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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农协指导事业的概念
(一)意义
农协指导事业是农协综合服务事业中最基础的部分,是提高农户生产、生活水平,振兴地域经济的重要手段。农业指导绝非仅仅是农业技术的普及,它已集政策性、计划性、生产性、流通性、经营性为一体,贯穿于金融、保险、购买、销售、加工以及设施利用等所有领域,不仅涉及到农户的生产经营,也涉及到农户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分类
农协的指导事业分为两大类,一是农业生产指导;二是生活指导。生产指导是对组合员农业政策的指导、生产计划的指导以及生产经营的指导,其目的是为了提高组合员生产水平;生活指导是消费、保健、文化教育、娱乐等方面的指导,其目的是为提高组合员的生活质量。
农业指导又分为宏观指导和微观指导。所谓宏观指导,是按照政府有关农业政策,协助行政部门制定区域农业振兴计划,通过对当地自然条件、资源条件以及生产条件的研究分析,为发展农业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实现各类生产要素最佳配置;所谓微观指导,是指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计划,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对农户生产、流通等环节上的具体指导,以实现农户生产经营的最佳效益。
二、日本农协指导事业的内容和特点
(一)农协指导事业的内容
(1)政策性指导。按照政府振兴农业的有关政策法规,配合行政部门,确定当地农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农业振兴计划。如:“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扩大农业经营规模”、“推进集团化经营和法人化经营”、“制定水稻种植面积压缩计划”、“制定当地农业补贴计划”、“有效利用当地资源,完善综合经济体制”、“针对日本农村混居化加速的趋势,建立包括农户与非农户在内的地域经济文化村镇”等等。
(2)组织性指导。按照合作组织的理念,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加强农协精神的指导,提高组合员合作意识,保障农协事业发展。如:“促进组合员积极参加农协活动”、“指导农户踊跃利用农协事业”、“培养农业骨干,强化农业接班人队伍建设”、“培育农协内部的专业性生产组织,促进生产技术交流”等等。
(3)计划性指导。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计划,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指导农户确立产业发展方向,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生产计划。如:“指导农户对土地、资金、种子、设备、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免过剩投资”、“指导农户进行规模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等。
(4)生产性指导。主要是对农户生产环节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提高农户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如:“介绍和普及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指导以生物工程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改善施肥方法,实施病虫害防治”以及“通过农协育苗设施、幼畜繁殖设施、农产品分选设施、粮食烘干设施及化肥设施”等农业设施共同使用,促进农产品规格统一,提高品质,降低成本等。
(5)流通性指导。主要是指导农户以合理价格购入农业生产资料,以有利于农户的价格出售农产品,使农户从购销中得到实惠。前者包括指导农户掌握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规格、性能、使用方法等;后者包括市场开拓、行情信息把握、现金结算、贮藏、分选、包装、加工、运输、设施利用等方面的指导。
(6)经营性指导。经营性指导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准确及时向农户提供各种信息情报,如气象信息、土壤信息、生产信息、市场信息、产地信息等,为农户经营提供参考;其二是指导农户学会经营分析、资产管理以及改善经营,其中包括农业贷款指导、农业记账指导、税务指导等,其目的是指导农民通过各种信息的收集和分析,确立最佳经营方案。
(二)农协指导事业的特点
(1)既是对农民的一种服务,也是对政府政策的一种执行。农协指导的宗旨是通过各项服务性指导,提高农民的生活、生产水平。农业指导具有双重意义,既是对农民的服务,也是对政府农业政策的一种执行。农业指导不仅对个别农户生产经营进行指导,也协助行政部门落实有关农业政策,制定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就此而言,农协的农业指导也就是把政府的政策变成农民的实际行动。
(2)既涵盖农协的所有业务领域,又贯穿农户生产经营的始终。农协的农业指导不仅是对一个部门的指导,它包括农协的金融、购销、保险、加工等所有业务领域,形成全方位指导格局。同时,农协对农户的指导绝非仅仅是一个生产环节的指导,它包括农户制定农业计划,筹措资金,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选种育种,生产技术,农产品的购贮、加工、销售以及资金结算等全过程。通过“一条龙”指导体系,把农协的事业与农民生产的需求有机地结合起来。
(3)既包括自然科学,又包括社会科学。农协的农业指导,包括农学、农业技术、病虫害防治、种植学、养殖学、育种学等自然科学范畴;同时,也包括农业经济学、经营学、管理学、统计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是一种跨学科、全方位的指导工作。因此,它对指导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即农业指导人员不仅具有专业知识,也应具有多种技能。
