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因此会发生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同时,由于难以对公共产品的产出和效果进行绩效评估,社会和公民监督政府部门比较困难,导致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和质量不断下降。
  3、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社会的不断发展需要新的、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公共产品,而政府部门缺乏主动的市场服务意识,往往对市场及消费者发展趋势和消费者偏好的改变反应迟钝。可以说,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永远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的需求。
  4、财政负担过重。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非营利性的,这就增加了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民众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单一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会不断增加政府的财政压力。
  三、拓展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方式
  为了弥补政府垄断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和制度缺陷,推动我国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已是当务之急。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除了政府之外,私营部门、社区以及第三部门也可以参与公共经济活动,成为公共产品的提供主体。
  (一)私营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允许私营部门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就是要通过引进民间力量和通过市场手段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防止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现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不断增强,已经具备了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条件。实践中,私营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政府与私营部门签订供给合同。对一些具有一定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最优的厂家签订供给合同。这样既可以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支出,又能够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
  2、授权经营。对于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的自然垄断行业,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私人企业,授权其在这一领域独家经营。但这并不代表政府对其不管不顾,地方政府应该对这一领域实行政府规制,一方面禁止其他企业自由进入,以确保被授权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又要禁止被授权企业制定垄断价格,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3、予以经济资助。对于某些由私营部门提供的准公共产品,政府把其价格控制在基本的生产成本之内,提供者的利益损失由政府以价格补偿的方式加以弥补。如对于那些提供教育和卫生服务的私人机构以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私人企业,政府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助。补助的方式包括补贴、贷款贴息和减免税等。
  (二)社区提供公共产品。社区是指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群体及其活动区域。社区中共同生活的人们由于共同的利益,面临共同的问题,具有共同的需求而结合起来进行生产和活动。所以由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可以克服政府对个人偏好难以把握的弱点,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质量,化解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困局。
  根据国外经验,社区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产前契约的形式提供公共产品。所谓产前契约,就是在社区没有某种公共产品而该物品又为社区中的人们所需要的时候,在生产前大家进行谈判,如果大家各自表达的需要程度不足以生产出公共产品,则资金归还社区成员,否则达成契约。
  2、组建私人管理机构。私人管理机构是由社区中的住户或大小厂商组成的组织。组建私人管理机构可以减少社区生产公共产品决策时的谈判费用和决策成本。私人管理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仅仅提供给参加私人管理机构的成员,但是私人管理机构的组建是建立在社区成员自愿加入的基础上的,不受强制力量的约束。
  3、自愿供给。自愿提供可采取多种方式,一般来说有供给金钱和供给时间两种形式。自愿提供公共产品与社区人员长期形成的社区文化有关。在美国,沿海和救生艇的服务是自愿供给的,许多医疗研究是靠捐赠进行的,许多剧院、交响乐团、体育俱乐部也都是依靠捐赠维持的。
  (三)第三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第三部门,也称非营利性组织,是指除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市场部门之外的组织或部门,包括志愿者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等。第三部门具有组织性、自愿性、自治性和非利润性等特征。很多第三部门以社会弱势群体或边缘性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具有减少市场机制的负面效果、超越国家机构的官僚作风、增进人际和谐的优势和功能。
  近几年来,美国第三部门提供了政府出资的所有社会服务的56%,就业和训练服务的48%,保健服务的44%。我国应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在政府的倡导下,志愿性社团和志愿者应当逐步发展为公共产品的辅助提供者,政府应当鼓励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扶植民间组织的发展,并使其在环境保护、扶老助残、以及开展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样,既可以节省政府的公共财政开支,又可以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提供机会。
  总之,促进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可以增加社会供给、缓解供需矛盾、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还可以进一步减少财政在准公共产品方面的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更重要的领域和项目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文/徐希竹)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31438090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