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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67期/旅游经济/正文

发布时间

2005/2/17

作者

文/杨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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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2 次

奖励旅游纳税对旅游市场短期影响的经济学分析
  2004年1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任何一项政策法规的出台,短期内会对相关约束对象产生大的冲击与波动,长期中随着人们对新规的认识和接受,也将趋于平和。笔者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实行奖励旅游的企业和单位在短期内可能的反映,以及由此会给奖励旅游市场带来的冲击。
  一、奖励旅游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
  (一)奖励旅游。奖励旅游自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以来,已经有半个世纪的历史。最初,它只是某些公司为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销售人员而组织他们外出旅游。而今,奖励旅游作为高级旅游市场的一部分,在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广泛开展起来。在我国,随着不少大型外资企业纷纷进驻,奖励旅游也在近几年兴起,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和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也开始以奖励旅游的方式作为对员工的激励和褒奖,且日渐升级。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需纳个人所得税,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纳税相结合。另一方面,由于公民纳税意识欠缺,导致大量税款流失。
  那么,当奖励旅游需纳个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企业会采取怎样相应的举措:是主动负担起这部分税额?还是把奖励旅游的钱计入员工工资进行扣税,即由员工自身负担税负?不同的纳税主体对奖励旅游的需求反应是不同的。
  二、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奖励旅游纳税在短期内对旅游市场的影响
  (一)员工自己负担税负的纳税效应。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经济学十大原理”的原理四指出: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即通过比较成本与利益作出决策,当成本和利益变动时,人们的行为也会改变。当奖励旅游需纳税,而企业又把奖励旅游的钱算入员工的工资进行扣税时,员工便会作出反应,特别对于一些中等收入者来说,这种税负安排会使他们作出的反映更为强烈。上面已提到:工资薪金所得是要按照九级累进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拉弗曲线的定理,工资越高,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就越多,企业的员工激励机制会因政府征税而降低作用。那么,员工自己负担旅游个税对员工的劳动供给量有什么影响呢?
  对劳动所得征税的效应是:要么增加工资,将税收转嫁给企业,要么减少员工的税后净工资。劳动所得征收的所得税负担对劳动供给的影响要受到劳动供给弹性的影响。为了将问题的因素分解来进行分析,舍去劳动需求弹性的变化因素,并假定对劳动需求有完全弹性,而劳动供给有一般弹性。根据这种假定,对劳动所得征收的所得税完全由劳动供给方负担,即税额完全由员工自身负担,这时劳动供给是收入的函数,从这一逻辑关系出发,进一步分析征收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两种影响——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收入效应是对劳动所得征税后引起实际收入水平——税后净工资减少,员工的福利水准下降,员工若想实现原有的收入福利目标,就要进一步追加劳动,来补偿纳税减少的收入。替代效应是对劳动所得征税后,税后福利下降,降低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导致其愿意选择更多的闲暇来代替工作。图Ⅰ说明奖励旅游纳税由员工负担所带来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如图:横轴表示闲暇,即全部可支配时间,由O至Z方向表示闲暇增加,由Z至O方向表示闲暇时间的减少,纵轴表示收入。