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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282期/金融投资/正文

发布时间

2005/10/5

作者

□文/何 水 刘 放 郑 磊 谢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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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5 次

成立国家助学基金会方案设计
  提要 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收费逐年增加,助学贷款逐渐成为贫困学生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本文主要针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问题,研究设计了国家助学基金会的运作方案,旨在分担银行风险,同时建立各项助学资助政策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助学资助体系。
  一、研究背景
  进入90年代后,伴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大学收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普通高校的“并轨”,高等教育实行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制度,大学学杂费大幅度提高,越来越多的贫困学生难以凭借自身经济实力负担高昂的教育费用。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从2000年9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作为一项政策性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对贷款条件要求明显低于其他贷款。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从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2004年3月底,全国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累计已达到188.6万人,申请的金额累计达到140.4亿元。而已经获得贷款的学生是85.5万人,已经发放的贷款金额是69.5亿元。实际获批的人数和金额都没有超过申请总量的50%。
  为分担银行风险,促进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政府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并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专款专用。但是,商业银行的贷款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行为,而为高校贫困学生提供的无担保贷款,不仅规模小、业务量大,而且风险高,难以增加利润,国家对学生的违约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难以降低银行贷款业务的潜在风险。因此,从学生出发,兼顾银行利益,我们建议在现今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一个专门的政策性机构——国家助学基金会,专门负责助学贷款的担保与管理以及其他助学政策的实施。
  二、方案设计的目的
  1、成立国家助学基金会,建立完善的政策性助学贷款基金制度,克服助学贷款制度的内在缺陷,分担银行风险,加强助学贷款的审查,并实施有效办法降低违约率。
  2、建立国家助学基金会与教育部、中央银行、各个学校建立起密切的联系,作到专业管理、专项负责。加强助学贷款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使之更科学、更合理。
  3、建立高校贫困学生电子档案,把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与其他助学资助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高校贫困学生工作。
  三、方案设计的内容
  (一)助学贷款担保机制的基本框架。一是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的原有功能,统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贷款合作协议,统一管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二是明确基金的担保功能,为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提供担保。将助学贷款担保定义为:高校贫困大学生为接受高等教育,解决个人生活费用而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由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以高校为单位提供贷款担保,以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经费问题。
  同时,建立社会化的担保评估监察制度。聘请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来担当财务顾问,对经办银行的放贷及贷后管理实施必要的评估和监督。三是编制在网上可直接操作运行的软件系统。基金会将与高校共同建立贫困学生电子档案,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信息系统,包括助学贷款信息网络,勤工助学信息网络,奖学金和各项资助网络,分别对国家助学贷款、大学生勤工俭学以及各项资助实行透明管理,从而将各项助学资助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作用。四是建立基金会与高校、银行、社会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通过信息的交流保障各项助学资助政策的顺利开展,从而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助学资助体系。
  (二)助学贷款担保的操作办法
  1、基金担保对象。具备下列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者成人高校中以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生计划入学的在校生:(1)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全部或部分基本生活、学习费用,同时应具备奋发向上、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和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等条件;(2)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生;(3)学习认真,品德优良,能够正常完成学业;(4)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基金担保的助学贷款担保额及期限。根据地区经济状况,按照当地大学生平均消费水平确定助学贷款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学生贷款期限,若有特殊情况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若经批准,基金会可继续提供担保向银行续贷。
  (三)国家助学基金来源与规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包括基金会自身运转所需资金和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所以,基金规模主要由两者总量决定,在实际运转过程中,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1、国家财政拨款,约占50%~55%的比例;2、筹集社会团体和个人捐款,约占35%~40%;3、基金利息;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5、其他合法收入。
  (四)基金会组织结构与机构职能。原有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由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两个层次构成。国家助学基金会将保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的基本结构,以降低改革成本,即设立国家基金会和地方基金会,并由前者实行统一管理。
  基金会设立两个管理机构:一是国家助学基金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事会);二是国家助学基金会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1、监事会的主要职责为:(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核、批准理事会管理制度,对各项助学资助政策的开展进行指导、考核、审计与监督;(2)审议、批准基金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审核、批准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经费预算;(4)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5)审议、核销坏账和变更基金规模。
  2、理事会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助学资助政策;(2)对监管会负责,于每年一季度报告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3)执行监事会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事会决议;(4)提请监管会审议调整担保基金规模;(5)提请监管会审议、核销坏账和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6)通过在高校开展各种助学活动保持与贫困学生的联系,和高校信息互通,密切掌握其经济状况,指导学生就业和还贷,从而与高校共同推进贫困学生工作;(7)负责与助学贷款业务经办银行的联系,密切掌握各高校学生贷款、还款情况;(8)与各高校和商业银行合作设立追债系统,协助银行对恶意不还贷者的追债工作。
  理事会下设六个部门,分别负责各项助学资助政策的实施和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各部门通过网络系统开展工作,信息互通,将各项助学资助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其中,国家助学贷款部主要负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主要职责为:(1)对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招标,协议制定风险分担比例,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作协议;(2)根据贷款发生额及风险补偿比例提出经费需求预算,由理事会上报监事会审批;(3)建立与经办银行及高校的联系,加强信息交流,通过贫困大学生电子档案密切掌握其经济状况,增强学生还贷意识。
  (五)基金与高校、银行间的合作。现行制度下,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各方对助学贷款制度认识不充分,彼此间交流较少。基金会的建立将立足于加强参与各方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增进相互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1、基金会方面。针对目前助学贷款的实际,在对助学贷款的担保审查过程中建立困难学生电子档案,编制在网上可直接操作运行的软件系统,以完善的政策体系协助高校做好贫困学生工作。一方面,基金会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基金会必须保持与困难学生的交流,密切掌握其经济状况,尤其要加强对刚毕业学生的还贷管理,这样有助于增强持从众和无所谓心理的学生的还贷意识。此外,基金会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在校学生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协助学校搞好诚信教育以及对贷款学生进行心理指导。(1)与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开展;(2)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系,一方面统筹勤工俭学工作,规范勤工俭学秩序,扩大勤工俭学范围;另一方面,根据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了解学生兼职或实习情况,促进勤工俭学政策的开展;(3)在学生毕业时,为贫困学生提供就业指导;(4)根据高校、银行提供的信息,以及通过兼职中介获得的困难学生相关情况;对学生困难程度进行划分,对担保金额做出适当调整;(5)在贷款到期前,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贷款学生;(6)基金会日常管理机构中建立追债系统。实施风险监测,一旦贷款学生不及时还款,不与银行联系或不与银行按时联系,担保基金将协助银行追债,提高助学贷款追收成功率,增加助学贷款违约成本,从而提高还贷率。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不能还贷者,担保基金按风险分担比例代偿。
  2、银行方面。配套制度的完善是助学贷款政策顺利开展的外部条件,银行可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网,委托征信公司进行学生信用档案、信用报告、信用评分的操作。
  3、高校方面。高校是银行和基金会获得学生信息的重要来源,助学贷款政策的实施与高校自身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高校有义务为银行和基金会提供贫困学生的详细信息。(1)协助基金会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为基金会、银行和企业提供贫困学生的详细信息;(2)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的审核,确保有限的资金能真正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3)扩大校内勤工俭学规模,以此作为困难补助发放的一种重要形式;(4)与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对学生兼职和实习的反馈信息,促进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
  (六)降低助学贷款担保风险的措施。1、基金与银行分担风险。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以竞标方式产生,基金会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双方协议制定风险分担比例。2、基金会对贷款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加强与高校和银行的联系。3、建立全国联网的高校学生征信系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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