三、日本农协指导事业的管理体制
(一)农协指导事业的组织体制
农协指导事业的组织体系主要按农协规模和生产指导活动的性质分为“专门性指导机构”和“综合性指导机构”两种。
(1)专门性指导机构。是按生产指导内容和生活指导内容不同而设置的指导性机构。这种机构下设若干部门,各部门具有较为明确的分工,可就某一部门、某一业务进行针对性较强的指导。由于这样的机构设置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开支较多,因此只适用于规模较大、经济实力雄厚的农协。
(2)综合性指导机构。综合性指导机构不是按生产指导内容和生产部门设置的指导机构,而只设一个统一的指导机构,通过指导人员的业务分工来实施对有关部门和某项业务的具体指导。综合性指导机构人员较少,开支较少,但指导力量较薄弱。这种指导机构多见于经营项目单一、实力较弱的农协。
(二)农协指导事业的实施体制
农协指导事业按照不同指导内容,采取不同方式实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⑴在拟定本地农业发展计划时,营农指导员配合市町村等行政管理部门及农业改良普及所等行政指导部门实施;
⑵对不同作物、不同品种进行专门性指导时,一般通过农协各专业生产组织(部会)实施。如:对水稻栽培进行指导时,通过“水稻部会”实施;对苹果农户进行指导时,通过“苹果部会”实施。这种方式的指导一般由选种、栽培、田间管理、收获、品质管理乃至销售、贮运等环节进行“一条龙”指导;
⑶对于农政、农业、生活进行综合指导时,一般通过“自然村组织”或“青年部会”实施。尤其“自然村组织”,既是农民生产的共同体,又是农民生活的共同体,具有一定凝聚力和组合员自主意志形成机能;
⑷对于涉及到生活方面的指导,一般通过农协“妇女部会”、“青年部会”及市町村公民馆等组织实施。
(三)农协指导事业的资格认证
关于农业指导员的资格认证,目前日本全国尚无统一标准,有关标准均由各县农协中央会根据本县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认证考试内容及研修体系等内容也因县而异。但综合各县农协情况,一般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被认证为农协的农业指导员:1学识条件:具有相应的农业经营知识及相关法律、税务、金融等专业知识;2技能条件:具有相关栽培管理技术,农机操作技术;3具有调研、分析、计划能力;4具有农户经营管理和会计能力;5人品条件:对工作有责任感、公平正直、平易近人等。 目前,日本全国农协中央会正研究制定包括农协指导员资格认证制度、认证内容、研修体系在内的全国农协农业指导员标准化体系。
由于农协组织体系中没有针对农协指导人员的考核制度,农协指导人员身份与其他农协职员一样,属于民法中规定的“一般被雇佣者”;其待遇根据全国农协中央会制定的“农协职员资格认证制度”(关于农协职员工资等级的决定)标准执行。
(四)农协指导事业的经费来源
由于农协的农业指导事业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其费用支出一般通过向农户征收事业性费用(赋课金)、政府的农业补助金等方式弥补。向农户征收费用(赋课金)的标准,一般由农协理事会决定,并经农协总代会通过,但也有少数由县农协中央会决定,全国没有统一标准。赋课金标准基本上根据农户经营规模(如农户按土地面积,牧业按饲养头数)征收。
由于上述财源很难满足指导事业对经营的需求,加之近年来不向农户征收费用(赋课金)的农协有增加趋势,而且向农户征收的费用(赋课金)不仅用于农协生产指导,也用于农协生活指导及有关农政活动。因此,农协生产指导收支逆差一直居高不下。
四、日本农协事业的现状及课题
(一)农协指导事业的现状
⑴农业指导员的配置情况:见附表
就农协农业指导员配置情况而言,农业指导员的总人数、每个农协的农业指导员人数以及农业指导员在农协职员中所占比重都呈逐年增加态势;没有农业指导员编制的农协比重逐年减少,而设置农业指导员的农协比重逐年增加。由于农协大规模合并,农业指导员设置21人以上的农协增长幅度较大。但是,我们还应看到,没有配备农业指导员或仅配备3名以下的农协比重还占47%。因此,农协农业指导员配置仍有待强化。
⑵农业指导事业的进展情况:农协的农业指导事业在日本全国开展得比较广泛,仅就1996年统计,100%农协都实施了农业指导。
(二)农协指导事业的课题
⑴随着近年来区域农业发展及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速进行,区域农业计划管理、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以及协作化的职能越来越重要,需要农协的指导事业向多样化、高度化、专业化发展。但目前农协生产指导事业大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农业生产指导上,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人员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因此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指导员队伍已成当务之急。
⑵确保农协指导事业的各项支出和农业指导员的收入。目前,农协指导事业由于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而仅靠赋课金又远远不能填补事业支出,其收支逆差只能靠农协其他营利部门承担。为解决农业指导财源问题,可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改善经营收支:
1设立专项农业指导基金。应设立专项农业指导基金,以保障农业指导事业的中、长期财源需求,使这一事业不至于因其他事业经营效益波动带来影响。
2实施受益者负担原则。应在保证赋课金财源基础上,逐步推行受益者负担的原则,对指导事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确立较为合理的收费标准。
3实施有偿服务。应转变指导事业“赤字难免论”和“赤字注定论”,通过改善事业管理结构,创造收益机会。(刘多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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