Z点表示全部时间用于闲暇,这时收入为零,A点表示时间全部用于劳动,这时收入为OA,AZ为预算线,表示在收入既定的条件下工作与闲暇时间的各种可能组合的点的轨迹,它与等效用线U0相切于点P0,表示在未对奖励旅游征收所得税时,员工对收入和闲暇时间选择的偏好,P0垂直于横轴于D,OD表示员工的闲暇时间,DZ就是工作时间。当员工交纳旅游个税后,预算线移动到BZ,与较低水平的等效用线U1相切于P2,OE为纳税后的闲暇时间,ZE为税后劳动时间,切点由P0移到P2表示员工劳动时间和闲暇时间组合的变化。这一变化过程包含着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先分析替代效应。由于员工负担个税,即其收入减少,效用水平下降到较低的等效用线上,为了得到替代效应,必须剔除实际收入水平变化的影响,使员工回到原来的等效用线U0上。做一补偿预算线B'Z’平行于预算线BZ且等效用线U0相切,表示假设的工资收入的减少刚好能使员工回到原有的效用水平。补偿预算线B'Z’与等效用线相切于P1,在横轴上垂足为C,与原来的均衡点P0相比,闲暇时间增加,这个增加量(OC-OD=DC)就是在剔除了实际收入水平变化影响后的替代效应。
  再分析收入效应。当把补偿预算线B'Z再推回到BZ的位置上去,员工的效用最大化的均衡点由等效用线U0上的 P1点回到等效用线U1上的P2点,相应的其横轴距离ED的移动表示闲暇时间的减少即劳动时间的增加。
  不同员工对负担所得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有所不同,主要影响因素:
  1、收入阶层的差别。增加同量的收入对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吸引力是不同的。假定追加等量的劳动时间取得等量的收入,高收入者的积极性小于低收入者。由此可得出增加税收对于高收入者的收入效应小于低收入者。
  2、收入取得的难易程度。即劳动者为取得既定量的收入要付出不同程度的代价。例如“明星”演出的出场费就可能高达几万甚至几百万,这些收入相当较差职业几年甚至几辈子的收入。这说明,对劳动强度较大的劳动者征收所得税产生的替代效应会大于劳动强度较小的劳动者征收所得税所产生的替代效应。
  若收入效应大于替代效应,即员工更重视收入,则其会增加劳动工作时间,且不会因为承担更多的税负而放弃奖励旅游,这种情况下对旅行社来说没有很大影响;若收入效应小于替代效应,即员工更加重视闲暇,用收入来替代闲暇已得不偿失,所以更不愿意再增加劳动时间来弥补纳税损失,反而会减少劳动时间,即工作积极性下降,结果是企业也不愿意再提供奖励旅游。
  如收入在广州属中等偏下的一员工平均月收入为4000元左右,每月要缴个人所得税235元左右,单位组织一次奖励旅游,估计给她支付了2300元团费,如果这笔钱折入工资计算,那么这个月的个人所得税要缴纳580元,比平时多出了345元的税款。可能几千块的旅游费用对于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影响并不大,但有的大型企业奖励员工旅游的费用平均2-5万,结合前面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理论,员工可能会放弃旅游。
  (二)企业承担奖励旅游个税的纳税效应。如果效益好的企业想减弱税收对激励员工的影响,愿意为员工承担税额,而不惜加大公司的成本。那是否新规的出台,对奖励旅游市场会毫无影响?








  现假定在奖励旅游市场上,为员工提供奖励旅游的企业是市场的需求方,因为企业是开展奖励旅游的决策者,由其决定是否给员工奖励旅游的机会,而为企业提供奖励旅游服务的旅游企业是市场的供给方。如图Ⅱ,假设:在征收奖励旅游所得税前,市场上有需求的企业和能提供服务的旅游企业处于初始均衡状态,需求曲线D和供给曲线S交于E1点,则在E1点的纵轴垂足P0为市场均衡价格,横轴垂足Q0点为市场均衡数量。国家出台旅游纳税的新规后,处于均衡状态的市场将发生变化。由于假定税负完全由企业承担,所以这一新规的出台使得企业的成本增加,在市场价格保持不变时,企业将减少对奖励旅游的需求,又因为征税是影响需求的外生变量,需求曲线将向左下方发生位移,移动到D',即需求水平下降,如果市场价格保持不变,这时市场上对奖励旅游的需求为Q1,而供给量为Q0,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状态,市场中看不见的手——价格将自动进行调节——价格下降,根据需求定理和供给定理:商品价格下降,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增加,供给量减少。市场在不断的自我调节过程中,价格由P0降到P1,重新在E2点实现均衡,这时市场均衡数量为Q2,均衡价格为P1。比较征税前后供给方旅游企业,其奖励旅游商品价格下降,供给量减少,导致总收入最终减少。所以,当税负由企业承担时,企业会减少对奖励旅游的需求,而采用其它非货币支付办法,放弃采取奖励旅游的方式。
  在奖励旅游纳税新规出台前,企业替员工支付旅游费用,是将此费用摊入成本核算,存在避税目的,但是奖励旅游是刺激员工积极性的手段,是一种管理行为,而非赢利行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对企业管理行为征税,如果奖励旅游纳税的话,不少企业表示将重新考虑是否继续组织,并且“如果奖励旅游要纳税,那还不如直接发奖金呢!”
