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简介 最新目录 过往期刊 在线投稿 欢迎订阅 访客留言 联系我们
新版网站改版了,欢迎提出建议。
访客留言
邮箱:
留言:
  
联系我们

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1号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6049879
友情链接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北京超星 ·重庆维普
经济/产业

信息类别

首页/本刊文章/第214期/实践与思考/正文

发布时间

2002/1/26

作者

-

浏览次数

2647 次

如何解决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的问题

  目前,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直接影响着改革的进度和效果,必须想方设法予以解决。
  一、解决认识问题。供销社企业改革,能否触动产权是关键一环。供销社产权虽然归集体所有,理事会是出资者,但很抽象,集体成员人人享有,人人均等,但同时人人又都不能负起责任。为此,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信心和决心,树立改则活、改则进的观念,真正激发干部职工的内在动力,确保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解决改革成本不足问题。改革需要支付成本,这个成本主要是解决职工劳动合同和原身份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及企业改革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可以采取存量资产盘活一块,划拨土地出让金返还一块,土地增值收益一块的办法筹集资金。还可以采取商品抵付、租金顶付、债权划转等多种形式。一些零资产或负资产的企业,可采用“可支配资产”支付成本的办法解决。即运作未在银行抵押、企业可以支配的资产来支付改革成本。对没有“可支配资产”的企业,采取增量入股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的办法改制,改革成本暂不支付,职工身份暂不解除,待企业资产增值,具备条件时一并解决。
  三、解决职工安置问题。一是创办新企业,让职工主动走出。积极提供经营场所,开发新的经营项目,自立门户,实现再就业。二是提供补偿和优惠,让职工主动退出。根据有关政策,付一定经济补偿后,解除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或以零价出售固定资产带职工(即个人随资产划到接收方)。三是制定约定或合同,让职工主动解除。配给一定数量标准的商品,作为启动资金,鼓励个体经营,规定时限偿还资金,到期不能偿还者,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四是讲明政策,让职工主动进入再就业服务站。对伤残军人、伤残职工、职工遗属等特殊人员的有关费用按规定提取,分别予以妥善安置。对以上各类分流人员,如本人继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工龄和投保年限可连续计算,同时原企业可对养老金设正常和非正常两种账户,如果缴纳不及时,可由正常账户向非正常账户划转,后果自负。
  四、解决债务困扰问题。对资产负债率高,特别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对债务进行冷处理。即在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分离出净资产,由企业职工和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代表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分割界定。职工分割的资产,作为解除劳动合同和原集体所有制身份的经济补偿费。愿意回家的人员,经济补偿费发给本人;愿意参加新公司的人员,经济补偿费转为股本,同时个人再以增量现金投股方式,组成向新公司的投资。集体分割的资产,根据资产多少和新公司股本构成比例,拿出一部分或全部作为向新公司的投资,吸收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发起,创建多元化投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创立后,原公司仍然保留,安排少部分人留守,承担债权债务,负责管理资产和离退休人员。新公司因经营需要占用原公司资产的,须向原公司缴纳资产使用费。
  五、解决改革规范问题。首先,要做到“三个调整”和“五个规范”。“三个调整”是调整联社与所属企业的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与所属企业的关系,调整为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调整联社与企业的职能定位,由原来的行政管理职能,调整为出资人管理职能和行业管理职能;调整联社与企业的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调整为通过股权代表人进行管理。“五个规范”:一是规范理事会出资权益。即企业改制后,集体仍然对资产具有终极所有权、资产收益权、经营管理者选择权、重大决策表决权、管理监督权、清算补偿权。同时,依据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是规范事理会行使出资权益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在集体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制企业中,可委托公司董事长为集体股权代表人,集体出资权益主要是通过集体股权代表人行使。三是规范股权代表人履行其职责的要求和程序。股权代表人必须及时如实向出资人反映公司经营和效益情况,在行使表决权时,必须事先征得理事会的同意。四是规范理事会对股权代表人的管理办法。理事会定期对股权代表人履行权利、义务和承担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直至解除委托关系。五是规范理事会对公司运行情况的监督办法。主要有五种形式:依靠股权代表人监督,通过公司监事会进行监督,受公司委托由联社对公司进行监督,委托社会中介组织监督,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监督。
  六、解决享受优惠政策问题。首先,要争取与国有企业同样的政策待遇。在改革中把供销社与一般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区别对待,享受国有企业在改革中的一系列税费、价格和生活保障政策、社会保险政策等。二是要让政府承认供销社理事会对所属企业的所有权,在改革中供销社资产独立运作,政府不予干预。三是要依法保障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当然,在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中,困难和问题较多,解决的途径也多种多样,但只要按照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办事,勇于实践,就一定能够探索出搞好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路子。(吴 晨李 锐)
 
版权所有:合作经济与科技杂志社 备案号:冀ICP备12020543号
您是本站第 25832789 位访客