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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加强,会计服务已经超越国界,会计的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在发达国家,法务会计职业已经成为社会上一项热门职业之一。目前美国最热门的18个职业之一就是:“法务会计”。欧美各国会计界已开始对法务会计开展了广泛研究,有关这方面的论文与专著亦层出不穷。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加强了对法务会计的培养,积极发展自身的法务会计部门,业务由原来的审计发展到对公司内部存在的舞弊案件提供咨询,直至到法庭上作证。而在我国的北京、上海等大都市已经开始出现这一职业,但是总体上还是处于起步阶段。
一、法务会计概念
法务会计也可称为诉讼会计或法庭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制度的日趋完善而产生的,是针对普遍存在的会计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以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是一个会计的新领域。尽管由于法务会计的发展时间较为短暂,至今尚无明确统一的定义,但对于其涵义的基本方面已经达成了共识:即运用专业知识和财务技能,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调查方法,对特定法律问题进行会计反映,给与诉讼支持,并将证据规则与此相结合融会计学、法学及相关学科为一体的边缘性学科。一般情况下,法务会计的特点可总结为四点: 法律规范性;客观公正性;专业性;针对性。
二、法务会计产生的必然性
法务会计的出现,当初主要与内部股票舞弊案以及储蓄信贷行业的丑闻有关。归纳有关学者的意见,法务会计产生的动因有以下几点:
(一)单纯会计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不足。一旦涉及到运用会计知识去证明有关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的正确程度时,会计人员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现有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在一些方面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法制化的需要。
(二)会计理论同法律规定的差异性,客观上要求二者结合运用。随着经济业务的多元化发展,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出现,会计理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差异,将会越来越多,单凭会计知识与法律知识都不能彻底的解决这些问题,只有将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将相关的问题给予顺利地解决。
(三)现代审计功能的弱化,也需要法务会计。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越来越健全的法治国家。会计也将面临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完善的法律环境。因此,适应新世纪发展的会计应是法务会计。发展法务会计,建立相关的理论及准则,是我国会计理论工作者的一个重要任务。
三、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及其发展前景
在我国,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运用面较窄,对其研究基本上还是处于空白。而在实务工作中,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一定的开展,但主要限于经济犯罪领域有关案件的审查。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由检察院立案后,聘请国家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施以联合审查,调查并搜集犯罪嫌疑人有关经济犯罪情况的事实,为诉讼提供有力的证据,这也是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雏形。尽管目前“法务会计”一词在我国还比较陌生,但它在实际工作中正在逐步由自发阶段向自觉阶段过渡。但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在法务会计方面的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尚未构建,更谈不上研究规范的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经济损失的确认和度量标准等问题。
(二)业务范围过窄,机构、人员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及参与的会计人员不具有相应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大大影响了所获证据的针对性和判断结果的准确性,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司法实践发展的需求。
(三)现阶段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由此产生的有关制度的不完备,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务会计的发展。如对于我国现已普遍开展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或者由检察院下设的经济庭进行有关的检查,或者由检查机关聘请国家审计人员协助调查,这显然使得调查形式及调查过程缺乏足够和应有的独立性,进而影响所收集证据的准确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经济案件中必将涉及到会计信息认定等相关问题,甚至会成为案件的关键点,这就需要法务会计来处理。
(四)法务会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的一个新的领域,但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较晚,规模远不及国外的会计公司,随着“入世”后国外实力雄厚的会计公司将大量涌进,这势必加剧它们之间的竞争,加速优胜劣汰进度。法务会计业务将在我国得到广泛开展,而我国许多专业人士对法务会计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研究。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上的欠缺成为制约法务会计实务发展的瓶颈。
四、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发展我国的法务会计应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借鉴国际经验,积极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目前,我国对法务会计的研究虽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整体上看,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而国际法务会计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当社会需求产生之后,我们应当如何满足这一要求。所以,为及时改变这种局面,建议在中国会计学会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并相应创办法务会计期刊,专门开展对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以对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法务会计制度提供决策参考。在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过程中,会计界与法学界应加强联系,解决复杂的会计语言与法律语言之间的沟通关系,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与行为准则,以推动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二)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我国实行依法治国,要关注已颁布实施的各种法律制度的规范状况和执行力度,并对这种执行结果进行归类量化,认真确认,真正做到各项经济业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法务会计的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
(三)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需要, 我们应当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目前美国已有20多所高校设立了法务会计专业,这一点很值得我国借鉴。根据我国的国情,我们应该从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和在职培养两方面入手,既解决目前急需,又从长远考虑。首先应鼓励会计学专业的学生在本科阶段辅修法律第二学位,尚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鼓励学生参加法学自学考试。同时,在会计专业教学计划中适当增加法学课程,鼓励学生毕业后直接攻读法学双学位。其次在继续上述工作的同时,在高校会计学硕士方向中设立法务会计研究方向。制定法务会计规范体系,初步建立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制度。另外,在我国尚有大量的在职人员正在或将要从事、涉及法务会计这一业务领域,主要分布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国家审计、纪检部门。因此就要加强后续教育,要求会计人员补习法律知识,法律人员补习会计知识,以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推进法务会计制度建设。在我国郑百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一案中,郑州市检察院和郑百文被告双方,都聘请了会计人员以支持自己的立场,但这只是零星的司法实践,缺乏制度的支撑。为了从制度层面上促进法务会计的发展,我国应由财政部牵头,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诸如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专家证人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法务会计鉴定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等一套法规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务会计,“入世”后的国际经济贸易环境也需要法务会计,法务会计为我国会计市场展示了令人鼓舞的发展前景,是个极具开发价值的会计新领域,是会计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法务会计正在成为我们的现实,会计师与律师,谁能抢占这个“制高点”,谁就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游刃有余、开拓自己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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