  综上所述,在我国这种奖励旅游市场有待发展与成熟的现实状况下,奖励旅游纳税对于需求方——实施奖励旅游的企业来说是有直接的影响的,而需求方的反应又会影响到供给方——旅游企业奖励旅游经营分市场,减少旅行社这一块的经营收入,并给这一分市场的经营带来不稳定的状况,加大市场拓展的难度!
  三、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因奖励旅游纳税而带来的冲击
  目前,奖励旅游在我国还是一个尚待开发的“新产品”,且在我国是理论落后于实践状况。加之出台纳税新规,使奖励旅游市场面临大幅畏缩,旅游企业可谓是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北京某专门承接国内企业奖励旅游的负责人表示:去年的非典已经使旅行社元气大伤,这项征税制度目前已使该旅行社签约客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本·富克林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纳税以外,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在国外,奖励旅游运作得比较规范的国家享受奖励旅游也是要纳所得税的。奖励旅游纳税的新规出现必然给尚未成熟的中国奖励旅游市场带来冲击。笔者建议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重新做大中国的奖励旅游市场。
  (一)从供需双方入手加强奖励旅游市场的培育
  1、需求方——实施奖励旅游的企业
  (1)从根本上改变国内企业对奖励旅游的认识。奖励旅游在我国的兴起只是近几年的事,目前国内企业在资金投放、产品策划等层面上,都没有真正意识到奖励旅游给员工带来激励的重要性,而不正确的运用奖励旅游。如一些企业认为奖励旅游仅是给予员工、客户的一种福利,看不到在奖励旅游上花钱的“附加值”,即能增加员工、客户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一些企业和个人认为奖励旅游是一种公费旅游,而没有看到奖励旅游的资金来源就是受奖者在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中创造出来的利润,是受奖者的努力才争取到的,他们往往是单纯的组织员工参加普通的旅游活动,游玩档次低、花费少,填鸭式的游览,使得员工只能一味的观赏风景,达不到奖励旅游的真正目的。由此可见,中国奖励旅游概念与国外还有很大的差别,而这种差别的根源主要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士对此认识不足。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奖励旅游?国际奖励会议旅游协会给奖励旅游定义为:是一种现代化管理的法宝,目的在于协助企业达到特定的企业目标,并对达到该目标的所有参与人士,给予一个尽情享受、难以忘怀的旅游假期作为奖励,同时也是为各大公司安排以旅游为诱因,以开发市场作为最终目的的客户邀请团。它的参与主体是针对已达成,甚至超越公司个别或总体业绩目标之特定对象,如员工、经销商、代理商、企业品牌的忠实消费者,它的本质是对企业自身而非对员工的奖励。一些研究管理问题的心理专家在经过大量调查和分析后发现,把奖励旅游作为奖品来奖励员工、客户时,其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比金钱和物质奖品的刺激作用要强、要好得多。
  第一,传递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指组织成员共有的价值和信念体系。美国《财富》杂志的一项调查表明,公司CEO们认为企业文化是其重要的机制,可用以吸引、激励、保留有才干的员工。组织文化可通过多种途径传递给员工,如故事、有形信条、语言和仪式。而奖励旅游就是将企业文化理念有机地融于奖励旅游活动中,加强企业团队建设,加深团队凝聚力。
  第二,延长激励员工的刺激效用。如果企业通过发奖金或奖品的方式来激励员工,那么员工得到物质性奖励的“光荣感”没多久就会消失,而若采取奖励旅游方式,则会使受奖者有一种新的荣誉感,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
