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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73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05/5/4

作者

□文/杨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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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1 次

上市公司分红派现和再融资政策探讨
  股利分配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三大问题之一。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是上市公司股东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方式,它关系到股东的现期收益和公司的未来发展,关系到不同股东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从目前国内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看,在股利分配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其中的分红派现与再融资同时进行的现象进行一下探讨。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现状
  在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投资者除看重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以外,还看重公司的股利分配,且股利分配多以现金股利为主。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不十分规范,具体表现为:现金股利分配率较低;股利分配形式复杂;送股、转赠股本和配股比例较大;连续分配能力较差;分红派现同时再融资现象突出。
  从上市公司年报中可以看到,许多公司的分红承诺多少总是与再融资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瓜葛。一些上市公司一只手派现,另一只手又来圈钱,在选择融资方案与其利润分配方案时随意性较大,通过股利分配与融资方案的选择对外传递的信号往往是不一致的,很难让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如韶钢松山10派4元的分红方案还未落实就先实施增发1.116亿A股的方案,从证券市场上融资8亿元;西宁特钢10派5.2元的高分红方案后也紧跟着发行4.9亿元可转换债券的再融资计划;营口港、福田汽车等也都有类似的分红再融资方案。
  那么,这种与再融资同时出现的分红是否还只是单纯的股利分配?二者是否存在着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具有合理性?分红派现,从财务的角度来讲必然造成大量的现金流出,对公司产生支付压力。因此,以自有资金发放股利,至少应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1.公司有足够的未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2.公司拥有足够的现金,且对于富裕出的现金一时又没有高收益项目可以投资;而企业再融资政策的目的则是从外界筹集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可以看出,分红派现是多余现金,而再融资则是需要现金,分红派现的目的不应是为了再融资。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却看到了这一奇怪的现象。
  二、分红派现同时再融资的原因分析
  从目前的市场状况看,大多数上市公司较为青睐派现这一分配方案。但我们必须承认,部分公司派现,其初衷有待考察,到底情况如何以下将做一深入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热衷派现的原因。一些上市公司选择分红派现的股利政策,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究其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政策的催化剂。2001年3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实际派现已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一个重要条件。上市公司为将来能在证券市场募集资金,不得不把现金分红看作是“任务”。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公司勉为其难地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有的甚至刚刚勉强扭亏为盈,也迫不及待地提出了分红预案。
  2、出于再融资的需要。以配股为例,《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之一是最近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都比较低,三年平均要达到10%是比较困难的。而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通过派现,使公司净资产减少,以达到配股的标准,最终目的却是为了再融资。
  3、大股东套现。通常情况下,大股东在配股融资时往往放弃认配权,而分红捞现和占用募集资金却非常积极。而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而言,高派现并不一定能够带来收益,甚至还有可能导致亏损。因为所有股票分红之后都会被除权,无论多优厚的分红方案,最终的回报率如何,还要看该股除权后能否填权。
  4、配合二级市场的炒作。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波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消息面与股价交相辉映的状况也是配合默契的一种。一些有实质利好的股票,如业绩大幅提高、高比例送股、资产重组等,在消息公告前后,股价涨幅已令人叹为观止。所以,年报公布后高派现的上市公司也会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出现一定的追捧。
  (二)我国上市公司倾向再融资的原因。西方主流融资优序理论认为,公司在筹资中,优先使用内部融资,在利用外部融资时,优先使用债权融资,最后才是股权融资。但在我国,情况就大大不同了。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呈现明显的逆向选择性,即表现为对股权融资的极度偏好和对债务融资的厌恶。
  1、成本原因。在我国,股权融资成本低于债权融资,这主要是因为大股东可以将其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往往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
  2、制度原因。中国资本市场特殊的股权结构(1/3流通,2/3的国有股、法人股不流通)以及特殊的背景,是西方的融资优序理论不能适用于我国实际情况的制度原因。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处于绝对地位,而流通股股东只占小部分,且个人投资者数量极多,股权高度分散,根本无法参与企业决策。
  3、历史原因。中国股票市场的设计初衷,就是为企业寻找新的资金来源,占有中国巨大的金融剩余。银行巨额的不良贷款已经使金融风险在银行体系内积累起来,必须通过资本市场来疏通。而企业的更新改造,甚至维持存活的资金也必须通过股票的发行来解决,因为那时在人们看来,股权是不需要偿还的。中国股市有着巨大的融资效率,使得中国股票市场远远比对应的债权市场和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更有吸引力。
  三、对规范分红派现同时再融资现象的建议
  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是每个企业的权利,属于企业内部的理财问题,政府部门不应直接参与股利分配的决策。但从我国证券市场不成熟的实际以及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出发,做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进行引导规范,是十分必要的,规范的重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政策法规
  1、规定超额累计利润。即规定如果公司的留存收益超过法律所认可的合理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的税款,以限制公司通过过分保留盈余进行内部筹资的行为。
  2、进一步完善已制定的政策。证监会对再融资必须分红派现的规定是正确的,但却没有说明派现的比例;应考虑将净资产收益率区别于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所涉及的净资产收益率这一财务指标。在计算上将净资产区分为扣除分红后的净资产和扣除分红前的净资产,并由此得出相应的两个净资产收益率。
  3、加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若不分配,应详细披露不分配的理由;要求上市公司公开长期股利分配政策,接受广大股东的监督。
  (二)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如果说法律法规是“治标”,那么改变中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就是更难实行的“治本”。我们应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国有股减持改革,逐步实现公司股份的全流通,优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同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为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最终使中小投资者能够参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并使这种政策真正反映他们的利益。
  (三)提高上市公司自身的素质
  1、增强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应在提高自身盈利能力上下功夫,而不能单纯依靠股市圈钱的外部融资,要通过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加强积累。
  2、合理选择再融资方式。上市公司要进行再融资,首先必须了解融资的具体动机,并以此为出发点来选择融资方式,使再融资策略与股本扩张战略、资本结构更好地结合,提高融资效率。
  现金股利的发放其实是一种常规做法,它之所以与再融资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牵连,归根结底是缘于中国特殊的市场背景。上市公司选择这种股利分配方式和融资方案,在一定程度也上是符合公司价值最大化要求的。从这一层面上讲,这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当然,这种现象从本质上看是不合理的,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它必然会随着我国市场环境的发展而改变。随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盈利能力的提高而改变,随着投资者越来越理性的投资而改变。■(□文/杨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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