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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贸组织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之后,各国利用关税和传统的非关税方式来限制出口的余地已经很小。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更加注重健康和环境的质量。不少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有害于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产品加以严格的抵制。绿色壁垒是以环境保护为名的新型非关税壁垒,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隐蔽性和广泛性,日益成为贸易保护的有效武器。
一、绿色壁垒的涵义、形式及其特点
1、绿色壁垒的涵义。绿色壁垒又称环境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以保护自然环境、生态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将环境标准与卫生标准纳入贸易监管之中,对那些违反环境标准的商品进出口尤其是进口,设置某种壁垒。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开始兴起。最典型的案例是美国限制进口墨西哥的金枪鱼及其制品,其理由是为了“保护”海豚的生存。此后,发达国家纷纷效法,通过绿色壁垒对进口产品进行种种限制。
客观的说,面对全球环境恶化,一国政府有义务和权力将那些以大量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商品阻挡在国门之外,以此惩治那些为其私利而破坏环境的厂商。但是,绿色壁垒作为贸易保护手段的形成,实际上源于世界性的贸易危机。全球经济一体化促使国际贸易的规模迅速扩大,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增长速度尤为引人瞩目。20世纪末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地位不断提高,在发达国家进口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由1990年的15%上升到2000年的25%。目前发展中国家已占全球贸易量的1/3,而在1970年只有1/5。因此,一些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对策扩大内需和力争出口,贸易保护主义纷纷抬头。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而使全球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崇尚回归自然,追求健康的绿色消费,绿色壁垒应运而生。
2、绿色壁垒的主要形式
绿色技术标准:发达国家为限制别国农业产品的进口而制定相对苛刻的技术标准。发达国家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标准组织(ISO)规定的ISO9000系列标准的同时,其生产环境要满足ISO14000环境管理标准。
绿色认证制度:所有进入实施绿色环境标志认证国家的农产品必须先提出申请,并通过绿色标志认证审查合格,取得绿色通行证之后才能进行,否则将被拒之门外。
绿色检疫制度:绿色检疫制度是对产品病虫害、有毒物质进行检疫的制度。这一制度一直存在,但现在许多国家借口保护人类健康,使卫生检疫项目越来越多,指标越来越严格。
绿色包装制度:绿色包装指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
烦琐的认证和检疫程序:实行绿色壁垒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制定苛刻的绿色技术标准、严格的绿色认证和检疫制度,而且利用其烦琐的检疫程序,限制农产品进口。
3、绿色壁垒的特点
内容合理性。绿色贸易壁垒的产生是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为依据,因此更符合消费者的意愿,也顺应了全球范围内的环保呼声。
形式合法性。绿色贸易壁垒是以一系列国际公约、国际双边与多边协定和国内法律法规为依据的。
保护对象与范围广泛性。凡是与生态环境、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关的产品都成了绿色贸易壁垒所要保护的对象,保护的范围从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到工业制成品,从原材料、生产制造过程到包装销售,从消费者使用到报废全过程,几乎无所不包。
保护方式隐蔽性。绿色壁垒以环境保护为理由而规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且检验手续繁杂,标准变动频繁,令出口厂商穷于应付。
实施效果歧视性。由于发展中国家技术相对落后,环保要求比较宽松。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对于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而言,带有明显的歧视性限制。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已经和正在发生重大的影响。
1、绿色壁垒使我国农产品出口严重受阻。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出口额仅为2000万美元,为日本的40%,美国的1.6%。我国大米因为农药严重超标不能出口,造成积压。出口德国的纺织品中15%不能通过生态检测,日本的"植物检疫实施细则"使我国出口日本的瓜果农产品受阻,欧洲、美国以我国木材包装材料中有天牛虫而禁止从我国进口用木质材料包装的产品。总之,我国每年出口的农产品因绿色壁垒而屡屡遭禁、退货和索赔,损失惨重。
2、绿色壁垒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出口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随着绿色壁垒的实施,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欧美等国家近年来提出的所谓“有机食品”,以及类似的“生态食品”、健康食品,对农产品中化学物质的限量更加苛刻。从而大大削弱了农业技术欠发达国家传统出口的优势。如花生是我国主要的油料出口产品,其总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首位,与美国、阿根廷并称为三大花生出口国。但由于我国花生在安全卫生检疫中的关键性指标——黄曲酶素的含量达不到国外环保技术标准,使出口量受到限制,产品价格下滑。
3、绿色壁垒进一步强化了发达国家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控制地位,使发展中国家听其摆布。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他们凭借其贸易大国地位和先进的技术优势,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相对苛刻的技术标准,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进行控制。借口保护环境,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歧视。因此,绿色壁垒作为一种新的非关税保护措施,实际上是为发达国家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开了绿灯。
4、绿色壁垒抬高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门槛,加大了其难度。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实施绿色壁垒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要保护其国内市场,限制其他国家农产品进入。为了达到此目的,实行绿色壁垒的国家和地区不仅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绿色技术标准,而且实行严格而又繁杂的进出口检疫制度。许多指标数据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三位,这对技术欠发达国家来说,难以达到要求。由此可见,我国入世后,尽管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向我国开放农产品市场,但农产品出国门的难度仍然很大。
5、绿色壁垒导致我国双边或多边贸易关系的恶化。近年来,由于环境标准理解的不一致而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呈递增趋势。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的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其环保技术和标准大致接近,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将来自区域外的农产品排斥在外。随着世界区域化趋势的不断加强,中国将不可避免的与其他国家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因环境问题而产生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
三、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设想
1、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与环境有关的认证主要有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这类认证对企业是非强制性的,具有公证性质。企业申请认证有利于企业利润和效益的提高。因此,加强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在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提高企业的绿色意识。使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减少产品与服务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其他的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
2、发展生态农业是规避绿色壁垒的最佳选择。为此,我们需要发展绿色技术,搞好绿色食品设计和开发,特别是有机食品的研究和开发。有机食品是国际上通行的环保生态食品概念,它要求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不使用任何化学农药、化肥、防腐剂等合成物质,它的环保标准比通行的绿色食品更高。目前,有机食品已成为发达国家消费的主流,他们的有机食品基本靠进口且主要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又因为其价格比普通农产品的价格高出30%,所以发展有机食品的效益将是非常可观的。
3、把握国际农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力求拓宽出口地市场的范围,尝试向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出口。我国的农产品出口主要方向是包括日本和欧盟在内的亚洲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这些地区往往都是环境壁垒的发源地,其国内市场对于食品的安全卫生等的管制可谓异常严格。所以,我国企业在致力于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的同时,应该考虑有步骤的调整农产品出口的市场方向,将重点转向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一方面可以避开苛刻的环境壁垒限制,从而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另一方面可以减轻来自发达国家的市场压力,争取缓冲的时间,逐步实现产品向环保型的过渡和转换。
4、充分发挥农业行会和协会的作用。协会应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收集国外尤其是贸易对象国家的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和环保要求,及时提供给相关企业,以便帮助他们研究对策,提高“越垒”能力;同时帮助企业解决因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贸易争端。
5、充分发挥环境外交的作用。(1)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条款。(2)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进口国以环保为借口单方面设置的绿色壁垒,或将其国内环保法规实施到境外,或以隐蔽形式做出的各种贸易歧视,我国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进口国谈判,或向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起诉。与此同时,我国也应该有效利用WTO的环境规则,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设置合法的环境壁垒,保护本国的贸易和环境。■(□文/刘洪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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