  第三,增强对管理者和企业的亲和力。奖励旅游给员工和管理者创造了一个比较特殊的接触朋友式的交流方式。员工与客户不但能借此了解到企业与管理者富有人情味的一面,而且彼此之间也能增强沟通与了解,为今后开展工作和业务交流提供便利,同时在分阶段性的目标实现过程中,奖励旅游这种形式通过“一张一弛”的有限调节,更便于不断激发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一次较大规模的奖励旅游完全可视为是企业的市场宣传活动。例如:在一家奖励旅游团出游时,报纸上会印有醒目的企业标志,或包场某一有名的旅游景点,人们首先瞩目的是举行奖励旅游的企业,而非被奖励的个人,所以无形之中又是企业展现自身实力、宣传企业形象的一个大好时机。
  (2)增强企业纳税意识。笔者已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税负由员工或企业负担的不同效应。员工是企业价值的创造者,同时奖励旅游的资金来源也是受奖者在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中创造出来的利润,作为实施奖励旅游的决策者,企业即使不能在通过将奖励旅游的费用摊入成本核算来达到避税的目的,那么在充分、正确地认识奖励旅游的真正作用——花钱的“附加值”,并且不断增强自身纳税意识后,也应主动为员工承担个人所得税税额,不能因为负担税额增加了企业的一些成本而丢弃了现代化管理中的“法宝”,有长远目光的企业管理者不会只看到奖励旅游纳税带来的短期成本支出增加而忽略了奖励旅游对企业长足发展的积极影响。
  2、供给方——旅游企业
  (1)加大奖励旅游的宣传。从经济效益角度来考虑,奖励旅游在诸多旅游产品中是效益最好、前景最佳、被业内人士看好的一项大宗产品。在奖励旅游纳税新规出台减少企业实施奖励旅游的市场反应下,作为提供奖励旅游服务的旅游企业应加大对此分市场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对奖励旅游有一个较真实且全面的了解。如旅行社可邀请企业高层管理人士参加奖励旅游市场供需双方见面会,介绍奖励旅游的本质,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并借助媒体宣传,同时介绍国外企业在给予员工提供奖励旅游的成功案例,使企业成为奖励旅游的原生力量和推动者,从而提高奖励旅游在中国具有开展奖励旅游经济实力企业中的普及率。
  (2)提高自身竞争力,提供优质的奖励旅游产品。奖励旅游之所以是高级旅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旅游活动的最大区别在于它是针对企业“量身定做”的,针对受奖者是提供“无限惊喜”,所以需要提供奖励旅游服务的专业公司充分了解企业与受奖者双方面的需求,设计出双方都满意的优质的奖励旅游产品,同时由于奖励旅游团规模大、档次高,如何使行程顺利进行是成功与否的关键,旅行社要做精心的准备和足够的耐力,而且承办旅行社必须具有相当高的专业素质、临时应变能力、危机处理能力以及大型事件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在国内奖励旅游市场尚未成熟,而国家又出台纳税提高了企业和个人成本的情况下,要想保留住老客户,吸引新客户,除了完善传统奖励旅游活动项目,还可尝试在设计奖励旅游产品时加入新的活动内容。在组织活动中,不仅为了娱乐,让参与人员参与进行,能使整个旅游活动成为一种创建活动,成为一次真正的全体参与的奖励旅游。英国奖励旅游公司总经理约翰·劳逊先生曾谈到“奖励旅游作为一种创建性旅游活动,它创造了与众不同的东西,给一生留下值得回味的经历”。所以结合受奖全体的实际,针对其年龄、职业、性别、爱好等,可设计一些既能调动大家游兴,又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参与性的旅游活动项目,如绿色生态游、旅游探险等。
  (二)与国际旅游市场接轨。旅行社要提高竞争实力,设计出高水准奖励旅游产品,吸引企业,就应密切关注国际专业旅游市场发展动态,积极参加国际上一些大型专业旅游展,如:日内瓦的欧洲会议奖励旅游展,美国芝加哥会议奖励旅游展。尽可能采用国际上的惯例做法,以高水准的管理、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来挽回纳税带来客户流失的损失。(□文/杨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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