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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73期/对策研究/正文

发布时间

2005/5/4

作者

□文/黄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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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次

我国社会保障如何应对WTO挑战
  加入WTO后,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行业和企业会因经济结构调整而出现经济效益下滑和裁减冗员,劣势企业关闭破产的频率加快,再加上因农产品价格国内外倒挂会造成农民增收更难,进而诱发更多的农民流向城镇。这些因素显然对国内的城镇就业特别是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从某种意义说,加入WTO将对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新挑战
  我国社会保障处在新旧制度转轨过程中,其改革步伐大大滞后于经济改革进程,已成为深化改革的“木桶短板”。加入WTO对中国政府最大的挑战之一是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亟待建立。只有法律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各项目的顺利实行,这一点从国外经验可以得到很好的证明。而且,社会保障法能够保证政策实施的稳定性,这样就可以保证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预期,从而促使社会的稳定。我国加入WTO后,一方面由于国际利用外资的环境越来越自由化,我们势必面临着完善跨国购并法律体系的艰巨任务;而西方国家的跨国购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证券交易法、公司法、破产法等等。其中社会保障法是一个重要内容。因此,我国必须要早日填补社会保障法这一项空白。另一方面,在加入WTO以后,行政手段将逐渐走向法制化轨道,我国在社会保障政策中长期实施的“以政代法”的手段将越来越行不通了,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2、收入分配差距被加速拉大。入世不仅会使城乡收入、沿海与内地收入差距拉大,而且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收入差距也会持续拉大。现在我国贫富差距已相当大,基尼系数由1978年0.180上升到现在的0.467,大大超过国际公认收入分配警戒线,极不利于社会稳定。当今,我国社会保障再分配功能和储备的社会保障基金十分有限。
  3、经济改革急需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国有经济目前的总体效益不尽如人意,到1998年上半年,国有工业企业亏损300个亿,这很大程度上跟国有企业原来承担的“企业办社会”的过多的社会保障功能有关。加入WTO后,国有经济面临的竞争更加形势更加严峻,社会保障的地位愈发显得重要了。中国企业经营者在对WTO的看法和期望中,最为关注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调查结果表明,面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企业经营希望政府在改善宏观外部条件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依次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理顺政企关系和健全市场体系。由此可见,加入WTO前后,我国急需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企业创造一个稳定的宏观环境。
  4、社会保障制度缺乏法律约束力。长期以来,职工保障依赖企业,依赖政府,社会保障意识不强。我国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与WTO的法制经济有些不适应的地方,例如,基金征缴没有法律制度、缴费基数难以核定、扩面缺乏强制性,致使参保面萎缩,征收艰难。因此,必须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
  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成比例。加入WTO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将进一步市场化,国有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化,必然要减轻负担,降低成本。那么,将会有大量的离退休人员交给社会保障部门专门管理,再者由于短期内失业下岗人员将增多,这使原本十分短缺的社会保险基金更加艰难。因此,如何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这一课题已刻不容缓,否则很多宏观调控政策将缺乏实施的基础。
  6、社会保障费率大幅提升。入世后失业率上升和老龄化加速,迫使社会保障综合费率提高,这样,必然使劳动力成本急剧上升,拖垮一些处于微盈状态的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不利于发挥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使国外准备投向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资金可能会被抽走。
  8、社保管理工作更加复杂。由于加入WTO后,所有制结构发生大的变化,非国有经济增加,这样使社会保障的扩面工作升到日程上来。入世后就业岗位更加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更大,实现了人员的国内外的互相交流,要求我们尽快对社会保障进行统一管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还只是刚刚起步,对参保人员的管理还很不规范,无论从规章制度、从业人员的素质、工作经验等方面来说都相当的不完善。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将管理工作规范化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9、农村社保面临新考验。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到2005年农村居民正常实际收入会比1995年下降2.1%。社会保障的实质是经济保障,需要一定的财力作后盾,由于农民收入普遍不高,缺乏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经济基础。
  二、应对加入WTO挑战的措施
  1、减少国家保护,同时强化个人责任。入世后,由于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机制更为灵活,有大量的人从国有企业中脱离出来奔向各个岗位。人们将进一步地淡化“国有观念”,个人责任的意识将逐渐增强。这时政府应鼓励个人责任在社会保障领域的作用,逐渐减少国家保护,只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而且也将促进个人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实践证明,不仅绝对高的受益水平会影响人们的选择,相对高的受益水平甚至会更大程度地影响人们的行为。国有企业分离富余员工如此之难,其原因就在于国有企业能够提供或者可能提供其他所有制企业所不能提供的相对高的受益水平,如减免住房费,减免子女入学费等等。这种受益的提供影响着人们择业的范围和空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若仍然主要依靠政府为个人提供福利,社会保障的需求将会日趋扩大,只有依靠进一步提高供款率来维持。这将导致企业采取各种形式规避交费或增加企业的成本,从而降低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两种情况都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2、改革社会保障财政补贴机制。各级地方财政必须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尽快使财政资金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养老、失业、下岗缺口部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支出的需要。
  3、加快社会保障法的建立和完善。加快社会保障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是显然易见的。首先,因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需要大量的资金,关系到成千上万企业的利益,涉及到广大百姓的生活,社会保障改革的成功与否和中国经济社会及政治改革密切相关。若没有法制原则和基础的法律来指导,这种制度很难运作。其次,是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对于社会保障的有效性有一定程度的怀疑,人们往往会认为这些承诺并不可靠,政府政策的一个变化可以使个人多年的积累变成一纸空文,而无实际价值。必须将政府的承诺、福利金发放、基金管理等方面用法律明确规定,以稳定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预期。最后,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是国际趋势,是中国融入全球经济的基石。
  4、变革社会保障资金筹资方式。首先,建立《社会保障税法》,使社会保障收入来源法定化;其次,将形成社会保障统一的综合税率,有利于税务部门征收,也有利于各类企业均衡负担,更有利于国内社会保障统一市场的形成。
  5、解决目前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大力筹集资金,如用国债收入补发退休金、变现上市国有资产用于退休金制度等。目前,政府正在考虑出售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作退休基金。当前世界银行越来越重视发展中国家的社会问题,而且还向许多经济转型的国家提供大量的社会保障制度调整贷款,这又是一条利好消息。
  6、建立社会保障预算管理监督机制。从国外情况看,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并纳入政府预算控制之下。入世之后,我国整个社会保障收支活动急需通过法定程序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并建立《社会保障预算法》,通过社保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督和决算制度,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法制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使用。
  7、推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机制。国际通行作法是社会保障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加入WTO后,社会保障事务由企业事业单位转到社会。要大胆运用高科技,创新管理手段,建立统一的现代化社会保障信息和统计管理系统,实现社会保障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社会保障信息和统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提高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服务水平。
  8、延长“木桶短板”,走出就业瓶颈。入世为我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这是不容置疑的,但解决近几年的就业问题,则是政府面临的头等大事。就社会保障方面来说,政府应结合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出一部分基金,有组织地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此外,还要逐步建立社会化服务机构,将受训后的人员输送到加入WTO后就业机会大大增加的服务纺织等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文/黄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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